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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騊 编辑
出生日期:1726年
逝世日期:1799年
本名:司马騊
所处年代:嘉庆初期
升任江西按察使,当时江西官吏多腐败获罪,只有他因为谨慎获免。在治理黄河的工程中,他与两江总督李奉翰、南河总督康基田治理曹州决口,升任河东河道总督参与治理黄河,使曹州决口合龙。次年因为西坝塌陷,被革职留任。他上疏请求增高豫东河堤防洪被责,次年就像他预料的那样在睢县决口漫溢,诏令免罪令他速往治水,成功后复职。卒于任。朝廷追封抚恤。司马騊是当时著名的能吏和水利专家。
《清史稿》司马騊传记:司马騊(?-1799)字云皋,江苏江宁人。乾隆中,大学士高晋为两江总督,辟佐幕司章奏。习河事,以从九品留工效用,授山阳主簿。累迁淮安同知,仍兼幕职。从晋塞河,屡有功。萨载继任总督,亦倚之。五十年,奏擢江南河库道。道库岁修六十万,溢额则俟上闻,遇险工,厅员借帑,久辄因缘为弊,騊从容筹补,公私具举。五十五年,迁江西按察使,在官七年,巡抚簠簋不饬,被劾多所牵连,騊以谨慎获免。嘉庆元年,迁山西布政使。二年,调山东,兼管河务。是年秋,曹州河溢,命騊偕两江总督李奉翰、南河总督康基田、前山东巡抚伊江阿同任堵塞。冬,擢河东河道总督。曹工寻合龙。三年春,西坝蛰,革职留任。疏言豫东两岸堤工卑薄,请择要增高,以御汛涨。诏以下游不能深通,徒事加堤,斥其不揣本而齐末,曹工之蛰,由於堵筑不坚,罚騊等赔修,夺翎顶,所议工事仍允行。九月,睢州河溢,诏免治罪,责速塞。四年正月,工竣,复顶戴,议叙,免其代赔帑银。寻卒於工次,赐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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