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 编辑

明朝中后期名臣

郑洛(1530年-1600年),字秀,号范溪。保定府安肃县遂城(今河北省徐水县遂城镇)人。明朝中后期名臣。

郑洛为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进士,除授登州推官。后入朝为御史,劾罢首辅严嵩党羽鄢懋卿等。万历七年(1579年),以兵部左侍郎总督宣大及山西军务,累加太子太保,入朝为兵部尚书。万历十四年(1586年),改戎政尚书。万历十八年(1590年),加兼右都御史,经略陕西、延、宁、甘肃及宣、大、山西边务,处置洮河之变。他以分化政策围剿青海叛军,平“海寇之患”。累加至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遭言官诬劾,遂谢病归乡。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郑洛逝世,年七十一。获赠太保,谥号“襄敏”。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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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郑雒、郑经

字:禹秀

号:范溪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保定府安肃县遂城

出生日期:1530年

逝世日期:1600年

主要成就:安抚北疆,处理明蒙关系

主要作品:《郑经略奏疏》

本名:郑洛

官职: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太子太保等

追赠:太保

谥号:襄敏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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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露头角

郑洛的曾祖郑臻,曾任浙江织染局大使;他的祖父郑隆、父亲郑显均因郑洛显贵而获赠兵部尚书。

郑洛博览好学,少事寡母,以孝著名。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郑洛登丙辰科进士,授登州府推官 。复审聚众盗矿案,改原判之误,使得上百名无辜百姓获释;查纠已判孙华抢劫案,使冤屈昭雪,真凶获捕,深得民心。遂被征入朝中为御史。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郑洛奉旨查办内阁首辅严嵩党羽鄢懋卿、万寀、万虞龙等贪污盐课案,查得严嵩是祸首,世宗诏斩鄢懋卿,郑洛唯恐朝廷避重就轻,违旨改鄢懋卿的死罪为革职戍边。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以巡按四川、监察御史的身份担任四川乡试的监临官 。

促成和议

后来,郑洛任四川参议、山西参政,辅佐宣大总督王崇古促成俺答封贡。

明神宗万历二年(1574年),自浙江左布政使转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后改巡抚大同,加衔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再入朝任兵部右侍郎。

经略宣大

万历七年(1579年),郑洛以兵部左侍郎总督宣府、大同及山西军务。俺答汗之弟、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昆都力哈的儿子满五大派部下银定入侵边境,掠夺贡市,郑洛命沿偏关经老牛湾至雁门五百里防线修屯堡,建观敌台,同时奏请神宗暂停贡市,派使者责成俺答汗进献牲畜谢罪,才同意恢复贡市。

俺答汗之妻三娘子辅佐俺答汗与明朝和议,威望极高,诸部都受她约束。万历九年(1581年),俺答汗去世,其子辛爱黄台吉于次年袭封顺义王。黄台吉“年老且病”,想要按照蒙古当时风俗娶庶母三娘子为妻,但三娘子不肯,率部众西走,黄台吉亲自追赶,“贡市久不至”。郑洛深知三娘子对于明蒙关系的重要性,于是遣使劝三娘子说:“夫人能归属顺义王(指黄台吉),则不失朝廷的恩宠,否则不过是塞上的一个妇人而已。”三娘子顾全大局,最终同意与黄台吉成婚。明蒙贡市恢复如旧。郑洛凭借此功,被加拜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万历十四年(1586年),黄台吉去世,其长子扯力克袭位。此时,三娘子将同明朝互市的印信交给了自己和俺答汗的儿子布塔施里,并练兵万人,筑城别居。扯力克大怒,发兵讨伐 。郑洛担忧贡市不稳,于是告谕扯力克说:“夫人三世归顺,你能与她婚配,就是顺义王,如若不然,朝廷另有人选。”扯力克于是驱逐所有妾室,与三娘子成婚。次年,明廷正式册封扯力克为顺义王,三娘子为忠顺夫人,二人和解。随后,郑洛上疏请求限定互市的马匹数量:宣府不得超过三万匹;大同一万四千匹;山西六千匹。并要求诸将严治守备,以防盗窃,并“无轻遏其部落驰猎者”。神宗览奏,甚为嘉许。

御史许守恩弹劾郑洛,郑洛因而请求辞职回乡,神宗不允。郑洛的官衔,自太子少保累加至太子太保,后更入朝任戎政尚书。

洮河之变

万历十八年(1590年),洮河用兵,神宗命郑洛兼右都御史,经略陕西、延、宁、甘肃及宣、大、山西边务。自俺答汗皈依藏传佛教的格鲁派之后,便在青海湖南建仰华寺,且留下永邵卜别部把尔户及丙兔、火落赤等守卫,放牧于青海。其余各部往来者,经常取道甘肃镇,甘肃方面因明蒙贡市,故而未加禁止。丙兔死后,其子真相进据莽剌川,火落赤则占据捏工川,进一步蚕食河湟番族。河套都督卜失兔遣使邀扯力克往青海,扯力克向郑洛去信,以前往仰华寺为名。郑洛让他从塞外前去,又告谕三娘子:“赐给那里的抚赏不能过多,而且顺义王家在东部,恐怕有内顾之忧。”扯力克尚未抵达,把尔户部一位士兵擅入西宁,与醉酒的副总兵李奎发生冲突,李奎被射杀。火落赤、真相遂包围旧洮州,副总兵李联芳战死。青海蒙古大举进攻临洮、河州、渭等地,总兵官刘承嗣作战失利,游击李芳等人阵亡。此时,扯力克已至仰华寺,火落赤、真相挟以为重,“关中大震”,只有把尔户未协同叛乱。朝廷闻讯后,诏令郑洛经略七镇,负责处置此事,并停止与蒙古的贡市。随后将三边总督梅友松革职为民,命郑洛兼领其事。

郑洛认为洮河之变,缘自边镇听任蒙古诸部进入青海,于是驰往甘肃,下令:“蒙古诸部自青海北归的,允许其借道;自北南下青海的,便勒兵抗拒。”不久,卜失兔抵达水泉,想要援助青海诸部,与甘肃总兵官张臣相持一个多月,终被郑洛设伏击破,卜失兔“仅以身免” 。随后前来的庄秃赖听闻卜失兔兵败,亦撤退。

万历十九年(1591年),郑洛进入西宁,控扼青海。扯力克听说后,西迁二百里,归还此前在洮河之变中所掠的明朝人口,与三娘子一同谢罪,并请北归。火落赤、真相连夜遁走,蒙古河套部将领可卜列、宗塔儿等留在莽剌川(今青海贵南一带)南山 。郑洛担忧诸部连结,于是先遣使催促扯力克北归,另派赞画梁云龙、万世德收服番族,“招回诸番八万余人”,以孤立青海蒙古,并将该处情况尽皆奏禀朝廷,具陈“收番”的六个好处。

当时,扯力克观望局势,并未按时北归,郑洛加以笼络,先派总兵官尤继先袭破莽剌川的蒙古部落,擒斩百余人(见莽剌川之战) 。但督抚魏学曾叶梦熊等力主对蒙作战,郑洛坚持不允。叶梦熊于是调苗兵三千作为先锋,并诋毁郑洛为当代的秦桧、贾似道。适逢扯力克北归谢罪,请求恢复贡市,郑洛遂进兵青海,驱逐火落赤、真相,焚毁仰华寺,在西宁、归德置兵戍守,之后回师。兵部尚书石星因宣大方面军务紧急,请速召郑洛讨论和战之计。

郑洛入朝后,与总督萧大亨、巡抚王世扬、邢玠等人上疏认为,扯力克既已推卸罪责,愿意臣服,而蒙古“部落数千里,部长十余辈”,亦有不少未与明朝对立的部落“驯服犹故”。不能因扯力克一人,降罪诸部。可以让扯力克擒回外叛的史二官,再酌情讨论复市之事,较为妥当。神宗同意。不久后,郑洛加官少保,仍在朝主持戎政事务。而扯力克果然将史二官擒来,贡市得到恢复。

归家逝世

就在成功处理洮河变乱后不久,给事中张栋、太仆寺丞徐琰等接连上奏弹劾郑洛,认为他未能应对洮河之变,处置失当,欺骗朝廷,又不能“除凶雪耻”,惩治扯力克及火落赤、真相,反倒以“重利媚之”,请求治其误国之罪。郑洛闻言,遂告病归家。但石星奏称郑洛未有媚敌行为,且其人颇有威望,不应废置不用。三年后,官军与番部合力大破把尔户于西宁,石星再奏郑洛之前收服番部的功劳,“再诏起用”,但因朝议分歧,最终未成。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郑洛逝世,享年七十一岁。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八月七日,朝廷追赠郑洛为太保,赐谥“襄敏”,并荫补其一子为国子监生。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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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洛在总督宣大及山西军务期间,成功与蒙古俺答汗议和。长期负责处理明蒙关系。万历十八年(1590年),经略陕西、延、宁、甘肃及宣、大、山西边务,处置洮河之变。他以分化政策围剿青海蒙古,相继夺得镇羌(今甘肃固原)、水泉(今甘肃永昌)、莽刺(今青海西宁一带)、湟中(今青海东北部)等地,退敌十余万。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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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谭纶、王崇古诸人,受任岩疆,练达兵备,可与余子俊、秦纮先后比迹。考其时,盖张居正当国,究心于军谋边琐。书疏往复,洞瞩机要,委任责成,使得展布,是以各尽其材,事克有济。观于此,而居正之功不可泯也。 (《明史》)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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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经世文编》辑录有《郑经略奏疏》2卷。录有其奏疏15篇 。另有《白贲堂诗草》14卷存世 《郑襄敏公赤牍》存世该书共十九卷,多是郑洛任职期间写给内阁、吏部、兵部、督抚等重要衙门长官的书信。其内容关涉地方政务,在推进明代督抚举荐权、明蒙"贡市"关系、华北地区乡绅与县域社会等方面的研究上,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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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郑洛,安肃(治今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城内建过街“柱国坊”,宽2丈,高2丈5尺,青石料柱,通体浮雕云纹,横木、石条相连,上刻6寸正楷大字“太子太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尚书经略七首总镇三边郑洛”,背刻“柱国坊”,传为明御笔所书。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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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传第一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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