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我续 编辑

明朝官员

张我续(1560年10月10日—1633年2月21日?),字胤祧,一字叔子 ,号涵月,北直隶广平府邯郸县(今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明刑部尚书张国彦之子,天启初年川贵总督。

张我续从小即擅长写文章 ,万历八年(1580年)年少登科,授河南嵩县知县,任内打压豪强、平定匪患,大著政声。 擢礼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后辗转任职于陕西、山西、河南等地的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升光禄寺卿 ,泰昌元年(1620年)再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天启元年(1621年)下旬,奢崇明据四川重庆反叛,张我续被任命为川贵总督,与四川巡抚朱燮元联手平叛。 天启二年(1622年),安邦彦响应奢崇明据贵州毕节反叛,围贵阳,张我续在被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仍然按兵不动。 年末,张我续因消极避战,作壁上观而遭到罢免。 后几年内,言官交相弹劾张我续在任贪淫状。 天启六年(1626年),清查赃款七千余两。 然按《明史》记载,其侵贪军费实有六十万两之多。

天启七年(1627年),张我续因厚颜攀附阉党首领魏忠贤 而骤升至户部尚书,管户部右侍郎事,加太子太傅。 同年,崇祯帝即位,清算魏党,张我续先遭革职回籍 ,后据《国榷》记载于六年正月十四日(1633年2月21日)被判处死刑。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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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张我续

字:胤祧、叔子

号:涵月

所处时代:明末

出生地:北直隶广平府邯郸县(今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出生日期:1562年10月18日

逝世日期:1633年2月21日(存疑)

最高官职:川贵总督、户部尚书(虚衔)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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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嵩县

嘉靖三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1560年10月10日),张我续出生于北直隶广平府邯郸县(今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其父张国彦为嘉靖进士,在万历时期官至刑部尚书。

张我续从小即才华卓越,七岁时已经能够写文章。 入学后,张我续五经研习《春秋》,万历七年(1579年)即年少中举 ,次年(1580年)又联捷三甲进士,观政刑部,本年授嵩县县令。 张我续临事开敏,除奸剔蠹不遗余力。先是邑有逃粮刁黠者,勾串影射,以致累民逋赋。我续履亩、勘历、冲淤,详获逃绝者,招民认种,影射无所容,而地量均。又编审宿弊,放富役,贫老幼均肩丁赋。我续悉清厘,著为令。甲邑西山矿洞匪徒负险啸聚,常数百人,土著豪猾资之,以居奇,猝难解散。我续径趋白土街谕之,不三日乃缚渠魁,尽荷畚锸。尤加意士习,岁时讲课外,贫者恒周之。 抚按交荐,当晋台省,以父任卿职引避,于十四年(1586年) 授礼部仪制司 主事。 同年十一月初五日(12月14日),母蔚氏卒,丁忧。

辗转藩臬

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丁忧毕,起礼部主客司 主事。 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1591年10月12日),进言诸夷进贡不应进京,至少也应减少入京人数,以减少对中原百姓的侵扰与避免对内地情况的刺探。 二十年(1592年),升祠祭司员外郎。二十一年(1593年),升郎中。 二十二年(1594年),调仪制司。 同年十月十三日(11月24日),由礼部郎中升为陕西副使。 二十三年六月十八日(1595年7月24日),调为河南副使,提督学政 ,多得人,有冰鉴称。 二十六年(1608年),升陕西右参政。 同年十月初八日(11月15日),父张国彦卒,丁忧。 三十年(1602年),起山西右参议。 三十二年四月十日(1604年5月8日),补山西河东道右参政。 同年升山西副使。 三十三年七月十日(1605年8月23日),以宣大总督杨时宁奏调分守直隶口北道(寄衔山西)副使。 三十五年六月十四日(1607年7月7日),加按察使衔管参政事。 三十七年五月十九日(1609年6月20日)由直隶口北道按察使升为山西岢岚道右布政使。 三十八年(1610年),考察降调。 四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1614年4月3日),录六羊河口地方斩获功升右布政使。 四十四年(1616年),补河南右布政使。 四十五年十月二日(1617年10月30日),由河南右布政使升为山西左布政使。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十三日(1619年10月19日),升为光禄寺卿。

巡抚河南

泰昌元年八月二十日(1620年9月16日),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提督军务。 天启元年闰二月六日(1621年3月18日),参河南都司佥书黄玺剥削之名远扬,令革职回卫。 同年参河南左布政冯盛明、分巡河南河北道副使瑞徵称疾径去,不等待批示。论以盛明未闻奴警,罪重而情轻;瑞徵已闻奴警,罪情并重。吏科给事中韦蕃则以盛明先去致瑞徵效尤,盛明应为罪首。故于五月二十日(7月9日)并逮二人。 七月四日(8月20日),擒援辽逃兵29名于磁州,乞严敕:以后援兵有未抵关潜逃者,许所在官司擒拿枭首公示。上从之。 八月十二日(9月27日),参标下练兵游击马永贵,令革任调用。 十月二十六日,与河南按察使黄彦士疏增宗室贡举名额,照各府学例于宗廪四十人中岁贡一人,于本年恩贡起实施。 据天启元年六月七日(1621年7月25日),陕西道御史张慎言疏:我续在任期间,参乘传之县、劾去任之贪墨、拏玩横之同知、纠擅去之藩臬,一时所部肃然。

总督川贵

主词条:奢安之乱

贵州巡抚李枟因被劾,六疏乞休 ,终于天启元年八月二十五日(1621年10月10日)成功引疾去官。 九月十七日(10月31日),永宁宣抚使奢崇明反,杀巡抚徐可求,据重庆,分兵陷合江、纳溪、泸州。 十月初三日(11月15日),升太常寺少卿王三善为右佥都御史,廵抚贵州,兼督湖南、川东等处军务,接任李枟。 十月十八日(11月30日),奢崇明围成都,布政使朱燮元固守。寻擢燮元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石柱宣抚使女土官秦良玉起兵讨贼。 十二月初十日(1622年1月21日),升张我续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四川、贵州军务,兼制云南、湖广,驻扎顺庆调度,铸给关防,赐尚方剑便宜行事。 同时令陕西巡抚移驻汉中,郧阳巡抚移驻夷陵。湖广官军由巫峡趋忠、涪讨贼。 十九日(1月30日),我续援征播州、救朝鲜例,请设副总兵一员、游击二员以充中军,守备二员以充标兵,并乞浙江、福建、广西兵将,悉听酌调下部。 是日,因我续奏改山东按察使杨述程于湖广。

二年正月初九日(1622年2月18日),刑科给事中孙杰言奢崇明兵乱成都,总督张我续、总兵杨愈懋一悠游乡里,一踌躇原任,应急往赴任。 十一日(2月20日),请调延绥总兵杜文焕至四川同新任总兵杨愈懋合力讨贼。 二十三日(3月4日),奏称战俘黄国用言奢崇明广布奸细,请京师派人严查城内。 二十六日(3月7日),奏请升山西泷州道副使闵梦得为四川右参议,分巡川北道;调河南开封府同知胡大年为四川保宁府同知。 二月初七日(3月18日),水西土同知安邦彦反,陷毕节、安顺、平坝、沾益、龙里,围贵阳,前贵州巡抚、都御史李枟遂留任视事 ,与巡按御史史永安固守。 奏请山西雁平道王于陛、湖广荆南道卢田俱以参政新衔照旧管事。 五月二十五日(7月3日),刑科给事中薛大中疏纠张我续观望不前,坐看成都受围。 六月初八日(7月15日),参松潘副总兵沈崇极庸懦,令革职回卫。

七月初一日(8月7日),朱燮元督总兵杜文焕攻陷佛图关,张我续奏反贼樊龙自城垛投诉赞画、太仆寺少卿刘时俊本约为内应却未行动。自己虽相信刘时俊必不如此,但各道见其门下兵船二十余只,与贼交通,送米、盐、火药,俱莫之禁,物议纷起。乞令暂卸兵权回籍。上以逆贼述词未必可信,仍留以原官,待查明后再行处分。 初二日(8月8日),吏科给事中陈熙昌言张我续本应援助贵州,讨贼安邦彦,却规避夔门,宜责令进剿。上从之。 初七日(8月13日),以恢复重庆报捷。且言贼所以久未克者,事权不一也。建议檄令监军及乡官举人,悉以兵归总理杜文焕、湖广总兵官薛来胤二大将统领,又檄令有接济贼营者,枭斩。此为事权归一之明效。上从之,并谕辽东亦从此规定。 初十日(8月16日),四川总兵官杨愈懋为敌计所陷,战死。贼趁势反攻,再陷遵义,杀推官冯凤雏。我续与巡抚朱燮元俱以状闻,并引罪求斥,上勉之。 十三日(8月19日),兵科给事中赖良佐疏陈四事,其二即请治张我续逗留观望及倡议罢兵之罪,勿使蜀事再坏。下部议。 二十四日(8月30日),题守备杨克顺加游击,管标下左翼毛兵营事。 二十六日(9月1日),上谕张我续速往救援贵州。 二十八日(9月3日),浙江巡盐御史傅宗龙奏三事,其二为请谕张我续乘恢复重庆的势头速往讨平奢贼,为自己家乡除去兵患。下部议。

八月初四日(9月8日),乞罢。上命速往援黔,不得推诿。 初六日(9月10日),依我续请复四川施归兵备道,以保定府同知李椿茂升佥事补之。 十九日(9月23日),与郧阳巡抚杨述中(前文改任湖广按察使述程兄 )联奏湖广总兵薛来胤消极避战与抢功事,黜之。

九月十九日(10月23日),以四川叛乱将定而贵州贼情尤剧,请移驻辰州、沅州一带以便援助贵阳。上许之。 二十三日(10月27日),议留四川行都司佥书陈廷对,加游击将军管事。 同日,报已移镇。御史徐卿伯言总督不当驻辰、沅,援黔不便。上深然之,命就近布阵,不得延误。

贪懦受黜

天启二年十月初八日(1622年11月10日),贵阳受围已久,巡按御史史永安上疏告急,言辞激烈。上着兵部再催张我续速往救援,下部速议。 同日兵部署部事侍郎陈邦瞻覆议请严敕总督张我续、新任贵州巡抚王三善勠力赴援助。上从之。 十二日(11月14日),升郧阳巡抚杨述中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廵抚偏沅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督贵州兵饷。 十六日(11月18日),刑科给事中傅櫆参总督张我续按兵不前,宜按请定罪。四川巡抚朱燮元既已定蜀,宜代张我续出兵救黔。上以黔事危急,命所奏该部三日内回奏。 同日,陕西道御史蒋允仪劾张我续隔岸观火,应以罢斥。上回以我续已奉严旨援剿。 十八日(11月20日),山西道御史吴甡上疏指出皇帝行法太宽,即以张我续不顾贵阳危局为一例。 二十五日(11月27日),言前因参奏通敌逮捕的刘时俊只是贿赂贼将以保全家室,无通敌之事。下所司议。 二十九日(12月1日),以擒斩逆贼樊龙、张彤、黑蓬头首级,并生擒伪相何若海等三十余名(注:皆为四川巡抚朱燮元、石柱宣抚使秦良玉等之功),遣监军道佥事戴君恩诣阙献俘,择日举行。

十一月初一日(12月3日),上疏言陛下欲臣平黔,科臣欲臣留蜀,并具陈二地情势。上令其速往援黔,不得借科臣之口推诿。 初三日(12月5日),大学士叶向高入朝,闻有更换总督张我续之议,问于吏部尚书张问达,问达欲以四川巡抚朱燮元代之。向高言燮元若身兼两地剿匪之责,则恐两处皆不可兼顾。 五日(12月7日),福建道御史周宗建劾张我续诬陷刘时俊事,应下法司质问。上不从。 十一日(12月13日),兵部覆张我续言救黔必当招兵,招兵必先议饷,请以附近楚饷留以黔兵,以本省抚臣(王三善)监督楚饷。上从之。 十三日(12月15日),御史徐卿伯再劾张我续观望不前。上严旨且责,言我续不可以稽缓为慎重。 二十九日(12月31日),巡按贵州御史史永安以贵阳围城日久,再驰援告急,参贵州总督张我续、巡抚王三善观望不救之罪,乞敕二臣速往救援,戴罪立功。上从之。 同日 ,以四川廵抚朱燮元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四川,兼制湖广荆、岳、郧、襄四府,陜西汉中一府,督理粮饷,兼廵抚四川地方。又以偏沅廵抚杨述中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贵州,兼制湖广辰、常、衡、永十一府并云南军务,兼理粮饷,代替张我续与四川总督朱燮元共办奢、安二贼。

十二月初八日(1623年1月18日),巡抚都御史王三善、副总兵刘超败贼于龙里,贵阳围解。 李枟乃辞兵事,解官去。三善既破贼,我续无寸功,言官以其贪淫交劾,解职候勘。 至天启六年七月十四日(1626年9月4日),户部同九卿科道覆勘我续侵用饷银,初称十万四千两,继而集议清算仅七千四百七十余两。上命再行查核。 按《明史》记载,则我续暗中吞没军费达六十万两。

其间,也有如天启二年十一月初四日(1622年12月6日),四川道御史张修德上疏明张我续心迹,述其剿贼功劳,应择人代替后事后一体叙功 ;天启三年三月十四日(1623年4月13日),巡按四川御史张论赞成我续不可轻进之主张 ;五年正月九日(1625年2月15日),吏科给事中郭兴言奏我续斩贼将樊龙、张彤功,且一子一妻俱死国事之状 等少数不同意见。且按兴言疏之覆议,我续或即将以原官起用 ,盖因其贪淫事发,故遂不行也。

附阉再起

张我续为求复起,遂夤缘攀附魏忠贤,时任工科左给事中陈维新响应魏忠贤的意愿,即为揭荐,疏参王允成,荐张我续。五月十八日(6月30日),吏部尚书周应秋复核同意 ,有旨:王允成抚按提问追赃,张我续候缺起用。 是日,起为户部左侍郎。 八月二日(9月10日),叙宁锦大捷功,大加封赏。我续升一级为都察院右都御史,照旧管事 ,赏银三十两,缎二表里。 十二日(9月20日),中极、建极二殿成,加上七月完工的皇极殿,三大殿重修竣工,加恩改张我续户部尚书,加太子太傅,照旧管事。 值得注意的是,我续侄孙张汶则以忤逆忠贤下锦衣卫杖毙。

盛极而衰

天启七年八月二十二日(1627年9月30日),熹宗崩于乾清宫,遗诏以皇第五弟信王由检嗣皇帝位。 十一月一日(12月8日),免官。

崇祯元年七月十七日(1628年8月16日),山西道御史黄宗昌劾其党阉 ,削籍。 二年正月二十一日(1629年2月13日),定逆案,我续位列减等削籍51人行列。 三月十五日(4月8日),钦定逆案七等 ,张我续以“谄附颂美”位列第六等“交结近侍又次等”,徒三年输赎为民。 四年五月二十一日(1631年6月20日),张我续捐资助饷,命照数核收。 五年三月二十四日(1632年5月12日),提解到京。 据谈迁《国榷》,张我续于六年正月十四日(1633年2月21日)判处死刑,追饷十八万多 ,但尚未查到其他资料有类似记载。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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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我续作为奢安之乱后的第一任总督,攀附魏忠贤,在任期间不作为,一味冒领粮饷,导致明朝在初期与奢氏、安氏的对峙中频频失利。在安邦彦围攻贵阳之时,张我续拥兵不救,多次拖延贻误战机。在朝廷谕旨下达后才移镇辰沅,但是就战略位置而言,遵义比辰沅更为重要。正是由于总督的不作为导致贵阳被围困初期,明朝失去先机。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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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尊素:邯郸张我续镇河南, 闻辽东陷,移驻磁州。磁去邯郸四十里,婢妾数十人,往来络绎无虚日。移文郡县,额外增饷。中州苦之。后水蔺构衅,奉上命,总督黔蜀,携群妾而往。至襄阳,值端午,取五毒洒线衣数十套,责怒其令长。所至男女逃窜,不啻避寇。其扎付,武职则参游,文职则推官同知,逢人便给。论犹以为贤,何哉。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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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文秉《先拨志始》的记载,张我续有妾百余人,其中就包含了魏忠贤的侄女,向来因为相貌丑陋性格不好而被嫌弃,但到了张我续因任川贵总督不称职和贪墨而被罢官后,为了攀附魏忠贤以图再入仕途,于是一改对她的态度,对她的宠幸超过了正室,甚至携带三万金拜谒魏忠贤,叩头欲为赘婿。魏忠贤十分开心,遂命张我续以五千金助殿工,为起用地 ,时为天启七年三月三日(1627年4月18日)。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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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姓名

备注

曾祖

张滕

号宾孟,早卒。 以孙张国彦贵累赠资政大夫、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祖父

张绣

字大锦 ,号静庵,寿官。以子张国彦贵累赠资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张国彦

字熙载,号弘轩,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授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卒赠太子太保

蔚氏

累赠夫人。

长兄

张我继

字伯子,万历十年(1582年)亚魁,官汤阴知县,早卒。

次兄

张我绳

号春谷,万历十年(1582年)经魁,官至陕西左布政使,总理宁夏军务。

四弟

张我缝

崇祯岁贡,官献县教谕。

五弟

张我繗

万历十年(1582年)恩荫官生 ,官至南宁知府。

正室

郝氏

举人郝鲁女,赠恭人。

李氏

佥事李启女,封恭人。

侧室

——

据传有百余人,名不详。

张氏

父亲去世时许聘吏部郎中盖国士之子。

张氏

父亲去世时尚未许。

以上内容来源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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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炯等《乾隆邯郸县志·卷九 人物 德业 张我续》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十九 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李枟附张我续》

文秉《先拨志始·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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