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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钱 编辑
明清两代按其本朝法定的钱币体制由官炉铸行的钱币,以别于前朝旧钱和本朝的私铸钱。并对旧钱、私铸钱进行取缔和制约。
中文名:制钱
适用领域:明清两代铸钱
宋代杂税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合称。
经制钱
始于宣和四年(1122),系经制江淮荆浙福建七路诸司财计(简称经制使)陈遘所创,故名。靖康初(1126)废,建炎三年(1129)恢复,并固定其名色为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人户典卖田宅增添牙税钱(每贯增收二十文)、官员等请奉头子钱(每贯收二十三文,续有增加,后固定为五十六文)、楼店务添收三分房钱等。此所谓辗转取积于细微之间,以助军费。
总制钱
绍兴五年(1135),孟庾提领措置财用,称总制司,又创总制钱。其名色更为细微,计有转运司移用钱、勘合朱墨钱、出卖系官田舍钱、人户典卖田宅牛畜等于赦限内陈首投税印契税钱、进献贴纳钱、人户典卖田业收纳得产人勘合钱、常平司七分钱、茶盐司袋息钱、装运司代发斛斗钱、收纳系省钱物头子钱、官户不减半民户增三分役钱、二税畸零剩数折纳价钱、免役一分宽剩钱等。
经总制钱
一部分属增税,一部分则属移用某些财政专款改充经总制“窠名”。经制钱和总制钱两者皆先桩管于各州,每季起发赴行在。成为南宋财政上重要收入。由于经总制钱岁无常入而有常额,额一不登,必然巧立名目横敛,使民间受害。
制钱
明代制钱 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即位前七年,于应天(今江苏南京)设宝源局,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旧钱兼行。洪武元年(1368)在各行省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洪武通宝”钱,严禁私铸。以后各代也多铸钱。
洪武通宝钱分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共五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钱重五钱,余递减。洪武四年改铸大中通宝和洪武通宝为小钱,重一钱,制钱形状亦为圆形,方孔。小平钱背面孔右有“一钱”两字;当十钱背面除“一两”两字外,孔上还有一“十”字,表示“当十”之意。各行省所铸钱,背面还镌有重量和局名。
铸钱影响
由于铜产量减少和受白银流通的影响,明代铸钱多于元代,但不及宋朝。洪武二十六年,北平、江西、陕西、广东、四川、山东、山西、河南、浙江、广西等十行省共设铸炉三百二十五座,年可铸钱十八万九千余贯,约及北宋铸钱的百分之三。明初以铜产地江西、陕西、山西三省铸钱较多,仅江西即有铸炉一百一十五座,铸钱数占十行省总数的三分之一。
铸钱原料
其余各省只是强迫民间毁坏铜器缴给官府充作铸钱原料。洪武以后,永乐九年(1411)铸永乐钱,宣德九年(1434)铸宣德钱,弘治十六年(1503)后铸治钱。当时朝廷滥发宝钞(见钞)以搜刮民财,并不重视铸钱,铸钱数量不多且多积储不用。官钱不行,导致私铸私贩猖獗。市用新钱多苏、松、常、镇、杭州、临清人私铸。伪钱滥恶不堪。京师流行的一种伪钱,字迹莫辨,触手可碎;有的不用铜而用铅铁,不以铸而以剪裁。每三百文仅值银一钱,致使物价腾涌。嘉靖六年(1527)大规模铸嘉靖钱,且补铸累朝未铸者,三十二年补铸洪武至正德九号钱,每号百万锭,并铸嘉靖钱千万锭,一锭五千文。以后,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均铸有本朝年号钱。时铜价上涨,钱中混入大量铅沙。天启、崇祯新钱,含铜只二三成,质脆薄,落地即碎,民间拒绝使用。
清入关前已开始铸造制钱,名“天命通宝”。顺治元年(1644)定都北京,正式设置户部宝泉局、工部宝源局铸造“顺治通宝”钱。同年颁布钱式命令各省、镇开局鼓铸。此后,京省各钱局铸额卯数、钱文重量、用料规定时有改变,铸局设置的地点和数量也有变更。但终清之世一直是代有鼓铸。清代制钱基本形制仍为圆形方孔。钱文正面铸有“某朝通宝”字样(咸丰以后因铸当十、当百大钱,有改铸“某朝重宝”、“某朝元宝”)。制钱背面一般铸有钱局简称,文字为汉字或满汉文并用。雍正以后,以背面铸两个满文字为通例。
制钱成分
一般以铜六铅四的比例配铸。但配铸比率往往受原料短缺或价格波动等影响而有变动。“顺治通宝”规定七成红铜三成白铅,康熙朝按铜六铅四配铸,雍正朝改为铜铅各半;乾隆五年(1740)以后又加入百分之二左右的锡,铸成青钱。其重量也常有变动。雍正十一年(1733)以前,清廷把控制制钱重量作为稳定银一钱千的官定比价的主要调节手段,每枚制钱的重量规定在一钱至一钱四分之间变动。雍正十一年以后,限定以一钱二分为铸钱的标准重量。嘉庆(1796~1820)以后,尤其是咸丰(1851~1861)开铸大钱后,钱制混乱,制钱的重量也不断减轻。
制钱单位
制钱以文为单位,法定一千文为一串,合银一两。但在实际流通中,银钱比价波动频繁。在清代不完整的银钱平行制度下,制钱名义上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但实际上其职能受到各种限制。一般大额、远途交易往往用银,小额、近程交易用钱。乾隆以前币制相对稳定时,制钱基本上具备作为货币应有的价值尺度、流通、储藏、支付手段的职能。嘉庆朝以后,随着币制的紊乱,钱文减重,用料粗劣,制钱的名义值与实际值差距扩大,逐渐丧失了金属足值货币的性质;其储藏手段职能也随之减弱。鸦片战争以后,制钱制度日益崩溃,至清末机制铜元出现,制钱遂最终被逐出流通领域,不复行使。
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铜元,是一个版别繁杂的品种;
正面中央与满文“宝吉”及“光绪元宝”四字,汉字“宝”为窄宝型。上缘“吉林省造”,下缘“每元当制钱二十个”,左右各一五星。背面为龙圈,俗称飞龙,估价 6,500-8,000 元人民币.
吉林省造光绪元宝每元当制钱二十筒,红铜,背坐龙, 价格 6380元人民币.
吉林省造光绪元宝每元当制钱二十筒铜币,背错配坐龙版的价格 5390元人民币.
吉林省造光绪元宝每元当制钱二十筒铜币。估价,800元人民币.
光绪元宝户部当制钱二十文铜币,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铸。普通的1-10元;其背面20后有点(20。CASH)的30元左右;背有珠圈的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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