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贸易 编辑

进贡和回赐关系

朝贡贸易朝贡贸易

朝贡贸易,亦称“随贡贸易”、“贡舶贸易”。宋代以后历朝政府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中国进行的贸易。

于宋代市舶司的“抽买”、“抽解”和“进奉”。对海舶输入商货中的禁榷品,由历朝政府全部收买;对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购一部分,其余许民间买卖。收购的部分,除供宫廷消费和赏赐外,也有再行出售的。元代行抽分。明代实行贡舶制度,在通商口岸设市舶提举司,管理朝贡和朝贡贸易。

基本信息

编辑

中文名:朝贡贸易

起源:宋代市舶司的“抽买”、“抽解”和“进奉”

简介

编辑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降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等郡内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边远县为属国,如置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置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置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历史延伸

编辑

唐代“安史之乱”后,朝贡贸易萎缩不振。于是改变经营方式,产生了市舶贸易。市舶贸易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但是到了清代,推行闭关锁国政策,绝对禁止私人对外贸易,所有的外贸又以朝贡形式进行。随朝贡而来的船舶,称为贡舶。朝廷并规定,东南亚国家一西洋诸国在广州登陆,日本在浙江宁波登陆等。广州是指定贡舶靠岸最多的港口。这种朝贡贸易制度,又延续了一百多年。

唐中后期,市舶贸易已经取代了朝贡贸易。

什么叫市舶贸易?市舶贸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业等价交换,相当于市场经济,不再是朝廷说了算的不等价的贸易经营。这种贸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赚到钱。要管好,必须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朝廷管理。

唐开元二年(714年),在广州首次设立了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

市舶使的职责有四条:一是向前来贸易的外国船舶征收关税;二是代表朝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国朝贡事务,管理外国商人向皇帝朝贡的物品;四是总管海路通商,对市舶贸易朝廷监督和管理。

唐代广州海外贸易的最大成就是,确立起一套全新的市舶管理制度与经营方式,并为后世所沿用,在中国外贸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广州是唐代惟一设置市舶使的城市,为整个国家履行对外贸易的管理职能,具有特殊的地位,在海外享有声誉。当时各国到唐朝进贡,都必须先到广州,广州再选择首领一人随员两人进京,其余随员留在广州。那时,外国人称长安为摩诃支那,梵文意思是大中国,称广州为支那,意即中国。

唐代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重要转折点,唐朝廷在广州设立了市舶贸易制度,由海道来广州贸易的国家大为增加。

到了宋代,与广州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不少于五十个。广州成了"万国衣冠,络绎不绝"的著名对外贸易港。大批船舶货物从海外运到广州,再从广州运送全国各地。广州的舶货物从海外运到广州,再从广州运送全国各地。广州的舶货除了部分朝廷直接北运外,其余全部在广州贸易,形成广州巨大的舶货市场。中外商人在这舶货市场中获得高倍利润。

1080年,宋朝廷正式修订了《广州市舶条》,并向全国推行。条文主要是关于海舶出入港的管理,征税的新规定,专卖专买的规定等。

优待外商是广州市舶贸易发达的一个因素。如长居广州的阿拉伯船主蒲希密父子和一阿拉伯一百三十岁老人,先后受到宋朝高官的友好接待。

广州市舶贸易量最大的仍是阿拉伯,其次是苏门答腊岛和爪哇。

元代,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大发展,同中国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由原来的五十多个增加到一百四十多个。

朝贡心理

编辑

纵观各朝史书记载,中国皇帝最得意最荣耀的一句话,大约就是“八方来贡 ,万国来朝”。即便是亡国之君,也喜欢在这方面大做文章。譬如隋朝亡国之君隋炀帝杨广,他在位时,“朝贡式贸易”搞得轰轰烈烈。每到大年正月,总要在都城大肆铺张。陪都洛阳大演百戏。

中世纪以后,虽然中国在政治文化上于世界渐渐失去影响力,但“朝贡”却一度发展到高峰。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就迅即派出使者出使周边邻国,如:朝鲜,日本,占城,安南等国,通知诸国明继元统,宣扬大明国威。朝鲜等国纷纷遣使进呈贺表以示臣服,他们与大明确立宗藩关系。当然也有例外,日本自大化改新后一直视中国为领国,朝鲜等为藩国,自己的最高统治者也称皇,与中国平等。虽然中途幕府将军足利义满为了经济利益并且巩固自己的统治向明朝称臣来取得朝贡贸易,但实质上明朝没有对日本的宗主权,没有建立起宗藩关系。不过终归一时间出现了“大明统一万方,天子文武圣神,以仁义礼乐君师亿兆,故凡华夏蛮貊,罔不尊亲。际天极地,举修职贡。自生民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的局面。

明成祖朱棣时,郑和七下西洋,出访国家遍布亚洲和非洲,中外交往盛极一时,大明国威“声闻四海”。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来华朝贡的国家多达150多个,中国式“宗主国—附庸国”体系在地理范围上达到了最大。

下一篇 祖考

上一篇 漳州月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