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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陈大饥疏 编辑
《备陈大饥疏》由明代官员马懋才于崇祯元年(1628年)入陕调查饥荒形势时所作,该文揭示了明末陕西遭遇灾荒的民众的惨剧的场景。
作品名称:备陈大饥疏
作者:马懋才
创作年代:崇祯元年(1628年)
文学体裁:古文
《备陈大饥疏》由明代官员马懋才作。
马懋才,字晴江,延安安塞县马家沟人。为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历任湖广副兵备道、礼部郎中、西蜀参议等职。敢于仗义直言,为民请命。崇祯元年(1628年)陕西大饥,饿殍枕藉。懋才奉命入陕调查,见故乡吃人的惨景,於是将沿途见闻写成《备陈大饥疏》,五月十八日上报灾情。又曾治理四川、云南等地区,平息苗汉纷争。并开垦荒田,汉、苗皆颂其德。
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更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然臣犹有说焉。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况当九死一生之际,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止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一甲止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飘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此处逃亡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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