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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光 编辑
王国光(1512年12月8日—1594年8月21日),字汝观,号疏庵、可乐山人,山西泽州府阳城县白巷里(今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人,祖籍山西潞安府长子县(今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明朝中期政治家、财政家、文学家。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历任吴江知县、仪封知县、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后因病辞归。隆庆四年(1570年),起用为户部右侍郎,调任南京刑部尚书。万历元年(1573年),任户部尚书,在职三年辞归。万历五年(1577年),起用任吏部尚书,以考绩加太子太保,升光禄大夫,任职六年。张居正逝世后,被弹劾落职,后明神宗念其功绩,令恢复原官致仕。
万历二十二年七月六日(1594年8月21日),王国光去世于故里,享年八十三岁。
(概述图来源: )
全名:王国光
字:汝观
号:梳庵、可乐山人
所处时代:明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山西泽州府阳城县白巷里(今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
出生日期:1512年12月8日(正德七年十一月一日)
逝世日期:1594年8月21日(万历二十二年七月六日)
前任:方逢时
继任:梁梦龙
主要成就:助张居正改革
主要作品:《王疏庵率意稿》等
最高官职:吏部尚书、太子太保
祖籍:山西潞安府长子县(今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早年经历
正德七年十一月一日(1512年12月8日),王国光出生于山西泽州府阳城县白巷里(今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
正德十年(1515年),王国光开始在邻村郭峪里海会寺读私塾。
嘉靖六年(1527年),王国光考中诸生。
嘉靖十四年(1535年),王国光选为乡贡,入国子监读书。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王国光考中举人。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王国光考中进士。未赴职,继母曹氏去世,在家守服。
任职地方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王国光被授予吴江知县一职。 他到任后即在县衙前立碑,上刻“山西王国光,初任到吴江。若受一文钱,客死不还乡”,并将“禹之治水,行所无事”八个字贴在自己座位旁。按常例,衙门里用的灯油、柴草等以及对外的馈赠一律都由县库支出,他则全部自掏腰包。百姓该出什么徭役,出多少,他都制定详细规定。按百姓各自的出产征赋税,并且亲自征集岁课,使下级无法从中捞到好处。当地很讲究排场,只要有机会就浪费无度,致使有的人家弄得揭不开锅。他现身说法,禁止不必要的浪费和馈赠,改变了社会风气。
他到吴江时,正逢发大水,右佥都御史巡抚欧阳必进让各地踏勘灾情。吴江全境大部分成熟的庄稼都没入水底,只有少数高田没有淹掉,百姓把穗头割去后,剩下一片白秆。听说上面来人查验灾情,村民纷纷把白秆按入水中。他远远看见后,派人对忙碌的人说,朝廷国库来源很多,根本不在乎这区区几亩收成,不要瞎忙。后来,真的按全灾上报。他采用大禹导水的办法,疏浚河渠。洪水一去,社会太平,他就全神贯注地处理滞狱,惩除奸猾,前后裁减漕粮折耗五万石,使狡黠者心惊胆颤,贫者满心实惠。他善于审理复杂案件,邻县有棘手案子都请他去帮忙,往往他一插手就很快审清,让人赞叹不已。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修松陵驿站。因回家奔外祖丧而卸任。检查行装时,王国光发现下属把岁课节余给他夹在行李中,便毫不犹豫地拿出来交回县库。吴江士民为他画像祭祀。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王国光调任仪封县(今河南兰考)。县内土地贫瘠,他从解决牲畜人手,不断取得进展。
嘉靖三十年(1551年),王国光据理力争为仪封县民追回被中山武宁王府霸占的耕地120余顷。九月,署名题写仪封县衙官员俸薪及开销例规碑记。
调京任职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王国光以“循良第一”调京任兵部车驾司主事, 并结识张居正。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春,王国光改任吏部考功司。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王国光升任吏部稽勋司员外郎。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王国光升任文选司郎中。
嘉靖三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1559年3月1日),王国光由吏部郎中升任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 不久,上疏请告归省。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冬,王国光准假归省。
嘉靖四十年闰五月十六日(1561年6月28日),王国光升任太仆寺卿。 十月十七日(11月23日),吏部推举霍冀、王国光担任户部右侍郎,明世宗选择由霍冀担任。 十一月二十八日(1562年1月3日),王国光升任顺天府府尹。
嘉靖四十二年二月四日(1563年2月26日),王国光请求修缮官舍,征收解送雇用马匹的价钱,并借一万两供费,明世宗同意了他的请求。 三月十四日(4月6日),明世宗擢升王国光为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督理西苑的农田事务,提督南京粮储。 十一月五日(11月20日),明世宗以苑田收获,赏赐王国光彩缎羊酒。
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九日(1564年12月12日),明世宗以苑田收获,再次赏赐王国光彩缎羊酒。 十二月十六日(1565年1月17日),明世宗以三年考满,荫王国光之子王兆渠为国子生。
嘉靖四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1565年3月27日),王国光以疾病请求辞职回乡,明世宗同意了他的请求。
隆庆重臣
隆庆元年十月二十五日(1567年11月25日),明穆宗命王国光以原职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 王国光以病推辞。
隆庆二年二月十日(1568年3月8日),户部尚书马森等人上奏举荐的边才名单中有王国光,但因“养病”不能见用。
隆庆三年二月十一日(1569年2月26日),王国光在接受对京官的考察中,因称职被继续留用。
隆庆四年八月二十六日(1570年9月25日),王国光升任刑部左侍郎。
隆庆五年十月十五日(1571年11月2日),王国光升任南京刑部尚书, 但受命中途而返,未至任所。 十二月二日(12月18日),王国光升任户部尚书,总督仓场。
隆庆六年七月七日(1572年8月14日),王国光自己请求罢免自己,明神宗不允。 七月十八日(8月25日),王国光被召回管理户部事务。 八月二十三日(9月29日),因各种文件繁复冗杂,从州县到各部,有缮书、输解、交纳等各种费用,无论是官方还是个人都苦不堪言。于是王国光上疏奏请裁撤合并,去除其中十分之三四的繁杂环节,当时人们都称赞这样更为简单便捷。 十月二十六日(12月1日),王国光上疏说:“户部十三司,自从弘治年以来,因为官署狭隘,只有郎中一个人管理事务,员外郎、主事等只在授任官职的那天去一次。郎中精力不足,就把事情委托给下级官员,弊病日渐滋生。”王国光让他们全部进入官署,官员的职责事务才能够得到处理和实施。 十二月十五日(1573年1月18日),边关军饷告急,各边关一年的支出和屯田、税收等收入无法稽查。王国光请求明神宗下诏命令边关大臣核实,并且筹划长久之计上报。甘肃巡抚廖逢节等各自分条上报数目,耗费损害才减少。 十二月十六日(1573年1月19日),王国光上疏说催征拖欠钱粮有四个弊端:“一、势豪阻挠,二、有司怠玩,三、大户侵渔,四、积棍包揽。”
厉行改革
万历元年三月十八日(1573年4月19日),王国光请求用蓟州镇淮盐易换大同镇芦盐等事。 三月二十八日(4月29日),王国光拨发宣府镇银一万两、大同镇原银十一万两,得到了明神宗的许可。 五月十九日(6月18日),王国光与兵部议论蓟、昌经制,并提出相关建议。 十二月三日(12月26日),王国光上奏说:“国家初立的时候,天下州县存留的夏季税收和秋粮能达到一千二百万石。当时朝议主张宽大,除每年用度之外,累计盈余银两有百万还多。如果让各级官员每年的征收没有缺额,州县的积累贮存自然可以自足,水旱灾害和盗贼都不能成为灾祸。现在一遇到战祸天灾,就要留用京仓储备,动用皇帝私财:官员看税收进展缓慢,如果加以催促税收,就被视为扰民,弊病就到了这种地步。请求设置天下抚按官,监督各衙门具体上报的收支、存留、拖欠债务等数目,我部就能够贯通核算,用其中的节余来周济边疆用度。对税收催促征收不力的官员,全都按照新发布的政令行事。”这项制度被明神宗允许实施。
万历二年二月二十七日(1574年3月19日),祭历代帝王,明神宗命王国光等人分献。 三月十日(4月1日),明神宗命王国光充当殿试读卷官。 十月五日(10月19日),王国光请求在粮厅专委司属一员,明神宗同意了他的请求。 十二月五日(12月17日),王国光请求将五草场支用定价于二月中旬,明神宗同意了他的请求。 十二月十二日(12月24日),总督方逢时说大同镇已经停发饷银三万两,于是王国光批准发银十四万。
万历三年正月二十日(1575年3月2日),王国光针对边防用的储备粮食日渐衰亏,提出了对付奸商的对策。 二月五日(3月16日),王国光以京察请求罢免自己,明神宗不允。 二月二十七日(4月7日),王国光开列嘉靖以来京库拖欠数目。 三月六日(4月16日),考核官员,王国光被南京吏科给事中史朝铉、广东道御史蒋科等人弹劾,明神宗留任王国光。 三月九日(4月19日),王国光再次上疏请求罢免自己,明神宗不允。 十月二十六日(11月27日),王国光针对天下的钱粮分散隶属于各个部门,请求归并,命令京畿地区各府州县归福建司,南畿归四川司,盐课归山东司,关税归贵州司,淮、徐、临、德诸仓归云南司,御马、象房及二十四马房刍料归广西司。于是就成为固定的制度。 十二月八日(1576年1月8日),王国光请求辞官归家以终养年老亲人,明神宗不允。
万历四年二月九日(1576年3月9日),王国光乞求致仕,明神宗对他进行挽留,不允所辞。 二月十五日(3月15日),王国光坚持请辞,明神宗下诏允许他乘驿车回乡,并赏赐钞币。 二月二十六日(3月26日),王国光把他编辑的《万历会计录》呈献给明神宗。明神宗称赞他对国家事务很用心,让户部加以校订。等到书编成,又下诏褒奖。
六部之首
万历五年十月二十五日(1577年12月4日),吏部尚书张瀚被罢官,在张居正的推荐下,明神宗起用王国光代替他。
万历六年三月九日(1578年4月15日),王国光条陈八事,得到明神宗的认可。
万历七年五月八日(1579年6月1日),王国光请求朝觐考查,得到明神宗的认可。 冬,进太子太保。
万历八年二月十八日(1580年3月3日),明神宗行耕耤礼,命王国光等人行伍推九推礼。 二月十九日(3月4日),明神宗赏赐王国光彩缎、银币。 三月二十一日(4月4日),明神宗命王国光充当殿试读卷官。 三月二十四日(4月7日),王国光带头请求让张居正留下。 十一月二十八日(1581年1月3日),王国光因病请求退休,明神宗命他善加调休,并赏赐羊豕米酒等物。 十二月三日(1581年1月7日),刑科给事中商尚忠弹劾王国光,请求将王国光罢免,明神宗不允。
万历九年正月十六日(1581年2月19日),王国光以自己年老辞官,明神宗不允。 正月二十六日(2月29日),王国光上疏请求罢免自己,明神宗不允。 五月十二日(6月12日),祭地于方泽,明神宗命王国光分献。 八月六日(9月3日),明神宗祭奠孔子,派遣王国光行礼。 八月十九日(9月16日),祭历代帝王,明神宗命王国光等人分献。 九月二十三日(10月20日),王国光以自己年老乞求致仕,明神宗对他进行挽留,不允所辞。
被迫致仕
万历十年二月六日(1582年2月28日),张世则诬陷王国光鬻官黩货、赃私狼藉,明神宗以张世则携私报复将其外放,王国光请求致仕,明神宗不允。 五月二十二日(6月12日),祭地于方泽,明神宗命王国光分献五岳之神。 八月二日(8月19日),明神宗命王国光代替自己祭奠孔子。 秋,进光禄大夫。 十月十三日(11月7日),杨寅秋弹劾王国光有六大罪状,于是明神宗将王国光罢黜为民。 十二月十八日(1583年1月11日),明神宗命王国光以原职致仕。
卒于故里
万历二十二年七月六日(1594年8月21日),王国光去世于故里,享年八十三岁。
政治
王国光任职吏部期间,缜密细致地进行吏部考成,及时有效地落实张居正的“考成法”,辅佐张居正挽救风雨飘摇、内外交困的明王朝,成就了万历中兴的短暂辉煌。王国光的吏治改革实践是其吏治思想的具体落实,而王国光吏治思想是在其成长和从基层到京城的长期历练中形成的。王国光于万历五年(1577年)出任吏部尚书,本着“饬吏治、安民生”的思想,上奏《条议吏治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王国光认为朝政治理之要不在其他,而在采行实政,他认为官吏选拔与考核不应受个人名声、资历、他人评价、个人爱憎的影响,而应注重真才实学和个人能力,做到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由此可见,在选官用人方面,王国光坚持唯实是用的理念,即对于一些“恪修职业,卓有实政者”,不论身份尊卑、资历如何,一律破格提拔。只有人人都知务实,才能产生官吏称职、百姓安居的良好效果。
王国光重视对地方刑捕官员的任用及考核。明代各地专管巡查捕盗的官吏大多由同知或县丞担任,发有凭照。王国光认为巡捕地方的官吏有弭盗安民的责任,只有精明强干、才智敏捷的青壮年才能胜任。而各地巡捕官员中,常见“有老迈孱弱兼不辨黑白之人”,倘若有盗贼来犯,怎能指望这些人设法抓捕并尽力防御呢?针对这种涉及地方治安的重大问题,王国光提出以地方安危为重,应任当其才而不必拘于资格和凭照。这一铨选原则体现了王国光重实效、不拘资格陈规用人的思想。
王国光主张对徇情枉法的地方官采取有效的问责手段。均平赋税、持贫扶弱、抑制豪强使百姓安居乐业本是地方官职责所在,但万历年间豪强地主与官员勾结,“串同吏书作弊,或户口至数百丁,或田地至数千顷,不拘定则,一概冒免”。他们利用“飞洒”“诡寄”等方式隐匿国税、亏累平民,如果不严行禁革将会愈发严重。因此,王国光建议各省监察官除对监举、生员等正规的优免外,若有人欺骗隐瞒、转移冒免、假冒儒生,一经查出,按律治罪。针对地方豪强勾结官吏欺瞒隐漏造成赋役不均、税收难征的弊端,王国光对参与其中、徇情枉法的地方官员采取有效的问责手段,体现了其权责分明、公正无私的吏治观念。
王国光提出关于官员调用的建议。他认为原先关于官员的调任存在严重弊端,即“力才不及的官员,堪以原职调用者,调简僻地方;不堪原职调用者,调闲散衙门;瑕疵已著者,降用。”这种调任方式常会导致人地两失,因此他提出应对官吏实行量才铨补的调处办法:“如果才力不堪繁剧、别无瑕疵者,方拟调简;其有瑕疵而才力难以遽弃者,拟以降用;调简者,授以相应简僻地方;降用者,不拘繁简,量才铨补,庶器使得宜,而惩过之典亦备矣。”同时提出,官员的调往简地要根据地方事务的繁简及紧要情况而定,恰当安排才力不及的官员;同时必须实行另外的俸禄制度,若有新的政绩,经举荐酌情考虑其调用升迁,不能和其他官员一概而论。
王国光重申应区别官员任职地方公务繁简程度、量才授职以求人地相宜。郡县以下各地公务繁简、难易程度相差很大,官吏在简地任职,则“事简而功绪易就”,在繁地任职,则“处繁而谤议易兴”。鉴于此,王国光提出将府州县各地方繁简逐一重新核定,照旧分为上中下三等,“大约以冲而疲者为极难,或冲或疲次之”,如遇人员缺额,挑选贤能之人补任。官员俸禄与升迁也依地之繁简区别对待。由此可见王国光吏治思想中因地制宜、优劳者多得、区别而论的理念,这对于鼓励官吏到繁难之地就职、提高官员工作积极性大有裨益。
王国光作为张居正改革群体中的核心成员,作为改革的实际推行者,其吏治思想在落实“考成法”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其量才授职、唯实是用、权责分明、公正无私、别具一格用人才等吏治思想及其实践,廉洁了当时的官员队伍,而官风、政风的改善又为其他改革措施的推行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济
隆庆四年(1570年),王国光以户部左侍郎的身份主持户部改革,当时边疆战事不断,赋税徭役极其沉重,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因此管好粮仓具有重大的意义。为缓解缺粮矛盾,王国光从源头入手,对粮食精打细算、全面控制。他推行“天下抚按官”的办法,即地方官中只允许巡抚、巡按有权抽调粮食,其余都、布、按“三司”都不许插手粮食调动,对缓解粮食紧张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户部内设十三司,官吏众多,但是衙门面积狭小,很多官员们便不来上班,导致每司之中只有郎中一人署理政务,员外郎、主事等官员都是领俸不视事,而郎中面对繁杂的政务,头疼不已,只能委之胥吏,而胥吏们俸禄低微,于是中饱私囊,索贿纳贿成风,导致地方官和军队都怨声载道。王国光雷厉风行,一改前弊,令所有官员均入署办公,各司其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王国光为了掌握全国财政状况,编撰《万历会计录》。王国光通过整理征收赋税的簿册,加强户部对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的监督,掌握全国的财政状况。在悉心管理国家财政的基础上,他奉旨编纂了一部记载国家财政收支的专书——《万历会计录》。《万历会计录》的内容包括:全国田粮总额和岁入岁出总数,13司和南、北两直隶田赋,13边镇铜额,内库、光禄寺供应,宗藩禄粮,本部职官,文武官俸禄,漕运,仓场,营卫俸粮,屯田,盐法,茶法,钱法,关税,杂课。它是王国光在中国财政史上的一个重大发明。它的出现,使全国各地的赋税收支有了稳定的参照系数,不致形成大起大落的现象。故《万历会计录》是张居正变法推行“一条鞭”法、革新赋税制度的得力依据,对张居正改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文学
王国光的诗歌不仅题材丰富,亦呈现出鲜明的思想内涵及艺术风格,作为朝廷官员,他的诗歌中显示的思想内涵多为宦海抒怀,但对隐逸山林有着无尽的向往与憧憬,因此情志多端。他的诗歌大都不同于明代台阁诗风的雍容典雅,粉饰太平,亦与“诗必盛唐”的明代复古诗风迥异,总体而言,他的诗歌创作心态自由,诗风质朴平和。
王国光的诗作很少有粉饰太平,附庸风雅的宫廷应制诗,多数为游览山水的飘逸潇洒之作,如他的七言律诗《游灵泉寺》,飘逸潇洒,行云流水,可以看出这位酒酣狂客的仙风道骨,颇有李白的遗风;王国光的诗风一反明朝文风,似一股清流,诗风质朴平和,少有拗曲难懂之作,如五言古诗《自昔读书于此垂老归田复此游览感而赋此兼赠心昂上人》,自然圆转,娓娓道来,写得饶有情致。
王家屏:公搜擿其端而次第条覈之,夺百数十年上下已向之利悉归之国,进而告犹无隐衷,退而率其属无贰命,豪强之气阻,群小之窦塞,譬之导水然,遏其狂奔横决之患,而故道乃可复也。其持议不亦难乎?然自公议行而经制遂定,异时权宜一切补苴目前之计并格不行,故赋不必益而国用饶,利孔不开而庾廥有陈陈之积,然后乃知大臣经国之猷,其操术精而收效博固如此也。第令马迁生当其世,聆公议论,视管、晏所称讵足比述,而亦岂止于执鞭欣慕之哉?盖公既以归省故,还大司徒政,不岁馀而天子重其望,特起公太宰。公方持衡以佐上,进退贤不肖,诸惰窳病官、骚屑病法者咸摈而不得受事,是公始为国立法,而今为法择人。夫得人而公之法乃益饬,国家太平之业乃益宏也。 (《山西通志》引)
王象蒙:翁崛起泽濩,弱冠登仕籍。扬历中外,垂四十余载,非有较长挈短,磨礲岁月之程也。 (《王疏庵率意稿》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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