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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无明 编辑
二种无明,教义名数。
对“无明”的一种分类。(1)“相应无明”与“独行无明”。《瑜伽师地论》卷五八等说,“无明总有二种”:一、“烦恼相应无明”,谓“无明”体现在贪等根本烦恼中,由于与此烦恼相应,为此烦恼所有,故曰:“非无愚痴而起诸惑,是故贪等馀惑相应所有无明,名烦恼相应无明。”略称“相应无明”。二、“独行无明”,指不与其他烦恼相应,唯单独作为一种具有障覆谛理功能的“心所性”的存在:“若无贪等诸烦恼缠,但于苦等诸谛境中,由不如理作意力故,钝慧士夫补特伽罗诸不如实简释,覆障、缠裹、闇昧等心所性,名独行无明。”此“独行无明”又名“独头无明”、“不共无明”。“不共”,泛指不与“他”相共,即独特、自有等。又据《成唯识论》卷五等引契经说:“不共无明微细恒行,覆蔽真实”,“障圣慧眼”,是故“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盲,惛醉缠心,曾无醒觉”。即此作为第七“末那”识的性能。但此“不共”,亦可分为二种:“恒行不共”,所谓“馀识所无”,即唯第七识末那具有的“无明”。“独行不共”,所谓“此识非有”,即不在第七识而是第六识所有之无明。(2)“俱生无明”与“分别无明”。《广五蕴论》等所说:“无明者”,“谓于业、果、谛、宝无智为性,此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所谓“俱生”,指与生俱有的先天性无明,“谓禽兽等”;“分别”,指后天与诸多错误观念有关的种种虚妄分别的无明,“谓诸见相应,与虚妄决定、疑烦恼所依为业”。此论又说一种“不俱生无明”,“谓贪相应等”,相当上述之“相应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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