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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逵 编辑
秦逵,字文用,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今属安徽)人,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兵部尚书。
本名:秦逵
字:文用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安徽宣城
主要成就:制定明朝士子衣冠制式
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由国子生考取进士,历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宽严得宜。明太祖嘉奖其能,擢工部侍郎。当时营缮事繁,部中缺尚书,凡兴作事皆秦逵领之。
洪武十九年(1386)四月,议籍四方工匠,验其丁力,定三年为班,轮流赴京,每三月接替一次,名曰“输班匠”(“轮班匠”)。未及实施,秦逵议量地远近为班次,置籍,为勘合付之,至期赍至工部,免其家徭役,著为令。七月,明太祖念秦逵辛劳,诏有司复其家。
洪武二十年(1387)正月,明太祖谓秦逵说:“春秋之世,人纪废坏,孔子以至圣之资,删述六经,使先王之道晦而复明,万世有赖,功莫大焉。夫食菜则思树艺之原,衣帛则思养蚕之始,重其所从出也。孔子之功,与天地并立,故朕命天下通祀以致崇报之意,而阙里又启圣降神之地,庙宇废而不修,将何以妥神灵、昭来世,尔工部其即为修理,以副朕怀。”
洪武二十二年(1389),进工部尚书。五月,明太祖以古帝王庙地界通衢,亵而不严,乃徙建于钦天山(今鸡笼山)之阳,秦逵该月上奏庙已功成,自三皇五帝,继以三代、两汉、唐、宋元勋硕德齐等者列像于庭,衮冕辉煌,明太祖嘉奖之。
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诏各衙门掌印官更署,改任兵部尚书。不久,复改工部尚书。十月,秦逵因各处弓箭岁造不便,奏准令工匠轮班赴京岁造。
洪武二十四年(1391)冬十月,明太祖以学校为国储材,而士子巾服无异胥吏,宜更易之。命秦逵制定制式以进。经过三次修改,其制始定。赐监生蓝衫、绦各一,以为天下先。秦逵创造了明代士子衣冠的标准。
洪武二十五年(1392),致仕。
《明史》:其继祥(薛祥)为工部尚书有名者,有秦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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