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廷枢 编辑
杨廷枢(1595年-1647年),字维斗,号复庵,学者称皋里先生,南直隶苏州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明末抗清官员、学者。
杨廷枢幼承家学,深于治经。天启四年(1624年),与杨彝、张溥等十一人于常熟共举应社,分治五经,其以治《尚书》见长。崇祯二年(1629年),应社与江南诸文社合并成立复社,杨廷枢为社之中坚。 崇祯三年(1630年),杨廷枢中解元,以文章气节负重名,为复社领袖之一。南明福王立后,授主事,因忤马士英、阮大铖罢归。
弘光元年(1645年),杨廷枢隐居邓尉山,联络抗清。于吴江芦墟泗洲寺被捕,题书血衣绝命词就义。时年52岁。编有《同文录》《古柏轩诗集》《全吴纪略》等。
全名:杨廷枢
字:维斗
谥号:忠文、忠节(清朝谥)
所处时代: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南直隶苏州府长洲(位于今江苏省苏州市)
出生日期:1595年
逝世日期:1647年
主要成就:抗清殉国
主要作品:《同文录》《古柏轩诗集》《全吴纪略》等
最高官职:翰林院检讨兼兵科给事中
杨廷枢半身像
杨廷枢,南京兵部尚书庄简公杨成之孙、诸生杨大溁之子。继配夫人芦墟赵田村费氏。早年为诸生,以气节自任,曾为东林党人周顺昌平反奔走呼冤而闻名。崇祯三年(1630年),乡试高中第一名,即解元。“文名振天下,从游之士颇多”,为复社领袖之一。弘光元年(1645 年),清军南下苏州。他因抗清事泄,“避地芦墟,泛舟芦苇间”。当地士绅纷纷出走,他却为抗清义军筹粮未走。永历元年(1647年),苏松提督吴胜兆反清,策划人戴之隽为杨廷枢门生,遂受牵连。“ 四月二十四日被缚,饿五日未死。大骂贼,未杀。遍体受伤,十指俱损”。自山至(分)湖的押解途中, 于四月二十八日,“舟中作自叙一篇、绝命词二十首” (一说十二首),在衣服上写血书,誓与清朝势不两立,有“魂炯炯而升天,愿为厉鬼;气英英而坠地,期待来生”之句,清兵将他押解到泗洲寺。当时苏州巡抚土国宝正驻扎在此,领兵镇压分湖地区的抗清义军。土国宝三次劝他剃发,他说,“头可断,发不可断”。 五月二日,在永安桥( 即泗洲寺桥)南,“为巴提督所手刃”。临刑大叫“生为大明人”,头已断还有“死为大明鬼”之声。清兵将他悬首示众,“责令馈千金赎取”。门生迮绍原等凑银两将他赎出安葬;并私谥“忠文先生”。
乾隆十年(1745年),知县丁元正在泗洲寺左侧建“杨忠文先生祠”以祀 ,四十一年清廷谥号忠节。今祠犹存,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杨廷枢著有《古柏轩诗集》,遗书和绝命词十首亦传世。
杨廷枢字维斗,吴县人;诸生。以气质自任。崇祯庚午,举应天乡试第一。幼与同里徐汧交最善;乙酉夏,闻其殉难,即隐居邓尉山中。丁亥四月,松江总兵官吴胜兆叛;为之运筹者,乃廷枢门人戴之隽也。事败,词连廷枢;遂被执,系狱中。慨然曰:“予自幼读书,慕文信国之为人;今日之事,素志也”。五月朔,大帅会鞫於吴江泗洲寺。巡抚重其名,欲生之,命之薙头;廷枢曰:“砍头事小,薙头事大”!乃推出斩之。临刑,大声曰:“生为大明人……”。刑者急挥刀,首堕地;复曰:“……死为大明鬼”。监刑者为之咋舌,礼而殡之。
公在舟中,题书血衣并诗十二首以遗其孤曰:
杨廷枢苏州石刻像
“苏州有明遗士杨廷枢,幼读圣贤之书,长怀忠孝之志;立身行己事,不愧於古人。积学高文,名常满乎宇内。为孝廉者一十五载、生世间者五十三年,作士林乡党之规模,庶几东京郭有道;负纲常名教之重任,愿为宋室文文山。惜时命之不犹,未登朝而食禄;值中原之多难,遂蒙祸以捐生。其年则丁亥之年、其月则孟夏之月,才隐遁於山阿,忽罹陷於罗网。时遭其变,命赋於天。虽云突如其来,吾已知之久矣。有妻费氏,吴江人,归予二十馀载;有女观慧,适张氏,亦二十馀春。大骂全真,不愧丈夫之气概;舍生就死,殊胜男子之须眉。一家视死如归,轰轰烈烈;举室成仁无愧,炳炳烺烺。生平所学,至此方为快然;千古为心,到底终须不殁。但因报国无能,怀忠未展;终是人臣未竟之志,尚辜累朝所受之恩!魂炯炯而升天,当为厉鬼;气英英而坠地,期待来生!舟中书此,不能尽言;留此血衣,以俟异日。愿我知己,面付遗孤。如痛父母,即思忠孝。垂殁之言,以此为诀。四月二十八日,舟中血书”。又云:
“余自幼读书,慕文信国先生之为人;今日之事,乃其志也。四月二十四日被缚,饿五日未死、骂未杀,未知尚有几日未死!遍体受伤,十指俱损,而胸中浩然之气,正与信国燕市时无异;俯仰快然,可以无憾!觉人生读书,至此甚是得力;留此遗墨,以俟后人知之”。
因舟中漫就一十二首;诗曰: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正气千秋应不散,於今重复有斯人!
浩气凌空死不难,千年血泪未曾干;夜来星斗终天灿,一点忠魂在此间。
社稷倾颓已二年,偷生视息又何颜!祗今浩气还天地,方信平生不苟然。
叹息常山有舌锋,日星炯炯贯空中!子规啼血归来后,夜半声闻远寺钟。
有妻慷慨死同归,有女坚贞志不移;不是一番同患难,谁知闺阁有奇儿?
近来卖国尽须眉,断送河山更可悲!幸有一家如母女,纲常犹自赖维持。
其余六首佚。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