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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摊簧 编辑
兰溪摊簧形成并流行于浙江省中西部兰溪地区及金华和衢州等地,属南词摊簧,是一种古老的坐唱曲艺形式。
兰溪摊簧文辞典雅,演唱讲究字清腔纯和字正腔圆,一直为文人雅士所喜好。流风所及,其他的坐唱班亦以自命风雅者为多,唱奏者多穿长衫,举止文雅,素有“摊簧先生”之称。
2006年5月20日,兰溪摊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兰溪摊簧》坐唱班在演唱
相传清乾隆末年,一位县衙中的官差公务之暇在兰溪集商贾子弟传授由江苏传来的“摊簧”曲调,采用当地方言演唱,借以消闲自娱,久而久之,逐渐发展形成了具有自身体系的兰溪摊簧。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兰溪城区出现了专门演唱兰溪摊簧的“余庆社”,后易名为“群乐会”、“咏春会”。兰溪摊簧一时趋于兴盛。
清朝末期,戏曲“乱弹”、“徽戏”等诸调异军突起,兰溪摊簧中的唱调及部分曲目,就非常方便地被“乱弹”、“徽戏”所吸收,成了戏剧及剧唱。
抗日战争时期,兰溪摊簧民间艺人由于躲避战乱,摊簧传入兰溪农村的永昌、诸葛、游埠等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双百”方针指引下,文化部门大力扶持、培植摊簧艺术。浙江婺剧团、兰溪婺剧团相继演出以兰溪摊簧谱曲的折子戏《僧尼会》、《断桥》、《芦林相会》、《苦菜花》等曲目,成为婺剧的保留曲目和经典之作。
改革开放以后,兰溪文艺工作者推陈出新,大胆改革,在词曲创作、演唱风格、表演形式等方面吸收了现代艺术元素,创编了《杨梅红艳艳》、《见面礼》、《兰花吟》、《含羞草》等,使兰溪摊簧逢春吐蕊,再现辉煌。
20世纪80年代,在编纂中国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过程中,对兰溪摊簧的艺术传统进行了相应的挖掘和整理,并因此恢复创作了一批新节目,民间的摊簧演唱活动也得以开展。
表演形式
兰溪摊簧-《李渔治水》
旧时兰溪摊簧以坐唱形式出现,表演者六到九人不等,围坐在桌子周围,手执各种乐器。执乐器者与行当角色基本相对应,如唱老生(包括净)的弹弦子,唱小生的吹笙,唱旦角和弹琵琶,唱丑角的敲撞铃等,唯鼓板和主胡不兼角色,主唱者不兼奏乐器。改革开放以来,兰溪摊簧的表现形式不再拘泥于坐唱形式,单人演唱、双人演唱、演唱加伴舞、唱腔加快板等方式逐渐产生。此时的兰溪摊簧表演时用两张八仙桌拼成长方形桌,披上桌围,桌上放两盏琉璃灯,桌中央有珠砌摆设,桌边放若干张椅子,演奏时演唱者围坐在桌子周围,主要演唱者一般手拿黑色纸扇、醒堂木,其他附唱者手执乐器。
唱腔特点
兰溪摊簧
兰溪摊簧以其脚本文辞典雅,唱腔细腻婉转见长。角色有生、旦、净、末、丑之分,传统唱腔有金、木、水、火、土之别。旦角唱“金”音,用尖嗓,如金属之声;老生唱“木”音,吐字用喷口;小生唱“水”音,用子母喉发声;净唱“火”音,发音洪亮,喷口粗犷;丑唱“土”音,脆而硬。兰溪摊簧讲中州音韵金华的书面话,丑角讲一些不地道的“苏白”,也有讲婺州方言的。经过历史演变,后来以讲婺州方言为主。20世纪90年代,通过改革创新,道白在保留原有金华书面话的基础上,有时也采用普通话进行表演。主要乐器
兰溪摊簧
兰溪摊簧以一把二胡(定弦1~5)为主奏,以两把二胡(定弦6~3和5~2的)为副胡,并配有弦子、琵琶、笙、鼓板、撞铃等乐器。演唱程序
兰溪摊簧
兰溪摊簧演唱有一定的程序:邀请者先托亲朋好友递上“知单”,上写活动内容、地点及日期等,并按辈分大小依次写上被邀者的姓名;被邀者如同意,则在名下签上一“知”字,表明会按时到场。演出场所大多在喜庆人家的厅堂、空旷小院或殿宇之厅堂。演唱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开始时,先闹头台(一般为《四合如意》或《梅花三弄》),休息后奏《地大过门》《普安咒》等“场头器乐”。兰溪摊簧主要的传统曲目有《描容》(《琵琶记》)、《芦林相会》(《跃鲤记》)、《拜月》(《连环记》)、《断桥》、《覆钵》(《雷峰塔》)、《酒楼》、《醉归》(《翠屏山》)、《借茶》、《活捉》(《水浒记》)、《出猎》、《回猎》、《梳妆》、《跪池》(《狮吼记》)、《逼休》(《烂柯山》)、《扇坟》(《蝴蝶梦》)以及《疯僧扫秦》、《劝农》、《和番》、《僧尼会》、《渔家乐》、《白罗衫》、《李渔别传》等。据传,《白罗衫》主人公苏云是兰溪城隍使司,为避讳起见,兰溪城隍庙内不唱此剧,在兰溪范围内唱,必须将苏云改念蓟云。
兰溪摊簧的现代曲目主要有《苦菜花》、《红色女儿》、《报童之歌》、《杨梅红艳艳》、《园丁颂》、《兰花吟》、《出卖时间的孩子》、《含羞草》、《考书记》等。
流传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消费观、审美观都有了一定的转变,很多老祖宗留下的珍稀曲种已逐渐走向消亡,兰溪摊簧也不例外,近年来濒危程度比较严重。兰溪摊簧文辞典雅,对脚本、叙事、唱腔的要求较高,它的表演技艺性又强,演唱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功底和素质,这给创作、表演和普及增加了局限性,因此,兰溪摊簧传承人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兰溪摊簧曲目大多是艺人口传心授,年代久远,文字、录音、图片等资料残缺不全。兰溪摊簧如何获得发展,走向繁荣,依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需要加以特别关注。
保护措施
兰溪摊簧作为古老的传统高雅艺术,主要通过两条保护措施:一条是通过兰溪的专业剧团———兰溪婺剧团,排练摊簧传统剧目,提升艺术质量和品位;另一条渠道是建立传承团队,通过群众文化的创作、演出,以扩大兰溪摊簧的影响力,感受摊簧的艺术魅力,让更多的年轻人热爱摊簧艺术并参与其中。
20世纪80年代,在编纂中国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过程中,对兰溪摊簧的艺术传统进行了相应的挖掘和整理,并因此恢复创作了一批新节目,民间的摊簧演唱活动也得以开展。
2014年6月,兰溪市文化馆成立了兰溪摊簧传习所,购置了大量乐器道具和服饰,成员有25名,每周定期进行传习活动。
2018年6月8日~14日,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非遗曲艺周活动在天津举办,兰溪摊簧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曲艺项目参与此次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全国主场活动,主题为“多彩非遗,美好生活”。此次活动共有127个国家级曲艺非遗项目参与,旨在提高全民参与的意识,同时达到保护兰溪摊簧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营造全社会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兰溪摊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兰溪市文化馆(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兰溪摊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代表人物
吴一峰,1940年生,浙江兰溪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戏曲音乐学会会员,《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浙江卷》婺剧分支主编之一。曾任金华市一至三届政协常委、兰溪市六至十届政协副主席、兰溪市文联主席。1955年考入浙江婺剧团,任演员、乐队主奏。1961年调入兰溪婺剧团任作曲兼导演。在当演员时,演出过以兰溪摊簧曲调编演的《送米记》,故对兰溪摊簧情有独钟。到兰溪后,即邀请了一批老艺人对兰溪摊簧进行录音,并记录了大批资料,可惜“文化大革命”时被付之一炬。后又以兰溪摊簧为基调谱写了《苦菜花》、《乾隆外传》、《风流姑娘》、《李渔别传》、《白兔记》等大型戏曲。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杨梅红艳艳》、《兰花吟》、《出卖时间的孩子》、《含羞草》、《考书记》等摊簧曲目谱曲,并多次获得浙江省曲艺杂技节作曲奖,是兰溪摊簧传承发展的主要作曲者。
杨丽萍,原籍浙江诸暨,1955年出生于兰溪。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曲艺家协会理事、金华市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兰溪市文化馆馆长。1970年考入兰溪婺剧团当演员,主演了许多传统戏和现代戏,自此开始接触兰溪摊簧,演唱过以兰溪摊簧谱曲的《断桥》、《僧尼会》、《报童之歌》等曲目。1984年调入兰溪市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工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与陈永源、吴一峰多次合作,组织、编排、演唱了兰溪摊簧说唱形式的《杨梅红艳艳》、《见面礼》、《园丁颂》、《兰花吟》等新曲目,并获得国家、省、市比赛的一、二等奖。2002年,因演唱《兰花吟》获得浙江省首届曲艺杂技节优秀表演奖(总分第一名),又获得全国老年文艺调演曲艺类银奖。同年,《兰花吟》代表浙江曲种到北京参加全国第四届曲艺节展演,获得新闻媒体和有关专家的好评。杨丽萍是兰溪摊簧重现曲艺舞台的主要组织者和演唱者。
入选非遗
2006年5月20日,兰溪摊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兰溪摊簧反映了特定时代的群众娱乐与文化元素,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
兰溪摊簧是具有独特品位的一种民间曲艺形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对繁荣地方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20世纪80年代,吴一峰创作的兰溪摊簧大戏《苦菜花》《李渔别传》获得浙江省戏剧节优秀作曲奖。
2002年,兰溪市文化馆创编的摊簧说唱《兰花吟》参加浙江省曲艺节得五个奖项,并首次进京参加中国第四届曲艺节展演。
2005年,兰溪市文化馆创编的少儿摊簧说唱节目《出卖时间的孩子》,在浙江省曲艺节获得银奖。
2006年,兰溪市文化馆创编的摊簧说唱《含羞草》获浙江省曲艺节五个奖项。
2008年,兰溪摊簧《芦林相会》片段参加浙江省非遗项目展演并获奖。
2014年2月,兰溪滩簧节目《芦林相会》《兰花吟》去宁波参加全国性戏曲汇演,获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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