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编辑

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为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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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外文名:Ministry of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of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负责:对外贸易事务

存在时期:1982.3-1993.3

历任部长:陈慕华、郑拓彬、李岚清

后身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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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将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对外贸易部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

1993年,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年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负责贸易的部门合并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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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规划、管理和协调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的对外贸易经济活动,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做好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加强国际间的多边和双边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利用外资,组织引进和出口技术,开展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统一组织政府间综合性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对外战略服务。

历任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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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期

陈慕华(1982.3-1985.3)

郑拓彬(1985.3-1990.11)

李岚清(1990.11-1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