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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若霖 编辑
汪若霖,字时甫,河南光州(今潢川县)人,晚明官员,父汪治,官保定知府。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授行人。官至礼科都给事中。因屡次谏言得罪当朝权贵,谪颍州判官,郁郁而终。
中文名:汪若霖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河南光州
二十八年选为给事中,万历三十三年,擢拔为户科给事中。是年五月朔,天空下起大雨雹,汪若霖说这是“用人不广”。万历三十四年升礼科都给事中,万历三十六年,奉命巡视库藏,见老库止银八万,外库荡然无存,诸边拖欠的军饷已达百余万。因建言谪颍州判官,不久卒。
汪若霖(1569—?),字时甫,明朝光州(今河南省潢川县)人。英迈多才,博学能文,于坟、索、洛书无不窥究。19岁时,与父汪治同中举,万历二十年(1592)中进士,授行人,后官至礼科都给事中。因屡次谏言得罪当朝权贵,谪颍州判官,郁郁而终。
明万历朝中后期,朝廷腐败,徭役繁重,民不聊生。每次治河均征民夫几十万,从事繁重的劳动,而朝廷拨发的粮食经过层层克扣,到民夫口中已所剩无几。衣不蔽体,食不裹腹,加之医药缺乏,大役过后,民夫伤亡过半。对此,初涉官场的汪若霖毅然上疏《存恤河工疏》,陈述河工种种弊端,大声疾呼:“天下之愚,莫大乎迫用其民。”建议让民夫有劳有逸,“使其踊跃从事”,而不“迫胁晨昏,徒令速毙”,发内帑万金,太仓粟数万石,数万民夫得以幸活。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汪若霖任户科给事中。不久,便上疏朝廷:“有司贪残,率从轻论,非律;边吏竭脂膏,外媚敌,内媚要津,而京军十万半虚冒,非计。”矛头直指兵部尚书萧大亨,贪赃枉法,通敌媚外,冒领军饷。萧应声落马,但萧树大根深,吏部久拖不决,欲采取冷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汪若霖寸步不让,据理力争。
当时云南监税官杨荣,滥用权力,欺压百姓,草菅人命,蓄意杖杀抗税百姓数千人,激起民变,杨荣被杀。杨荣死后,朝廷听信小人谗言,任命四川监税官丘乘云兼任云南监税官。丘到任后继续搜刮民财,与杨荣有过之而无不及。汪若霖不顾个人安危,连续上疏朝廷,反对丘乘云的任命,陈请罢税,减轻百姓负担,朝廷一直没有采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汪若霖改任礼科右给事中。当时南京户部和工部缺尚书,礼部缺侍郎,权臣推荐故尚书徐元泰、贵州巡抚郭子章、故詹事范醇敬。汪若霖认为这三个人品行低劣,各方面能力也不足以胜任,坚决反对,并要求恢复古时的官吏保举连坐的法律规定,被保举的官员枉法,保举人同样要受到处罚:“三人不足任,且举者不能无私。请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众皆画诺。宜籍举主姓名,复祖宗连坐之法。”万历皇帝采纳了汪若霖的建议,否决了三人的任命。
大学士朱赓的女婿张汝霖典试山东,考中的举人出现文章抄袭事件,汪若霖了解情况后,立即疏劾张汝霖典试舞弊,应当严惩。张汝霖因此被停俸。
他还曾率同僚揭露京都宦官杨致中强掠民财、草菅人命等十大罪状,要求“将致中革去职衔,敕下法司,从公鞫问”。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当朝宰辅朱赓,时任礼部尚书、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兼东阁大学士,独掌国政,称独相。其时朱赓已七十二岁,年迈昏聩,朝政日弛,“赓疏揭月数上,但十不能一。”对此,汪若霖坦言上疏,竭力阐明用人、择相、刷新吏治的紧迫性,主张选任贤相,改弦更张,挽救危局。朱赓见此情形,只好主动请求皇帝充实内阁人员,提高行政效率,万历帝不从。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汪若霖巡视库藏,见老库止银八万,外库荡然无存,诸边拖欠的军饷已达百余万。再建言,朝廷依然没有采纳。汪若霖又上《政本单弱规切时相疏》,希望皇帝能广选台谏,最终激怒了当朝权贵,他们集体反击,汪若霖被责以“首倡烦言”,谪为颍州判官,逐出京城。汪若霖回到老家光州,日夜饮酒赋诗,以著作自误,不久,报国无门的汪若霖含恨离世。
在明代中后期的官场中,儒家政治文化的为官本义已经丧失殆尽,内阁出现了“人滞于官”和“曹署多空”的现象。士大夫们或消极逃避,或陷入朋党之争,“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面对积弊日深的官场病态,汪若霖痛心疾首,大声疾呼:“方今纲纪极坏,政事极壅,人才极厄,官职极耗,物力极穷,边防极弊,宦竖极横,反侧极多,士大夫几无廉耻礼仪,而民间愁苦冤痛之声彻于国门。”一位心怀天下,忧国忧民的铮铮谏臣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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