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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安 编辑
陶安(1312年—1368年),字主敬,当涂(今属安徽)人。明朝文学家。
陶安少从学于耆儒李习。元至正四年(1344),举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乡试。后奉檄至金陵,授明道书院山长。至正十三年(1354),为会稽高节书院山长。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自和州渡江,陶安率父老奉迎,议取南京,颇得朱元璋赞赏。朱元璋克太平,授陶安兴国翼元帅府史令,留参幕府。次年,取金陵,置江南行中书省。至正十八年(1358),授行省都事,寻迁左司员外郎中。至正二十四年(1364)二月,授黄州知府。秋,谪桐城令。十二月,授饶州府知府。朱元璋称吴王以后第三年(1367),置翰林院,首召陶安为学士。洪武元年(1368)正月,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四月,任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九月初六,卒于江西任所。
陶安在朝十余年恪尽职守,深得朱元璋宠渥,御制门帖子云“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明初议诸礼,多为其所裁定 。对明朝建立之初的典章制度建设有重要贡献 。陶安博涉经史,学宗程朱,尤精于《易》。亦工诗文,平正典实,文名甚著。著述颇丰,曾评点《诗经》《尚书》,著《周易集粹》《四书点读音考》,均不见传。诗文集原题《辞达类钞》《知新近稿》《黄冈寓稿》《鹤沙小记》《江行杂咏》等,后人辑为《陶学士先生文集》20卷 。
全名:陶安
字: 主敬
所处时代:元末明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安徽当涂
出生日期:1315年
逝世日期:1368年
主要成就: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
主要作品:《周易集粹》、《辞达类钞》
生于元延祐二年,卒于明洪武癸卯年,年五十九岁(据《明太祖实录》35卷记载)。六岁丧父,矢志读书,日记千言,敏悟异常。稍长,投师李习兄弟,博览群书,尤深于《易》。至正四年(1344),中浙江乡试,八年,授明道书院山长。十四年冬归省,避乱居家。
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渡江至当涂,陶安偕李习及乡里父老迎谒,即被召见。陶安向朱元璋献议:“海内鼎沸,豪杰并争,明公(指朱元璋)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朱元璋问他:“吾欲取金陵如何?”陶安说:“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朱元璋从其言,留参幕府,授左司员外郎。不久朱元璋攻克集庆(今江苏南京,历史上以金陵著称),授陶安为兴国翼元帅府史令。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称吴国公,置江南行中书省,任陶安为左司郎中。
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称吴王,欲任用刘基、宋濂、章谥、叶琛等名士,问陶安对这四人的看法,陶安称:“臣谋略不如刘基,学问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谥、琛。”其廉让精神深得朱元璋赞赏。时黄州刚克,需要得力人才镇守,朱元璋派陶安前往。陶安一到任,就宽租减役,深入百姓拥护。旋又转任饶州,正当征伐,军需紧迫,陶安谕劝民众,踊跃捐输,保证了粮草供给。时福建陈友定聚兵袭城,陶安召集官民,晓以大义,率之固守,终于等到援兵到来,匪乱平定。嗣后,陶安又将所有胁从者释放,其宽大胸怀与仁释远见,受到朱元璋赐诗褒扬。次年陶安入朝,再被派往饶州镇守。因饶地多战乱,土瘠民困,陶安请求豁免了那里的军供,休养生息,留下德政。当地人民深感恩德,建生祠供奉,还流传民谣赞他:“千里榛芜,侯来之初;万姓耕辟,侯来之日。”“湖水悠悠,侯泽之流;湖水有塞,我思侯德。”
朱元璋称吴王后第三年(1367),在金陵初置翰林院,首召陶安为学士。征诸儒议礼,命陶安为总裁官。他和李善长、刘基等册定律令,议定礼制。明洪武元年(1368)命制诰兼修国事。朱元璋常至东阁,与陶安等议论前代兴亡本末。在朝十余年,恪守职守,朱元璋十分宠渥于他,御制门贴赐之曰:“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四月,陶安任江西省参知政事,治理有方,军民诚服。不久染病,仍拟草本时务十二事上表朝廷,九月卒于任上。朱元璋亲致祭文,遣使吊唁,谥封“姑孰郡公”,对陶安的父子亦有封赏。
陶安生前著述甚多,有《周易集粹》《辞达类钞》《姚江类钞》《知新稿》《陶学士集》(20卷)等。
陶安,字主敬,当涂人。少敏悟,博涉经史,尤长于《易》。元至正初,举江浙乡试,授明道书院山长,避乱家居。太祖取太平,安与耆儒李习率父老出迎。太祖召与语。安进曰:“海内鼎沸,豪杰并争,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拨乱、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太祖问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留参幕府,授左司员外郎,以习为太平知府。习字伯羽,年八十余矣,卒于官。
安从克集庆,进郎中。及聘刘基、宋濂、章溢、叶琛至,太祖问安:“四人者何如?”对曰:“臣谋略不如基,学问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能让。黄州初下,思得重臣镇之,无逾安者,遂命知黄州。宽租省徭,民以乐业。坐事谪知桐城,移知饶州。陈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谕以顺逆,婴城固守。援兵至,败去。诸将欲尽戮民之从寇者,安不可。太祖赐诗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
吴元年,初置翰林院,首召安为学士。时征诸儒议礼,命安为总裁官。寻与李善长、刘基、周祯、滕毅、钱用壬等删定律令。
洪武元年,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帝尝御东阁,与安及章溢等论前代兴亡本末。安言丧乱之源,由于骄侈。帝曰:“居高位者易骄,处佚乐者易侈。骄则善言不入,而过不闻;侈则善道不立,而行不顾。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甚当。”又论学术。安曰:“道不明,邪说害之也。”帝曰:“邪说害道,犹美味之悦口,美色之眩目。邪说不去,则正道不兴,天下何从治?”安顿首曰:“陛下所言,可谓深探其本矣。”安事帝十余岁,视诸儒最旧。及官侍从,宠愈渥。御制门帖子赐之曰:“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时人荣之。御史或言安隐过。帝诘曰:“安宁有此,且若何从知?”曰:“闻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洪武元年四月,江西行省参政阙,帝以命安,谕之曰:“朕渡江,卿首谒军门,敷陈王道。及参幕府,裨益良多。继入翰林,益闻谠论。江西上游地,抚绥莫如卿。”安辞。帝不许。至任,政绩益著。其年九月卒于官。疾剧,草上时务十二事。帝亲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
子晟,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以贪贿诛。其兄昱亦坐死。发家属四十余人为军,后死亡且尽。所司复至晟家勾补,安继妻陈诣阙诉,帝念安功,除其籍。
初,安之裁定诸礼也,广德钱用壬亦多所论建。
《泊江州》
江云绀绿夕阳边,江水空明海气连。
一点远帆如白鸟,数声急鼓隔苍烟。
浔阳九派疑无地,庐阜千峰直造天。
清夜开樽酹司马,琵琶亭下月当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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