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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体系 编辑
朝贡体系,是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直到19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北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以中国中原帝国为主要核心的等级制网状政治秩序体系。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常与条约体系、殖民体系并称,是世界主要国际关系模式之一。
中文名:朝贡体系
外文名:Tributary system
开始:西元前三世纪
结束:西元十九世纪
宗主国:中原
主体朝贡国:越南,朝鲜,东南亚诸国,琉球
次要朝贡国:北方游牧诸国,中亚诸国
特殊政治体:日本(游离于朝贡体系)
朝贡体系的雏形是古代中国(大陆地区)的畿服制度。即中原王朝的君主(或君王)是内服和外服的共主(“天子”),君主在王国的“内服”(中心地区)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对直属地区之外“外服”(边缘地区)则由中原王朝册封这些地方的地方统治者进行统治,内服和外服相互保卫。由此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世界共主的“天下”概念。在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播过程中,中心“内服”统治区域不断扩展,许多“外服”地区在接受“内服”地区的社会组织和思想文化观念后,慢慢变成“内服”的一部分,而不断形成新的“外服”地区。在这种内外服之间的不断转化就变成所谓的“华夷之辨”。
商朝
早在中国商朝时期,统治者便已建立了“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的内外服制度,在这个制度当中,中国中原王朝的君主是内外服的共主。君主在王国中心地区(内服)设立行政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在直属地区之外外服,则由接受中原王朝册封的地方统治者进行统治,内服和外服相互保卫。根据《尚书·大禹谟》的记载,九州之内的各地区,还负有进贡的责任。
周朝
周朝取代商朝之后,将这一制度细化,进一步发展出了五服、六服和九服的概念。特别是在《周礼·秋官·大行人》中,详细规定了各服的贡期和贡品的种类,还第一次提出了“九州之外,谓之番国”的概念,试图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更广阔的中原王朝尚未实际掌控的地区去。
商朝的畿服制度带有强烈的原始部落军事联盟色彩,而周朝由于确立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世界共主思想,将这一制度系统化和理想化,试图作为已知世界的准则。但是,由于周朝采用分封制度,后期又陷入诸侯纷争,所以这一制度基本仅停留在纸面上。
战国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
汉委奴国王印
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降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等郡内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边远县为属国,如置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置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置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夷等少数族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唐·阎立本 职贡图
网状特征
在这一时期内,往往同时有多个政权均声称自己是中华正统天下之主,要求周边诸国朝贡,各小国往往也同时向多个大国朝贡,更有一些国家一边接受朝贡,一边又向更大的政权朝贡。这都使得这一时期的朝贡体系呈现出多元的网状特征。即便是在唐朝国力鼎盛之时,日本、渤海等国也力图成为次级的朝贡中心,甚至互称对方的使节是“贡使”。
同时,这段时间内中原政权往往采取“羁縻”政策取代原有的册封制度,最主要的特点是,封赐的不再仅仅是王号,而是和直属官员相同的官职,比如南朝宋顺帝就曾封百济国王为“镇东大将军”,封日本为“安东大将军”。唐太宗时开始,更普遍封赐各内属的地方首领官职,设立羁縻州、县。如渤海被封为“忽汗州大都督”、疏勒被封为“疏勒都督”等等。
唐朝
值得注意的是,唐朝羁縻制度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唐朝军事力量笼罩之下的地区设立的羁縻州、县,其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内部事务自治,并进行象征性的进贡,但是负有一些责任,如忠于中原政府、不吞并其他羁縻单位和内地州县,以及按照要求提供军队等等,实际上中原政权将其视为领土的一部分,文书用“敕”;一种是所谓的内属国,如渤海、疏勒、南诏、契丹等,一般封为都督或郡王,有着自己的领土范围,但是其首领的政治合法性来自于中原政府的册封,不能自主,中原政权将其视为臣下,文书用“皇帝问”;一种是所谓的“敌国”和“绝域之国”,如吐蕃、回纥、日本等,虽然可能亦有册封,然多为对现实情况的追认,其首领的统治合法性并不依赖中原政权的册封,中原政权的文书多用“皇帝敬问”。
宋朝
宋朝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第一种情况的羁縻州、县的控制,在部族首领之外,加派中原政府任命的监管官员,到元代逐渐演化成土司制度,实际上将其纳入了中原政权的领土之中。
明朝
永乐十二年榜葛剌国进贡的麒麟
东非某小国随郑和船队在公元1414年(永乐十二年)进贡的长颈鹿。15世纪前期,随着郑和强大宝船队对印度洋的巡航,以及永乐帝朱棣对北方蒙古势力的扫荡,朝贡体系达到了它的巅峰,在明朝陆海军的“威逼”和“厚往薄来”政策的“利诱”之下,向明朝政府朝贡的国家和部族一度达到了65个。在此同时,日本对琉球、朝鲜;朝鲜对女真,越南对占婆、南掌等国,也都提出了朝贡的要求,形成了数个次级的朝贡中心。
韩国迎恩门
清朝
1644年,清朝建立了对中国大陆地区的统治,保留了明朝的朝贡体系,只是要求各国缴还明朝的封诰,重新领取清朝的封诰。清朝明确将和周围部族的往来分为理藩院和礼部分别管辖。蒙古、西藏等地与内地的往来视为国家内务,由理藩院管辖;朝鲜、日本、俄罗斯等国的来往,视为独立的外国,由礼部管辖。
在朝贡体系影响下,东亚地区逐渐形成一个以汉字、儒家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文化圈内,强调文化上的华夷之辨。李氏朝鲜则甚以“中华”自居,视清朝为蛮夷。
纵观各朝史书记载,中国皇帝最得意最荣耀的一句话,大约就是“八方来贡 ,万国来朝”。即便是亡国之君,也喜欢在这方面大做文章。譬如隋朝亡国之君隋炀帝杨广,他在位时,“朝贡式贸易”搞得轰轰烈烈。每到大年正月,总要在都城洛阳大演百戏。
中世纪以后,虽然中国在政治文化上于世界渐渐失去影响力,但“朝贡”却一度发展到高峰。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就迅即派出使者出使周边邻国,如:朝鲜、占城、安南等国,通知诸国明继元统,宣扬大明国威。朝鲜等国纷纷遣使进呈贺表以示臣服,一时间出现了“大明统一万方,天子文武圣神,以仁义礼乐君师亿兆,故凡华夏蛮貊,罔不尊亲。际天极地,举修职贡。自生民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的局面。
明成祖朱棣时,郑和七下西洋,出访国家遍布亚洲和非洲,中外交往盛极一时,大明国威“声闻四海”。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来华朝贡的国家多达150多个,中国式“宗主国—附庸国”体系在地理范围上达到了最大。
中西碰撞
1648年,随着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条约体系逐渐成为欧洲国家之间的主要国际交流体系。同时,殖民体系成为欧洲国家在与其他弱小部族交往时的主导体系。
随着欧洲国家逐渐同东方世界直接接触,这几种国际关系体系之间的冲突便开始发生。1653年,俄罗斯沙皇派遣使节,要求顺治皇帝向其称臣,成为俄罗斯的殖民地。这种要求理所当然地被拒绝。经过长期的武力冲突和外交斗争,双方都开始认识到对方的实力,最后于1689年,两国按照欧洲国际公法的惯例,签订了尼布楚条约,之后又在1727年和1728年相继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实际上确立了两国的平等地位。
同时,欧洲势力逐渐蚕食了中国周边的各小国,使得朝贡体系内的成员大幅减少。清朝中期,朝贡国减少到七个:朝鲜、越南、南掌、缅甸、苏禄、暹罗、琉球。
但是,这并没有动摇朝贡体系的基础。因此,直到1793年,随着英国乔治·马戛尔尼使团正式到访中国,条约体系和朝贡体系方才发生了全面的碰撞。马戛尔尼提出的互派使节、签订通商条约等要求,均被乾隆帝以“不可更张定制”为由拒绝。
高峰事件
在鸦片贸易上,两种不同体制之间的摩擦终于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终于导致了鸦片战争的爆发。1842年,中国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首次以文字规定了中国和外国不平等往来,朝贡体系的基础遭到了不可挽回的动摇。
彻底衰败
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朝贡体系被一个又一个条约削弱。1871年,清朝政府虽然一再以“大信不约”为借口拒绝同日本签订不平等条约,但是最后仍然被迫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朝贡体系开始破裂。随着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中法新约和马关条约的签定,朝贡体系内最后的成员越南和朝鲜也脱离了这一体系,朝贡体系彻底崩溃。
今中国境内:
中国东北: | 青藏高原: | 新疆: | 云贵高原: |
卫氏朝鲜 乌桓 鲜卑 肃慎 扶余国 高句丽 渤海国 | 吐蕃(641年-670年) 吐谷浑 羌 | 楼兰 大宛 高昌 月氏 于阗(和田) 龟兹 疏勒 焉耆 回纥 突骑施 | 南越国 夜郎 南诏 大理 |
今中国境外:
现代国家/地区 | 政权 |
日本 | 琉球 北山王国 中山王国 南山王国 琉球国(第一尚氏王朝、第二尚氏王朝) |
蒙古 | 匈奴(前33年-11年) 南匈奴(48年-304年) 柔然 突厥 薛延陀 |
越南 | 瓯雒国(瓯貉) 万春国(野能) 大越、大瞿越、大虞(吴朝、丁朝、前黎朝、李朝、陈朝、胡朝、后黎朝、莫朝) 大南(阮朝) 林邑(唐代以前)、占城(宋代以后) |
朝鲜半岛 | 百济 新罗 后高句丽 后百济 高丽 朝鲜王朝 |
文莱 | 渤泥 |
柬埔寨 | 扶南 真腊 |
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 | 狼牙脩(狼牙脩) 满剌加(拜里米苏拉) 末罗瑜(末罗游) 三佛齐(室利佛逝) 旧港 满者伯夷 |
菲律宾 | 吕宋 苏禄王国 古麻剌朗 |
泰国 | 暹罗 |
老挝 | 南掌 |
缅甸 | |
南亚 | 不丹 锡金 尼伯尔 马八儿 俱兰 |
中亚 | 喀喇库木 尉犁 乌孙 波斯 贵霜 博罗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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