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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于仁 编辑
雒于仁(1550.5.19~?),字依仲 ,号少经,陕西西安府泾阳县(今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 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进士,历任肥乡、清丰知县,有惠政。 官至大理寺评事。 万历十七年十二月(公元1590年)写《酒色财气四箴疏》。 神宗不欲外人得知,留中不发。从此皇帝将奏折留中,无限期扣押不予处理,遂成惯例。雒于仁也因此遭罢免,多年后在家中去世。 天启初,赠光禄少卿。
全名:雒于仁
字:依仲
号:少经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陕西西安府泾阳县(今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出生日期:1550年5月19日
主要作品:《酒色财气四箴疏》
最高官职:大理寺左评事
早年经历
雒于仁,字依仲 ,号少经 ,嘉靖二十九年五月初四日(1550年5月19日)出生于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泾阳县(今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祖籍三原县,民籍。 治《尚书》,万历十年(1582年)以国子生身份举陕西乡试第21名 ,十一年(1583年)联捷会试第255名 ,为时任翰林院检讨沈自邠的门生。 同年廷试三甲136名,着通政司观政。 十三年(1585年),授直隶肥乡县知县。 十五年(1587年),调繁河南清丰县知县。 均有惠政。 十六年(公元1588年),升大理寺左 评事。
直言上疏
万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590年1月26日) ,上疏献上四条箴言,大略如下:“臣在朝任职年余,总共只见过陛下三次。此外,只听说陛下贵体欠安,一切传免,即使各种祭祀,也都是派遣官员代为行事,既不亲自处理政务,经筵、日讲也已停止了好久。”
他认为皇上的病根在“酒、色、财、气”四字上面,因而劝谏皇上临朝务正,勿贪酒、色、财、气。他说:“嗜酒则腐肠,恋色则伐性,贪财则丧志,尚气则戕生。”他列举了皇上贪恋酒色财气的种种事实,直攻皇上的过失。认为这四者之病缠绕身心,不是服用药物能够奏效的。 他诚恳地说道:“臣今敢以四箴献上,假若陛下肯听臣言,即使立即诛杀臣,臣虽死犹生。” 其箴按酒色财气,依次以四言八句为之,言词恳切,鞭辟入里。 疏上之后,神宗极为愤怒。
罢官还乡
恰巧遇上岁末,不能处置,其疏在宫中存留了十日,到十八年正月初一,神宗在毓德宫召见首辅申时行等内阁大臣时,即将雒于仁的四箴疏亲手交给申时行,打算严厉惩处。其实,申时行内心很赞赏雒于仁此举,他个人早已为神宗长时间不理朝政和无限期停止经筵、日讲感到伤心,于是极力为雒于仁辩解。申时行看到神宗一时难以改变态度,便说:“这个《四箴疏》不可发到外面去,恐怕外面的人会认为疏中所言都是真的,请陛下宽容臣等,待臣传谕大理寺卿让雒于仁辞职就是。”神宗无奈,只得点头同意。过了几天,雒于仁称说有病,请求辞职,神宗遂于初六日将其罢为平民。史称,从此之后,奏章留中,遂成故事。过了多年,在家中去世。
身后赠恤
天启二年(1622年),以吏部尚书张问达奏,赠光禄寺少卿。
《酒色财气四箴疏》
直言上疏指出皇帝的问题 而被罢官。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同年序齿便览·雒于仁》(加州大学藏)
张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雒于仁》
雒维,于仁曾祖。寿官。
雒昂,于仁祖父。 以子遵贵累赠太常寺少卿。
雒遵,字道行 ,号泾波 ,于仁父。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 妻李氏,于仁母,累赠恭人。张氏,于仁继母,累封恭人。
雒于翰,于仁弟。国子生。
雒献书,于仁子。万历十九年(1591年)举人。
雒于仁、马经纶诋讥谯让,几为侪偶所不能堪矣。圣人取讽谏,意者殆不如是乎!——张廷玉 等《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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