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懋才 编辑

明朝末年官员

马懋才,字晴江 ,陕西延安府安塞县(今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马家沟村)人。 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授行人。 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大饥,饿殍枕藉。懋才奉命入陕调查,见故乡吃人的惨景,于次年(1629年)将沿途见闻写成《备陈大饥疏》。 四年末(1632年)任礼部员外郎,又上疏陈安塞饥荒惨状,上予特赈。 历任四川参议,抚治有方。 官至湖广岳州兵备副使。 免官,居长安卒。

其墓在安塞县城南方十里处。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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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马懋才

字:晴江

所处时代:明末

出生地:陕西延安府安塞县(今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马家沟村)

主要成就:两次备陈家乡灾状,均得特赈

主要作品:备陈大饥疏

最高官职:湖广岳州兵备副使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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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懋才,字晴江 ,出生于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延安府安塞县(今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马家沟村),民籍。 举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陕西乡试 ,天启五年(1625年)三甲第10名进士,赐同进士出身 ,授行人司行人。

懋才先被派往关外颁发赏银 ,七年(1627年)代替宋鸣梧前往贵州担任乡试副考官 ,后又被派往湖广颁布诏书。 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饥荒,懋才被派往调查。二年(1629年),写成《备陈大饥疏》,以家乡延安府为例,极言饥荒惨状。 四月初七日(4月29日)奉旨 ,发帑金遗赈,延安人民因而一直十分感念他。

升礼部祠祭清吏司员外郎。四年十二月初四日(1632年1月24日),再上疏备陈家乡安塞县饥荒惨状,初九日(29日)奉旨 令陕西巡按甡持帑金十万赈灾,救活甚多。 升礼部郎中,再升四川参议,抚治苗蛮,谕以恩新,叛者释甲请降。 升湖广岳州兵备副使。 免官,居住于长安 青门乡 ,不久后去世。

安塞县乡人十分感念他,顺治九年(1652年)请于县令,允许配祠乡贤。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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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赵之庠为懋才中举人建“奕世名家坊”。

马懋才墓在安塞县城南方十里处。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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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疏:《备陈大饥疏》

文集:《行人酒令》一卷、《岚淙草》无卷数、《焚余诗草》无卷数。

诗歌:《宝山寺看牡丹分韵》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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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二年(1629年) 、崇祯四年末(1632年) 两次备陈家乡灾状,均得特赈。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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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懋才为诸生时,邻村的朋友找他饮酒,晚上喝醉了独自回家,看见旁边溪水有灯火,便往过走。有一位十分美丽的女子,招懋才来到家里,摆上酒菜开怀大饮,临走赠懋才一诗,末句为:“得以须逢张子撰、没时竹叶饶槐阴”。懋才知道附近村子没有这样的地方,因而产生怀疑,断所穿佩带放在道路上。明天懋才再来时,只见到累累古墓,先前留下的佩带在荆棘丛中。之后懋才举进士,仕至岳州兵备副使,登岳阳楼,朗诵墙壁上的题诗,见到张子撰之名,感叹说:“我仕途到此为止了。”不久果然被免官,后来也果然去世于“竹叶饶槐阴”的青门乡。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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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植《延安府志·卷八》(康熙十八年版)

倪嘉谦抄本《顺治安塞县志·人物志》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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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登高,懋才祖父。以子如龙贵赠知县。

马如龙,懋才父。 选贡 ,官至陵川知县。居家恭良,疏财赈灾,乡人德之。 以子懋才贵赠礼部郎中。

马懋华,懋才弟。贡生,官至商州学正。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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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豪放自适,不以利名萦怀。——陈天植《延安府志》

倜傥不群,貌丰髯美,聪明机警,善属文,下笔千言立就。——倪嘉谦抄本《顺治安塞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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