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汝砺 编辑

金朝大臣

高汝砺(1154-1224),金朝大臣。字岩夫、应州金城(今山西应县)人。大定间,中进士,莅官有治绩。明昌中,章宗亲点为石州刺史。入为左司郎中,由左谏议大夫渐迁户部尚书。时钞法不能流转,汝砺随事上言,多所更定,百姓甚便。贞祐二年(1214),随宣宗南迁,授参知政事。历尚书左右丞、平章政事。累迁右丞相,封寿国公,忠厚廉正,规守格法,为相十余年,于朝政多有匡弼。屡上表乞致仕不许。正大元年死。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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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岩夫

所处时代:金朝

出生地:应州金城

出生日期:1154年

逝世日期:正大元年三月

主要成就:大定间,中进士明昌中,明昌中,石州刺史,累迁右丞相,封寿国公

本名:高汝砺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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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仕途

高汝砺,字岩夫,是应州金城人,登大定十九年进士第,任官有能声。明昌五年九月,章宗下诏给宰执,让他们举奏中外可为刺史者,章宗亲阅阙点注,大概要取两员同举者提拔任用。于是,高汝砺自同知绛阳军节度事起为石州刺史。承安元年七月,入为左司郎中。一日奏事于紫宸殿,当时侍臣皆回避,章宗所御扇忽堕案下,汝砺以非职不敢取扇以进。奏事完毕,章宗谓宰臣曰:“高汝砺不进扇,可谓知道大臣之体了。”未几,擢为左谏议大夫。以赋调军须,郡县有司有不得人的,追胥走卒利用他们处事急迫,求取货赂,深为民害,高汝砺建言说:“自今若因兵事调发,有犯者乞权依‘推排受财法’治之,庶使小人有所畏惧。”承安二年六月定制,因军前差发受财者,一贯以下徒二年,以上徒三年,十贯处死,这是听从高汝砺的建议。

当时遇奏事之事,御史台大臣也令回避,汝砺于是上言:“国家置谏臣以备侍从,盖欲周知时政以参得失,不是徒然使排行就列而已。故唐制,凡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阁,必遣谏官随之,希望谏官预闻政事,冀望他们能有所开说的。今省台以下,遇朝奏事则一切回避,与诸侍卫之臣同进同退。殿廷论事开始莫得闻,等到已经实行,又不详其始末,事情结束了再进谏,这也很难。那要谏职干什么呢?如果说不是进谏的材料,择合适的人就可以了,岂可给他们谏言的职责却如此疏远他们。希望自今以往,有司奏事谏官得以预闻,希望能多少有所裨益。且修起居注之职,掌记言动,也应当这样做。”章宗听从了。

又上言:“年前十月尝举行推排之法,不久以过了时限而停止,诚知圣上爱民之深也。切闻周制,以岁时定民之众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数于小司徒,以施政教,以行征令,三年则天下大比,按为定法。伏自大定四年通检前后,迄今三十余年,其间虽两经推排,其浮财物力,惟凭一时小民之语以为增减,有司惟务速定,不复推究其实。由是豪强有力者符同而幸免,贫弱寡援者抑屈而无诉。况近年以来,边境屡有调发,贫户越来越多多。如止循例推排,缘去岁条理已行,人所通知,恐新强之家预先请求狡狯之人,希望望至时众口一辞的推唱。有人会虚作让自己显得贫困,就以产业低价质典,或者将财物徙置他所,权止营运。这样奸弊百端,欲望物力均一,难矣。欲革斯弊,莫若据实通检,预令有司照勘大定四年条理,严立罪赏,截日立限,关防禁约。其间有可以轻重者斟酌行之,去烦碎而就简易,戒搔扰而事镇静,使富者不得以苟避,困者有望于少息,则赋税易办,人免不均之患矣。”下诏尚书省俟边事息行之。

这年十月,上谕尚书省,遣官到各路通检民力,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令诸路所差官视以为法焉。寻为同知大兴府事。承安四年十二月,为陕西东路转运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转运使。二年正月,为北京临潢府路按察使。泰和四年二月,迁河北西路转运使。十一月,进中都路都转运使。

更定钞法

泰和六年(1206)六月,任户部尚书。当时纸钞不能流转,高汝砺根据情况上疏奏事,多方改进,民众使用起来感到方便 :根据高汝砺的建议,确立“钞法条约”,添印大小钞,因为钞库管理事务极为急切,增添副使一员。 高汝砺又上言:“钞法务在必行,府州县镇宜各籍辨钞人,给他们以条例印章,允许他们与人分辨检验,随每贯量给他们二钱,贯例即使增多,加到六钱即停止。每次朝官出使职,就让他们体察纸钞通行和停滞以上闻。民间旧有的宋会子,也让同现钱一起用,十贯以上不许持有行用。榷盐允许使用银绢,其他的市场交易及俸禄,一并使用交钞,其多出来的数量以小钞补足,应支银绢而不足者亦用钞发给他们。” 十月,杨序上言:“交钞料号不明,年月因故发暗,即使让人们到钞库易新钞,但外路没有设立定库司,想要换也没有地方,远的直须到都城来换。”章宗以此问高汝砺,高汝砺回答说:“随处州府库内,各有辨钞的库子之职,钞虽弊不是伪造的,也可收纳。去都远之城邑,既有设置合同换钱,客商旅人经过的皆可相易。进一步考虑到无合同之地,难以换易的,令官库凡纳昏钞者接受但不支出,于钞背印记上官吏姓名,囤积半年之后到都城换易新钞。如此,则昏钞有所归而不会停滞了!”

十一月,章宗对户部官曰:“今钞法虽行,卿等也应该审察,少有壅滞,即当上报以闻,不要说因为已经实行而害怕改变。”高汝砺回答说:“现在诸处置库多在公廨之内,小民出入颇难,虽有商贾换易,然担心钞本不丰。先前河北西路转运司说,一富民首其当存留钱外,见钱十四万贯。它路也许还有像这样的,臣等认为应该让州县委派官员及库典,于市肆要处置库以支换。以出首之钱为钞本,十万户以上州府,给三万贯,次之的减少,易钞者人不得过二贯。以所得工墨钱充库典食直,仍令州府佐贰及转运司官一员提控此事。”章宗同意了,于是命移库于市肆之会,让民众以钞易钱。

当时复议更定钞法,章宗听从汝砺建议,命在官大钞更不许出。允许民众以五贯十贯例者到钞库换易小钞,欲得钱者五贯内与一缗,十贯内与两缗,只有辽东从便。河南、陕西、山东及它行钞诸路,院务诸税及诸科名钱,并以三分为率,一分纳十贯例者,二分五贯例者,余并收见钱。

章宗对高汝砺很是赞许,并对尚书省下令说:“内外百官所负责的各有不同,近时应诏言事的不止千数,但都没有谈到各自负责方面的要害问题,所陈说的过于空泛,没有详尽的。近日唯有户部尚书高汝砺,论奏本部几件事,均切中要害,并已实行。你们应晓谕内外百官,各自研究要害问题列举指明,如果可以举奏而不立即上奏,而由上司举奏施行的,量情给予处罚。”

贞.祐二年(1214)六月,宣宗迁都南京,到邯郸时,拜高汝砺为参知政事。走到汤阴时,皇帝听说汴京谷物价格大涨,担心随驾人员到达后会更贵,便问宰辅大臣们怎么处置。他们都说命令留守司加以管制。高汝砺却独自发表意见说:“物价的高低,早晚不同,但买粮人多卖出的人少就贵。目前各路人员都聚集到河南,买粮人多,怎么会不贵。如果加以禁止,存有货物的人家将都关闭起来不出售,而转运的商贩们也不再进城,这样买的人更急而就贵得更厉害了。事情有难有易,不能不知,如今东西少而难得的是粮食,多而易得的是钞票,自当先解决难的,然后再考虑容易办的,多方开通劝诱,务必让粮食都拿出来换钱,那么粮价自然就会平稳下来。”皇帝听从了。

安置军户

三年五月,朝廷计议将河北军户的家属迁到河南,只留下军队守卫郡县。高汝砺说:“这事如果实行,只是那些豪强之家便于办到,贫困户怎么能够迁徙?况且安土,重迁是人之常情。如今让他们都前往河南,他们一旦离开家园,扶老携幼,在道路上跋涉,流离失所,岂不是十分可怜?况且所路过的百姓们见到军户全部迁移了,必将产生惊疑情绪,认为国家分别看待,他们心里能不动摇吗?况且军人的家属既已迁离,却让他们去保护别人,以情理而论,必定不肯尽心的。民众再怎么愚蠢也是很有思想的,尽管告诉他们还是要保卫他们的,他们也必然不肯相信,这样只会交相混乱,各方都不得安宁,这件事所关系到的是极为重大的利害问题。请先让各道的元帅府、宣抚司、总管府反复论议是否可行,如确无可疑之处,然后施行。”进言以后没有答复。

军户既已南迁,准备收括田地分给他们,还没有拿定意见,皇帝对尚书省说:“北军将到河南,因此而尽迁各路军户,共同计划防卫。如今既已到达,粮食自当给他们,但还没有处理。可以派遣官员聚集各地老人询问他们,是准备增加赋税,还是分给他们田地,二者哪种比较方便实行?”他又将这事告知高汝砺。不久,那些派去的官员们来报告说“:农民们都说,近年来租赋越来越重,如果再增加,就难以承受了。不敢再租用官田了,愿意分地给军户。”于是,高汝砺上奏说:“迁移军户,是一时的举动。民众租用官田,是长久之计。河南的民地和官田,数量相当。又有许多人家都是租佃官田耕种的,他们的祖坟、村庄等都在官田里,这些人大多是贫民,一旦夺田,何以维持生活?况且小民容易动荡难以安定,因为一时避收田赋,所以说出这种话来。可是真让他们把土地给了人家,那么,前日还是主人今天就变成了客户,能不悔恨吗?悔恨便产生愤慨之心。像在山东调拨土地时,肥沃的田地都被有权势人家所占有,贫瘠的土地才给贫困户耕种,这样无益于军户,有损于民众,导致他们相互憎恨,这件事至今还没有平息下来。前事为时不远,足以成为鉴戒。只能采用增加官田赋税,以供给军户粮食的一半,再将原属官田现已荒芜的田地、放马的草地按数分给他们,让军户自己耕种,这样,百姓就免去失业的艰辛,而官府也不必做出对民众有害的事情。况且河南的土地最适宜种麦,如今雨水充足,又正当播种时节,只恐民众产生疑惑而误了计划,应当早做决断。”皇帝听从他的意见。

 不久转任尚书右丞。当时皇帝认为,军户的土地必须拨给,让他们能够及时开垦耕耘。高汝砺又上奏说:“官府所有的荒田和牧马地,有许多被民众私自耕种了。如今正当种麦时节,他们知道准备拨给别人,就必定都抛弃不种,等军户分到时,又已错过播种时机,这样就成了荒废的土地了。不如等这一季收成之后再调拨,依照土地的收成征收适量的赋税,以补充军需储备,这样对公私两方均有利。请等到九月以后再拨调还官府。”十月,高汝砺又进言说:“如今河北的军户迁到河南的接近百万口人,每人一天给一升米,一年就需要三百六十万石,给予一半,其价值仍相当支出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出的土地合计是二十四万顷,每年所收的粟才只有一百五十六万多石,请在正常经费之外加倍征收,以便配给他们,同时仍将原属官府所有的闲田和牧马地可耕种的分给他们。”皇帝表示同意。于是,派遣右司谏冯开等分别到各郡县就地配给,每人分给三十亩,由高汝砺总管其事。后来,搜括土地的官员回京,都说:“土地的亩数很少,且都是贫瘠难以耕种的,估计可以耕种的已经都分给了他们,每人所得无几,又都是偏僻较远的地方,必须迁移到那里去,军户们都感到不方便。”高汝砺便将有关情况上奏皇帝,下诏让有关方面停止办理,只供给一半军粮,另一半折成钱配给。

反对高琪

四年正月,被任命为尚书左丞,他接连上表请求告退,朝廷都下优诏不答应。正值朝廷商议出兵河北,保护民众收麦,但民间却正在传言说官府准备把麦都收走。皇帝知道以后,问宰辅们说:“怎么办呢?”术虎高琪等上奏说:“如果让枢密院派兵占领交通要道,镇压当地匪寇,仍然准许民众收割出逃者的民田,这样,军民两便,若有战事,士兵们也必定尽心尽力。”高汝砺反对说:“这绝不是好办法。因为河朔的民众所依赖的食粮只有这季麦子了。如今外面已有谣言,再派军队前去,势必更让他们产生疑惧之心。不如听从他们自便,让宣抚司出来查禁无赖之徒,不让这些人侵扰民众就够了。已出逃的民户田地让有关方面收割,以充军粮就行了。”于是派遣户部员外郎裴满蒲剌都前去检查麦田数量,并且向民众询问是否愿意朝廷发兵护麦。回来后,他上奏说:“我西自怀、孟,东至曹、单等地,见收麦时受干扰情况并不多,访问农民时,知道他们往往自行建立义军。臣向他们宣布朝廷原打算出兵护收的意图,均表示感激却不愿朝廷出兵。”于是停止发兵。

高汝砺连连请求辞退得不到许可,便上奏说:“要建立非同寻常的功勋,必须有待非同寻常的人才来实现。如今大兵已退,正应当修整关隘,训练兵士,必须有精明能干、善于处理国家大事的人才来预先筹划,以助中兴大业。我见尚书左丞兼行枢密院副使胥鼎,拥有各种才能,请求召他回朝廷。”皇帝不从。

当时术虎高琪准备听从进言人的建议,每年清查一次民众田亩数据以征收租税,朝廷也打算听从。高汝砺进言反对说:“臣听说治大国如烹小鲜,这是有关政事的极好的比喻。国朝从大定年间实行一次普查之后,十年推排一次物力情况,这是贵于简易安定而不轻易烦劳民众。如今进言者请求派人到河北每年清查实际耕种的民田,计数征收租税,也就是每年都要普查一次田地,这岂不是骇人听闻的事情?必定让民众心中不安。况且河南、河北,事情不同,河北连遭劫难和抢掠,人口出逃躲避,田地荒芜,征收时难以依照原有数额,所以实行目前的权宜的办法,这样,军需粮不增加,而土地的减少是轻易可见的。河南自从车驾南行以来,百姓剧增,所有闲田以及逃亡户遗弃的土地,都被开垦耕种完了,他们各自承担了原户人家的租税,对他们的征收额也是依照推排的数额,所以虽然兵马越来越多,却并未有所缺误,怎么能够总是干扰让他们不得安宁呢?如果担心豪强们欺瞒而逃避征税,那么,即使让有关方面查检也难以保证尽符其实。只要严设赏罚的规定,允许各人自首,或者让人上告并加以逮捕,违犯的以盗用军需物资罪论处,将他们的土地交给上告的人耕种,这就足以让人感到害怕,而赋税也就能够全部收缴入官,何必干这种纷纷扰扰的事情呢?况且还有三条原因不能实行:假如每年都清查,那么夏熟田春天就要清量,秋熟田夏天清量,中间杂种的庄稼也必须随时丈量,一年之中没有休止的时间,民众将感到厌烦并逃避,这样耕种就会误失农时,或者只耕种肥沃的田地而抛弃其他的,这时,所收的数额依旧的话能够交来的赋税就要减少许多,这是不可行的原因之一。清查田地时,县官不可能到所有人家里去,这样,乡间小吏们就能够暗中贿赂,上下其手,假写文字,反而失真,这是原因之二。民田和军田犬牙交错,相互之间如勾结起来冒认,朝廷只凭当地官府的簿籍收赋税,到时如果发现少于原有数额,那么误缺粮食物资储备的事必然发生,这是三不可。凡朝廷办事,务必要能执行,如果已实行了又中途停止,岂是一种好的策略呢?”于是原来议定的办法被中止。

反对和宋

兴定元年(1219)十月,高汝砺上疏说:“言事者请求姑且与宋人议和以息边民,我认为这不是好计策。宋人多诈伪无实,虽与他们文移往来,而边备未敢一下子撤掉。边备既然不撤,则议和与否大概没什么区别。要是又以浮夸的言辞搅乱,礼例之外别有求索,言辞涉及不逊,将会怎样?有人说:‘大定间亦曾经先宋遣使,今有何不可?’我认为这是时殊事异,难以援引前例来说。昔日海陵师出无名,错误在我,是以世宗即位,首先遣高忠建等报谕宋主,罢淮甸所侵地以修旧好。宋随之遣使来,书辞怠慢轻易,不在奉表称臣,愿归还故土,为兄弟之国。虽其枢密院与我帅府时时通书相问,而侵轶我疆土未尝停止。既而征西元帅合喜败宋将璘、姚良辅于德顺、原州,右丞相仆散忠义、右副元帅纥石烈志宁败李世辅于宿州,斩首五万,我军兵威大振。世宗对宰臣说:‘昔宋人,言遣使请和,乘吾无备遂攻宿州,今为我军大败,杀戮过当,故不敢复行通问。朕哀伤南北生灵久困于兵,本欲息民,何较细故,其令帅府移书宋人,以议和好。’宋果然遣使告和,以当时堂堂之势,又无边患,最终免其奉表称臣之礼。今宋弃信背盟,侵我边鄙,是错误在彼方了。彼若请和,于理是顺的,岂能先发此议而自示弱呢?恐不止徒劳无益,反招宋人的诽谤侮辱罢了。”

劝阻分封

当时朝廷以贾仝、苗道润等相互攻打不能协和,将分属州县、别署名号给他们。汝砺上书说:“这很不是计策。河北诸帅大多是本土义军,一时权为队长,也有先前尝叛亡者,不像素来在朝为官,知礼义、识名分之人也。贪暴不法,大概无足为怪。朝廷以当时正多事,姑且牢笼他们使用之,希望使民众稍得安歇。他们彼此互相攻劫则势力渐弱,势力既然弱小则朝廷容易控制。今若分封土地给他们,州县官吏得随便署置,民户税赋得擅自征收,则地广者日益强大,狭者日益弱小。很久以后,弱者皆并于强,强者之地不可复夺,这是朝廷更加难制了。昔唐分河朔地授给各个叛将,史臣说其护养罪孽之人最终萌发以成大祸,这可以为今日的大戒也。不如姑且令行省羁縻和辑,多方牵制,使他们不得逞。异时边事稍息,气力逐渐耗尽,这些人又何足担心呢。”这个请求于是被拒绝。

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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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汝砺,字岩夫,应州金城人。登大定十九年进士第,莅官有能声。明昌五年九月,章宗诏宰执,举奏中外可为刺史者,上亲阅阙点注,盖取两员同举者升用之。于是,汝砺自同知绛阳军节度事起为石州刺史。承安元年七月,入为左司郎中。一日奏事紫宸殿,时侍臣皆回避,上所御凉扇忽堕案下,汝砺以非职不敢取以进。奏事毕,上谓宰臣曰:“高汝砺不进扇,可谓知体矣。”

未几,擢为左谏议大夫。以赋调军须,郡县有司或不得人,追胥走卒利其事急,规取货赂,深为民害,建言:“自今若因兵调发,有犯者乞权依‘推排受财法’治之,庶使小人有所畏惧。”二年六月,定制,因军前差发受财者,一贯以下徒二年,以上徒三年,十贯处死,从汝砺之言也。时遇奏事,台臣亦令回避,汝砺乃上言:“国家置谏臣以备侍从,盖欲周时政以参得失,非徒使排行就列而已。故唐制,凡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阁,必遣谏官随之,俾预闻政事,冀其有所开说。今省台以下,遇朝奏事则一切回避,与诸侍卫之臣旅进旅退。殿廷论事初莫得闻,及其已行,又不详其始末,遂事而谏,斯亦难矣。顾谏职为何如哉?若曰非材,择人可也,岂可置之言责而疏远若此。乞自今以往,有司奏事谏官得以预闻,庶望少补。且修注之职,掌记言动,俱当一体。”上从之。

又言:“年前十月尝举行推排之法,寻以逾时而止,诚圣上爱民之深也。切闻周制,以岁时定民之众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数于小司徒,以施政教,以行征令,三年则天下大比,按为定法。伏自大定四年通检前后,迄今三十余年,其间虽两经推排,其浮财物力,惟凭一时小民之语以为增减,有司惟务速定,不复推究其实。由是豪强有力者符同而幸免,贫弱寡援者抑屈而无诉。况近年以来,边方屡有调发,贫户益多。如止循例推排,缘去岁条理已行,人所通,恐新强之家预为请嘱狡狯之人,冀望至时同辞推唱。或虚作贫之,故以产业低价质典,及将财物徙置他所,权止营运。如此奸弊百端,欲望物力均一,难矣。欲革斯弊,莫若据实通检,预令有司照勘大定四年条理,严立罪赏,截日立限,关防禁约。其间有可以轻重者斟酌行之,去烦碎而就简易,戒搔扰而事镇静,使富者不得以苟避,困者有望于少息,则赋税易办,人免不均之患矣。”诏尚书省俟边事息行之。

是岁十月,上谕尚书省,遣官诣各路通检民力,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令诸路所差官视以为法焉。寻为同大兴府事。四年十二月,为陕西东路转运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转运使。二年正月,为北京临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迁河北西路转运使。十一月,进中都路都转运使。

六年六月,拜户部尚书。时钞法不能流转,汝砺随事上言,多所更定,民甚便之,语在《食货志》。上嘉其议,敕尚书省曰:“内外百官所司不同,比应诏言事者不啻千数,俱不达各司利害,汗漫陈说,莫能详尽。近惟户部尚书高汝砺,论本部数事,并切事情,皆已行之。其谕内外百司各究利害举明,若可举而不即申闻,以致上司举行者,量制其罚。”

贞祐二年六月,宣宗南迁,次邯郸,拜汝砺为参知政事。次汤阴,上闻汴京谷价腾踊,虑扈从人至则愈贵,问宰臣何以处之。皆请命留守司约束,汝砺独曰:“物价低昂,朝夕或异,然籴多粜少则贵。盖诸路之人辐凑河南,籴者既多,安得不贵?若禁止之,有物之家皆将闭而不出,商旅转贩亦不复入城,则籴者益急而贵益甚矣。事有难易,不可不知,今少而难得者谷也,多而易致者钞也,自当先其所难,后其所易, 多方开诱,务使出粟更钞,则谷价自平矣。”上从之。

三年五月,朝廷议徙河北军户家属于河南,留其军守卫郡县,汝砺言:“此事果行,但便于豪强家耳,贫户岂能徙?且安土重迁,人之情也。今使尽赴河南,彼一旦去其田园,扶携老幼,驱驰道路,流离失所,岂不可怜。且所过百姓见军户尽迁,必将惊疑,谓国家分别彼此,其心安得不摇。况军人已去其家,而令护卫他人,以情度之,其不肯尽心必矣。民至愚而神者也,虽告以卫护之意,亦将不信,徒令交乱,俱不得安,此其利害所系至重。乞先令诸道元帅府、宣抚司、总管府熟论可否,如无可疑,然后施行。”不报。

军户既迁,将括地分授之,未有定论,上敕尚书省曰:“北兵将及河南,由是尽起诸路军户,共图保守。今既至矣,粮食所当必与,然未有以处之。可分遣官聚耆老问之,其将益赋,或与之田,二者孰便。”又以谕汝砺。既而所遣官言:“农民并称,比年以来,租赋已重,若更益之,力实不足,不敢复佃官田,愿以给军。”于是汝砺奏:“迁徙军户,一时之事也。民佃官田,久远之计也。河南民地、官田,计数相半。又多全佃官田之家,坟茔、庄井俱在其中。率皆贫民,一旦夺之,何以自活?夫小民易动难安,一时避赋,遂有此言。及其与人,即前日之主,今还为客,能勿悔乎?悔则忿心生矣。如山东拨地时,腴田沃壤尽入势家,瘠恶者乃付贫户。无益於军,而民则有损,至于互相憎疾,今犹未已,前事不远,足为明戒。惟当倍益官租,以给军粮之半,复以系官荒田、牧马草地量数付之,令其自耕,则百姓免失业之艰,而官司不必为厉民之事矣。且河南之田最宜麦,今雨泽沾足,正播种之时,诚恐民疑以误岁计,宜早决之。”上从其请。

寻迁尚书右丞。时上以军户地当拨付,使得及时耕垦,而汝砺复上奏曰:“在官荒田及牧马地,民多私耕者。今正艺麦之时,彼将以与人,必皆弃去。军户虽得,亦已逾时,徒成旷废。若候毕功而后拨,量收所得,以补军储,则公私俱便。乞尽九月然后遣官。”十月,汝砺言:“今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率三百六十万石,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征粟才一百五十六万有奇,更乞于经费之外倍征以给,仍以系官闲田及牧马地可耕者畀之。”奏可。乃遣右司谏冯开等分诣诸郡就给之,人三十亩,以汝砺总之。既而括地官还,皆曰:“顷亩之数甚少,且瘠恶不可耕。计其可耕者均以与之,人得无几,又僻远处不免徙就之,军人皆以为不便。”汝砺遂言於上,诏有司罢之,但给军粮之半,而半折以实直焉。

四年正月,拜尚书左丞,连上表乞致仕,皆优诏不许。会朝廷议发兵河北,护民芟麦,而民间流言谓官将尽取之。上闻,以问宰职曰:“为之奈何?”高琪等奏:“若令枢密院遣兵居其冲要,镇遏土寇,仍许收逃户之田,则军民两便。或有警急,军士亦必尽心。”汝砺曰:“甚非计也。盖河朔之民所恃以食者,惟此麦耳。今已有流言,而复以兵往,是益使之疑惧也。不若听其自便,令宣抚司禁戢无赖,不致侵扰足矣。逃户田令有司收之,以充军储可也。”乃诏遣户部员外郎裴满蒲剌都阅视田数,及访民愿发兵以否,还奏:“臣西由怀、孟,东抵曹、单,麦苗苦亦无多,讯诸农民,往往自为义军。臣即宣布朝廷欲发兵之意,皆感戴而不愿也。”于是罢之。

汝砺以数乞致仕不从,乃上言曰:“立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今大兵既退,正完葺关隘、简练兵士之时,须得通敏经纶之才预为筹画,俾济中兴。伏见尚书左丞兼行枢密副使胥鼎,才擅众长,身兼数器,乞召还朝省。”不从。时高琪欲从言事者岁阅民田征租,朝廷将从之。汝砺言:“臣闻治大国者若烹小鲜,最为政之善喻也。国朝自大定通检后,十年一推物力,惟其贵简静而重劳民耳。今言者请如河北岁括实种之田,计数征敛,即是常时通检,无乃骇人视听,使之不安乎。且河南、河北事体不同。河北累经劫掠,户口亡匿,田畴荒废,差调难依元额,故为此权宜之法,盖军储不加多,且地少而易见也。河南自车驾巡幸以来,百姓凑集,凡有闲田及逃户所弃,耕垦殆遍,各承元户输租,其所征敛,皆准通推之额,虽军马益多,未尝阙误,讵宜一概动扰。若恐豪右蔽匿而逋征赋,则有司检括亦岂尽实。但严立赏罚,许其自首,及听人告捕,犯者以盗军储坐之,地付告者,自足使人知惧,而赋悉入官,何必为是纷纷也。抑又有大不可者三:如每岁检括,则夏田春量,秋田夏量,中间杂种亦且随时量之,一岁中略无休息,民将厌避,耕种失时,或止耕膏腴而弃其余,则所收仍旧而所输益少,一不可也。检括之时,县官不能家至户到,里胥得以暗通货赂,上下其手,虚为文具,转失其真,二不可也。民田与军田犬牙相错,彼或阴结军人以相冒乱,而朝廷止凭有司之籍,倘使临时少于元额,则资储阙误必矣,三不可也。夫朝廷举事,务在必行,既行而复中止焉,是岂善计哉。”议遂寝。

兴定元年十月,上疏曰:“言者请姑与宋人议和以息边民,切以为非计。宋人多诈无实,虽与文移往来,而边备未敢遽撤。备既不撤,则议和与否盖无以异。或复蔓以浮辞,礼例之外别有求索,言涉不逊,将若之何?或曰:‘大定间亦尝先遣使,今何不可?’切谓时殊事异,难以例言。昔海陵师出无名,曲在于我,是以世宗即位,首遣高忠建等报谕宋主,罢淮甸所侵以修旧好。彼随遣使来,书辞慢易,不复奉表称臣,愿还故疆,为兄弟国。虽其枢密院与我帅府时通书问,而侵轶未尝已也。既而征西元帅合喜败宋将吴璘、姚良辅于德顺、原州,右丞相仆散忠义、右副元帅纥石烈志宁败李世辅于宿州,斩首五万,兵威大振。世宗谓宰臣曰:‘昔宋人,言遣使请和,乘吾无备遂攻宿州,今为我军大败,杀戮过当,故不敢复通问。朕哀南北生灵久困于兵,本欲息民,何较细故,其令帅府移书宋人,以议和好。’宋果遣使告和,以当时堂堂之势,又无边患,竟免其奉表称臣之礼。今宋弃信背盟,侵我边鄙,是曲在彼也。彼若请和,于理为顺,岂当先发此议而自示弱耶?恐非徒无益,反招谤侮而已。”

十一月,汝砺言:“臣闻国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是以王者必先爱养基本。国家调发,河南为重,所征税租率常三倍于旧。今省部计岁收通宝不敷所支,乃于民间科敛桑皮故纸钱七千万贯以补之。近以通宝稍滞,又加两倍。河南人户,农民居三之二,今税租犹多未足,而此令复出,彼不粜所当输租,则必减其食以应之。夫事有难易,势有缓急。今急用而难得者,刍粮也,出于民力,其来有限,可缓图。而易为者,钞法也,行于国家,其变无穷。向者大钞滞,更为小钞,小钞弊,改为宝券,宝券不行,易为通宝,从权制变,皆由于上,尚何以烦民为哉。彼悉力以奉军储已患不足,而又添征通宝,苟不能给,则有逃亡。民逃亡则农事废,兵食何自而得?有司不究远图而贪近效,不固本原而较末节,诚恐军储、钞法两有所妨。臣非于钞法不为意也,非于省部故相违也,但以钞法稍滞物价稍增之害轻,民生不安军储不给之害重耳。惟陛下外度事势,俯察臣言,特命有司减免,则群心和悦,而未足之租有所望矣。”

时朝廷以贾仝、苗道润等相攻不和,将分畀州县、别署名号以处之。汝砺上书曰:“甚非计也。盖河北诸帅多本土义军,一时权为队长,亦有先尝叛亡者,非若素宦于朝,知礼义、识名分之人也。贪暴不法,盖无足怪。朝廷以时方多故,姑牢笼用之,庶使遣民少得安息。彼互相攻劫则势浸弱,势力既弱则朝廷易制。今若分地而与之,州县官吏得辄署置,民户税赋得擅征收,则地广者日益强,狭者日益弱。久之,弱者皆并于强,强者之地不可复夺,是朝廷愈难制也。昔唐分河朔地授诸叛将,史臣谓其护养孽萌以成其祸,此可为今日大戒也。不若姑令行省羁縻和辑,多方牵制,使之不得逞。异时边事稍息,气力渐完,若辈又何足患哉。”议遂寝。

上尝谓汝砺曰:“朕每见卿侍朝,恐不任其劳,许坐殿下,而卿终不从何哉?夫君臣相遇,贵在诚实,小谨区区,朕固不较也。”汝砺以君臣之分甚严,不敢奉命。

三年,河南颇丰稔,民间多积粟,汝砺乃奏曰:“国家之务,莫重于食,今所在屯兵益众,而修筑新城其费亦广,若不及此丰年多方营办,防秋之际或乏军兴。乞于河南州府验其物价低昂,权宜立式,凡内外四品以下杂正班散官及承廕人,免当暴使监官功酬,或僧道官师德号度牒、寺观院额等,并听买之。司县官有能劝诱输粟至三千石者,将来注授升本榜首,五千石以上迁官一阶,万石以上升职一等,并注见阙。庶几人知劝慕,多所收获。”上从之。

同提举榷货司王三锡建议榷油,高琪以用度方急,劝上行之。汝砺上言曰:“古无榷法,自汉以来始置盐铁酒榷均输官,以佐经费。末流至有算舟车、税间架,其征利之术固已尽矣,然亦未闻榷油也。盖油者世所共用,利归于公则害及于民,故古今皆置不论,亦厌苛细而重烦扰也。国家自军兴,河南一路岁入税租不啻加倍,又有额征诸钱、横泛杂役,无非出于民者,而更议榷油,岁收银数十万两。夫国以民为本,当此之际,民可以重困乎!若从三锡议,是以举世通行之货为榷货,私家常用之物为禁物,自古不行之法为良法,切为圣朝不取也。若果行之,其害有五,臣请言之:河南州县当立务九百余所,设官千八百馀员,而胥隶工作之徒不与焉。费既不赀,而又创构屋宇,夺买作具,公私俱扰,殆不胜言。至于提点官司有升降决罚之法,其课一亏,必生抑配之弊,小民受病,益不能堪,其害一也。夫油之贵贱所在不齐,惟其商旅转贩有无相易,所以其价常平,人易得之。今既设官各有分地,辄相侵犯者有罪,是使贵处常贵而贱处常贱,其害二也。民家日用不能躬自沽之,而转鬻者增取利息,则价不得不贵,而用不得不难,其害三也。盐、铁、酒、醋,公私所造不同,易于分别,惟油不然,莫可辨记。今私造者有刑,捕告者有赏,则无赖辈因之得以诬构良民枉陷于罪,其害四也。油户所置屋宇、作具,用钱已多,有司按业推定物力,以给差赋。今夺其具、废其业而差赋如前,何以自活,其害五也。惟罢之便。”上是之,然重违高琪意,乃诏集百官议于尚书省。户部尚书高夔、工部侍郎粘割荆山、知开封府事温迪罕二十等二十六人议同高琪,礼部尚书杨云翼、翰林侍读学士赵秉文、南京路转运使赵瑄、吏部侍郎赵伯成、刑部郎中姬世英、右司谏郭著、提举仓场使时戬皆以为不可。上曰:“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是又生一事也,其罢之。”

十月,赐金鼎一,重币三。四年三月,拜平章政事,俄而进拜尚书右丞相,监修国史,封寿国公。五年二月,上表乞致政,不许。九月,上谕汝砺曰:“昨日视朝,至午方罢。卿老矣,不任久立,奏事毕,用宝之际,可先退坐,恐以劳致疾,反妨议政也。”是月,复乞致仕,上谕之曰:“丞相之礼尽矣,然今廷臣谁如丞相者,而必欲求去乎,姑留辅朕可也。”十月,躐迁荣禄大夫,仍谕曰:“丞相数求去,朕以社稷事重,故坚留之。丞相老矣,而官犹未至二品,故特升两阶。”十二月,上复谕曰:“向朕以卿年老,视朝之日侍立为劳,令用宝时退坐廊下,而卿违之,复侍立终朝,岂有司不为设榻耶?卿其勉从朕意。”元光元年四月,汝砺跪奏事,上命起曰:“卿大臣也,所言皆社稷计。朕之责卿,惟在尽诚,何事小谨,自今勿复尔也。”

七月,上谓宰臣曰:“昔有言世宗太俭者,或曰不尔则安得广畜积。章宗时用度甚多,而得不阙乏者,盖先朝有以遗之也。”汝砺因进言曰:“俭乃帝王大德,陛下言及此,天下福也。”九月,上又谓宰臣曰:“有功者虽有微过亦当贷之,无功者岂可贷耶?然有功者人喜谤议。凡有以功过言于朕者,朕必深求其实,虽近侍为言不敢轻信,亦未尝徇一己之爱憎也。”汝砺因对曰:“公生明,偏生暗。凡人多徇爱憎,不合公议。陛下圣明,故能如是耳。”

二年正月,复乞致政,上面谕曰:“今若从卿,始终之道俱尽,于卿甚安,在朕亦为美事。但时方多故,而朕复不德,正赖旧人辅佐,故未能遂卿高志耳。”汝砺固辞,竟不许,因谓曰:“朕每闻人有所毁誉,必求其实。”汝砺对曰:“昔齐威王封即墨大夫,烹阿大夫及左右之尝毁誉者,由是群臣恐惧,莫敢饰非,齐国大治。陛下言及此,治安可期也。”二月,上以汝砺年高,免朝拜,侍立久则憩于殿下,仍敕有司设榻焉。三月,又乞致仕,复优诏不许。上谓群臣曰:“人有才堪任事,而处心不正者,终不足贵。”汝砺对曰:“其心不正而济之以才,所谓虎而翼者也,虽古圣人亦未易。”上以为然。他日复谓宰臣曰:“凡人处心善良而行事忠实,斯为难得。若言巧心伪,亦复何用。然善良者,人又多目为平常。”汝砺对曰:“人材少全,亦随其所长取之耳。”上然之。五月,上问宰执以修完京城楼橹事,汝砺奏:“所用皆大木,顾今难得,方令计置。”上曰:“朕宫中别殿有可用者即用之。”汝砺对以不宜毁,上曰:“所居之外,毁亦何害,不愈于劳民远致乎!”

哀宗初即位,谏官言汝砺欺君固位,天下所共嫉,宜黜之以厉百官。哀宗曰:“昔惠帝言,我不如高帝,当守先帝法耳。汝砺乃先帝立以为相者,又可黜欤!”又有投匿名书云:“高某不退当杀之。”汝砺因是告老,优诏不许。正大元年三月,薨,年七十一,配享宣宗庙。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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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脱等:1.为人慎密廉洁,能结人主知,然规守格法,循嘿避事,故为相十余年未尝有谴诃。贪恋不去,当时士论颇以为讥云。 2.高汝砺禔身清慎,练达事宜,久居相位,虽为大夫士所鄙,而人主宠遇不衰。

3.宣宗伐宋,本非万全之策,行信谏,汝砺不谏,又沮和议。胡沙虎之恶未著,行信两疏击之。汝砺与高琪共事,人疑其党附。优劣可概见于斯矣。

4.然而汝砺、行信拯救于内,胥鼎、侯挚守御于外,讫使宣宗得免亡国,而哀宗复有十年之久,人才有益于人国也若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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