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士廉 编辑

原中顾委委员、农业部部长

霍士廉霍士廉

霍士廉(1909—1996),山西忻州人。1909年4月生,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鹿县、清河县特委书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秘书长,中共鲁中区委书记,沂山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处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浙江省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农业部部长,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山西省顾委主任。是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第一、二、三、四、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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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霍士廉

国籍:中国

出生地:山西省忻县

出生日期:1909年4月

逝世日期:1996年11月17日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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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革命

山西忻州人,1909年4月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曾用名霍德甫。

1930年,霍士廉以优异成绩考入忻县中学,与进步同学一起积极开展革命活动,并建立了革命青年团。他们秘密研读中国共产党在一些进步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决议与论著等文件和文章,革命的要求更加迫切。于1931年夏发起了驱逐反动顽固校长的斗争,把反动顽固校长赶出了忻州中学。在霍士廉的带领下,捣毁了国民党县党部。这一举动,震惊了国民党在山西的统治者,霍士廉因此遭到通缉,从此被迫逃离家乡,踏上了追求救国救民真理、寻找中国共产党、献身革命的道路。

正当霍士廉在忻县、太原辗转寻找党组织,九一八事变爆发,引起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抗。霍士廉先后在忻县、太原等地组织青年学生和农民开展了抗日反蒋斗争,并在这期间考入北京宏达学院。1933年9月,他受宏达学院地下党组织派遣,回到山(西)陕(西)地区利用当地关系开展革命工作。他参加了国民党黄河水利委员会在西安招考工作人员的考试,以优异成绩谋得了职业掩护,为他和在咸阳、泾阳一带工作的4名共产党员获得了活动经费。1935年麦收时节,由于叛徒出卖,西安地下党组织遭到破坏,他在同事和当地群众帮助下才得以脱险。为寻找上级党组织,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他以沿途帮助人家割麦子等零活为生计,历尽艰辛,进入陕北苏区,1936年1月在延安与党组织接上关系,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6月任中共陕北关中特委宣传科长。

抗战期间

1938年5月,霍士廉与中央派往山东的一批干部,在郭洪涛的率领下来到泰安。霍士廉被省委派往以鲁北平原为中心的清河区担任特委书记。他到任后不久,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决定,将共产党组织领导的“山东人民抗日救国第五军”,改编为“八路军山东游击第三支队”,马耀南任司令员,霍士廉任政治委员,杨国夫任副司令员。马耀南、杨国夫率三支队一部在胶济铁路以北开展平原抗日游击战争。在一次与敌战斗中,马耀南牺牲,杨国夫接任三支队司令员。霍士廉率三支队一部在胶济铁路以南山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并护卫南北交通要道。10月,省委决定将清河特委所辖胶济铁路以南各县划出,另行成立淄博特委。此后,杨国夫、霍士廉根据徐向前、朱瑞的指示,率三支队集中于胶济铁路以北开展平原游击战争,进行了多次战斗,打击了敌人,打退了国民党反共顽固部队的猖狂进攻,部队逐步壮大,群众也渐渐发动起来。

清河特委建立以后,霍士廉还抓紧恢复和建立、充实或改组各县党的领导机构,并从部队抽调一部分干部加强地方工作。10月,清河特委在霍士廉主持下召开县委书记和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对恢复建立和发展地方党的组织,发动群众,壮大八路军和地方游击队,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发动组织工、农、青、妇、自卫团等抗日救国群众团体等一系列工作作了研究部署,使各县抗日工作广泛地开展起来。到1939年7月以前,全区党员已增加到900余名。开办了各种训练班,培养干部,充实各级领导机构。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健全了工、青、农、妇等各级群众团体。建立、发展了县、区地方武装,普遍组建了抗日自卫团。建立了各级抗日民主政权。经过以上大量工作,逐步形成了清河抗日根据地。

1939年10月,霍士廉离开清河区,调任第一区党委委员、政府工作部部长、统战部长。1940年4月第一区党委撤销,成立鲁南区党委。第一区党委所辖的一、二、五地委直属山东分局领导,霍士廉到山东分局分管一、二、五地委工作。

1940年7月26日,山东省国大代表复选大会、山东省工农青妇文化各界成立大会、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的联合大会在青驼寺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300余人。选举产生了国大代表、省参议员;成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战工会)、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总会。并选举霍士廉为总动委会副主任、救总会会长。

1940年10月,山东分局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决定成立鲁中区党委,霍士廉任书记。鲁中区党委辖一(泰山)、二(沂蒙)、五(滨海)三个地委。不久,又成立了鲁中军区,他兼任军区政委。从1941年到1943年上半年是山东抗日根据地最困难的时期。敌人疯狂“扫荡”、“封锁”、“蚕食”,斗争形势空前严峻。他领导鲁中军民,开展了艰苦的对敌斗争,坚持、巩固了鲁中抗日根据地。1941年6月,鲁中区党委召开地、县委书记会议。他在会上就如何加强根据地建设,坚持对敌斗争问题作了报告,分析了逐步恶化的斗争形势,提出了坚持对敌斗争的措施。会后,经各地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日军为摧毁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及鲁中抗日根据地,经过半年准备,以5万余人,在其飞机配合下,于1941年11月3日对沂蒙山区进行空前规模大“扫荡”。13军首先采取分进合击,远距离奔袭战术,企图围歼。4日拂晓,日军袭击驻沂南县西部马牧池村的山东纵队指挥机关。山东纵队机关分散突围到南墙峪。日军又移兵指向南墙峪。下午激战后,山纵指挥机关突围到芦山,后又转移到新蒙县。5日,日军万余人分11路合围驻沂南县西南留田的第一一五师师部、山东分局、山东省战工会领导机关,我军进行顽强阻击后,当夜胜利突围。霍士廉作为鲁中区党委书记,为了坚持沂蒙山区的反“扫荡”,依然与敌周旋在沂水蒙山间,有力鼓舞了鲁中区广大群众的斗志。是月下旬,一一五师师部、山东分局、山东纵队领导机关插入沂蒙山区,领导军民开展反“扫荡”斗争。在鲁中及沂蒙各级领导和地方人民武装配合下,经过50多天、150多次战斗,歼灭日伪军2000余人,取得了粉碎敌人这次大“扫荡”的胜利。

1942年5月,在沂南薄板台、安乐庄(鲁中区党委驻地),由分局副书记黎玉分工帮助,召开了鲁中各地县委书记、部队团政治部主任会议。黎玉传达了刘少奇对山东工作的指示和山东分局《四年工作总结》、《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组织讨论,并作了部署。鲁中区党委在黎玉的指导下,开展以“减租减息,增加雇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为取得“双减”工作经验,指导全区工作,区党委决定在埠前庄、马牧池进行“双减”试点。黎玉与霍士廉亲自参加试点。由工作组向地主讲解共产党的减租减息政策,欢迎他们主动减租。霍士廉为推动鲁中各级党组织运用埠前庄、马牧池的经验,组织大批力量投入减租减息群众运动,使“双减”群众运动在根据地内普遍深入地开展起来,进一步巩固了鲁中根据地。

1944年1月,沂山工委改为沂山地委,霍士廉被调任沂山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他率领党政军民坚持对敌斗争,开展“双减”运动,通过运动整顿发展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改造了乡村政权,逐步巩固了沂山根据地。抗战胜利后,领导全区军民开展了剿匪反特斗争,特别抓了反奸诉苦、土改运动。他认真执行政策,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发动群众。广大贫下中农分得了土地,翻了身,恢复发展了生产。因此,在解放战争中,沂山根据地要人有人,要粮有粮,大批青年参军,广大群众支前,成为支前的重要基地之一。在解放战争中,这一地区为夺取莱芜、孟良崮等重大战役的胜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浙江工作期间

1948年1月,霍土廉调任中共华东局秘书长。根据华东局的指示,他组织南下干部工作团,为解放和接管浙江省及配备各级领导班子做了大量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霍士廉任浙江省民政厅厅长,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兼政法委主任,分工负责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工作。期间,因政策把握得比较好,工作做得较深较细,有力地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从1952年起,霍土廉先后任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长、代省长、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等职,主持省委常务工作和省政府全面工作。在深入农村调查中,他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浙江一些地区合作化运动中一度出现的“过快、过粗、过急”,“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冒进现象和“左”的偏差及时进行了纠正。“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他实事求是地向来浙江视察或召开会议的毛泽东、周恩来汇报了当地能不足,不适于大炼钢铁,“个大多数农民群众不赞成办大食堂”,龙泉、仙居等地征粮过重,出现饥荒等方面的情况。毛泽东听店对霍士廉说:“你是个老实人厂我相信你。”并在此后召开的七千人会议上,表扬浙江敢讲真话。他兼任浙江大学校长时,对全校的党员干部讲:“要依靠教授、副教授、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他们是教育骨干。要尊重这些人的职权,相信他们的学识和经验。

西北工作期间

1965年10月,霍士廉调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二政委。他这次来陕西工作,是在九十月间中央召集的各中央局负责人会议上提出的。毛泽东在讨论中满意地说:“霍士廉去行。”事后,毛泽东来到浙江视察,语重心长地对即将动身赴任的霍士廉说:“陕西是个好地方,但发展慢,特别是农业。”并嘱咐他“好好把老百姓团结起采,把群众生活搞好。”到任后,他遵照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团结起省委一班人,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展开工作。“文化大革命”,他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抵制和斗争,惨遭诬陷和迫害,在周恩来的关怀下才幸免于难,并从1976年开始逐步恢复了工作。先后任陕西省陕北工作组组长、陕西省农林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7年1月,霍士廉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兼军区第一政委。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宁夏的实际情况,他从统一全区干部思想入手,狠抓拨乱反正,大胆地起用了一大批尚未“解放”和未合理使用的领导干部,使宁夏的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

1977年1月,霍士廉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军区第一政委。他针对当时宁夏“文化大革命”后遗留问题较多,社会秩序较乱,派性斗争突出,一些干部尚未解放和合理使用,经济及其他诸项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等情况,经过多方调查研究,从统一全区各级干部思想人手,狠抓拨乱反正工作,大胆地解放和使用一大批领导干部,使形势迅速好转。他十分重视固原山区的建设,经常深入调查研究,为改变那里的贫困面貌而不懈努力。他十分尊重和关心少数民族,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摆在战略位置,竭尽全力促进宁夏的稳定与发展。

农业部工作期间

1979年2月,霍士廉调任农牧渔业部部长。在一次党组会议上他提出,农业要上去,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确定的一要靠政策,二要靠科学的发展农业的方针,但关键是要抓紧培养提高干部的素质和政策、科学技术知识水平。要求各级农业院校都要把培训在职农业干部作为重要任务去抓,各级农业部门有条件的还要开办短训班,有计划地培训在职的农业干部,特别是县、乡主管农业的领导:要普遍轮训一遍;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长也要采取开会的形式普遍进行轮训,使党的农业方针,政策家喻户晓。他多次深入到贵州、湖南、山西等贫困山区进行调研,倡导把有限资金集中使用,帮助老、少、边、穷地区改变贫困面貌。

山西工作期间

1981年3月,霍士廉调任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此时他已年逾古稀,几乎跑遍了山西全省所有的地、市、县进行调查研究。他深入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顺了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严重破坏的各方面关系,妥善处理了许多复杂的思想问题和社会政治矛盾,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大批冤假错案;他花大力气抓农村改革,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快在山西全省全面推开。1983年2月,霍士廉从省委第一书记岗位上退了下来,担任山西省委顾委主任。1985年,他任中顾委委员,仍始终关注着曾经战斗、工作过的省区的建设与发展。

1996年11月17日,霍士廉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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