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编辑

新工科建设的主要项目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新工科建设的主要项目,分为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及校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612个项目、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45个项目,共1457个项目。

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是指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等实施的新工科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也是卓越计划的升级版(简称“卓越计划2.0”)。

开展“新工科”建设是我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写好高等教育“奋进之笔”,打好提升质量、推进公平、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精神,在有关方面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通讯评议、专家组评议及公示,认定612个项目为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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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别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

简称:卓越计划2.0

属性:新工科、新工科建设

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指南: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项目数量:1457个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国家级: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省级: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国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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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项目概况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具体是指按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推荐、申报、审核、批准实施的新工科项目。 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的战略举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也是卓越计划的升级版(简称“卓越计划2.0”)。 教育部就此对各高校提出以下明确要求:以“新工科”理念为先导凝聚更多共识;以需求为牵引开展多样化探索;以项目群为平台加强交流合作;以统筹内外资为途径加大项目支持。

2018年1月22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关于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认定结果的公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精神与要求,在部属高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理工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通讯评议及专家组评议,认定612个项目为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0年2月27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有关单位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组织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线上填报立项材料。推荐项目填写《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登录“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填报。

项目支持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精神与要求,在部属高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理工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通讯评议及专家组评议,认定612个项目为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资源为途径加大项目支持。

总体方案

教育部拓展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版),适时增加新工科专业点;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设置“新工科建设专题”,汇聚企业资源。鼓励部属高校统筹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鼓励“双一流”建设高校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纳入“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并采用多种渠道提供经费支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将“新工科”建设列入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等。

实施院校

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北大学等300所“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院校。

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0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3 号),认定845个项目为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其中包括273个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和572个新工科专业改革类项目,涵盖新工科理念研究类项目群、专业结构改革项目群、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群等29个项目群。

省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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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

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并采用多种渠道提供经费支持。

各省建设

陕西

2017年12月21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陕西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17〕497号),为推进陕西省工程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37号),经学校推荐、专家审核、立项前公示等程序,陕西省教育厅确定西安交通大学面向“一带一路”倡议人才需求的多方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等59个项目为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河南

2020年4月24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公示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0〕70号)精神,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将郑州大学单崇新负责的《面向智能传感产业的理工交叉与产教融合的新工科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等102项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含推荐国家级项目13项)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