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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

陶琰陶琰

陶琰(1449~1532),字廷信,号逸庵,山西绛州人,明朝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官至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卒赠少保,谥恭介。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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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陶琰

字:廷信

号:逸庵

谥号:恭介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山西绛州

出生日期:1449年

逝世日期:1532年

主要成就:为官清廉俭朴

最高官职:户部尚书、工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太子太保

生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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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七年(1471),考中乡试第一名(解元)。

成化十七年(1481),考中进士。丁外艰,服阕,授刑部四川司主事。

弘治元年(1488),升任刑部山东司员外郎。不久,升任陕西按察佥事。

弘治六年(1494),升任陕西按察副使,兵备固原。练士卒,广刍粟。历经九年,境内安定。

弘治十四年(1501),调任福建按察使。陶琰在福建清廉耿介,每餐只有一蔬。

弘治十七年(1505),调任浙江右布政使。半年积累羡银三千余两,全部进入官帑。

正德元年(1506),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河南巡抚。

正德二年(1507),升任刑部右侍郎。陕西游击徐谦揭发御史李高。徐谦是宦官刘瑾的同党,刘瑾受贿后更是替徐说话,欲置李高于死地。陶琰去查办此案,弄清真相,为李高申冤。刘瑾得知消息,勃然大怒。假借其他事情将陶琰打入诏狱,罢免他的官职,罚米四百石输边,追夺诰命。

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诛,起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凤阳巡抚。

正德六年(1511),转任南京刑部右侍郎。

正德七年(1512),刘七等准备进犯江南,王浩八进犯衢州。进陶琰右都御史,巡视浙江。到任时,刘七等已经被镇压,王浩八投降。遇上宁波、绍兴的海边飓风大作,居民淹没数以万计。陶琰出帑金赈灾,大筑萧山至会稽海堤五万余丈。奏设兵备道守要害,防止王浩八的同党出没,遣将击斩其首领,加俸从一品。筑城开化、常山、遂安、兰溪,境内安定。复命总督漕运,七次上疏请求归乡,得到批准。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复任原官。陶琰三次总督漕运,军民习其政,不严而肃。加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嘉靖元年(1522),召拜工部尚书。

嘉靖二年(1523),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同年秋,屡次请求退休,得到批准。加太子太保,乘传归,有司每年问候。

嘉靖七年(1528),进阶光禄大夫。

嘉靖十一年(1532),去世,享年八十四岁。赠少保,谥恭介,谕祭九坛。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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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琰清廉俭朴,每餐只有一个蔬菜。每次到任和离任,行李只有三竹笥。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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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父:陶子敬

曾祖父:陶伯清

祖父:陶春

父:陶铨,明朝正统十年(1445)进士,官至陕西右参议。

子:陶滋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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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当正、嘉之际,士大夫刓方为圆,贬其素履,羔羊素丝之节浸以微矣。陶琰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风。南都列卿,后先相望,不其贤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御,良永之遏钱宁,周金之弭乱卒,所竖立甚伟。至琰子之直节,廷弼、邦靖之笃行,尤无忝其父兄云。

李时:平居严毅,人不敢干以私,自奉节俭,自常禄外一毫不取。虽交游赠遗,一无所受,每罢归,行李萧然,惟三竹笥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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