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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编辑
《通典》是1988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图书,“十通”之一。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完备的政书,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为唐代政治家、史学家杜佑所撰。全书共两百卷,内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法、州郡、边防9门,子目一千五百余条,约一百九十万字。《通典》是记录了上起黄虞时代、下迄唐玄宗天宝末年典章制度之沿革,其中于唐代叙述尤详。
唐德宗贞元十七年(801年)编成,北宋时就有刊本,以后元明清各代有多种刻本流传,其中以清朝乾隆武英殿刻“九通本”最为流行。
《通典》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肃宗、代宗以后的变革,有时也附载于注中),分为九类,以食货居首,次以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类又各分子目。对于历代典章制度,都详细地叙述了它们的源流,有时不但列入前人有关的议论,而且用说、议、评、论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食货典
卷一 食货一 田制上(唐 周 秦 汉 后汉 晋 宋 后魏) | 卷二 食货二 田制下(北齐 后周 隋 大唐)水利田(周 秦 汉 后汉 晋 东晋 宋 后魏 大唐) 屯田(汉 魏 晋 东晋 齐 后魏 北齐 隋 大唐) |
卷三 食货三 乡党(土断 版籍 并附○ 上古 周 东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隋 大唐) | 卷四 食货四 赋税上(唐 殷 周 秦 汉 魏 晋 宋) |
卷五 食货五 赋税中(齐 梁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 卷六 食货六 赋税下(大唐) |
卷七 食货七 历代盛衰户口(周 秦 汉 后汉 魏 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隋 大唐) 丁中(汉 晋 宋 北齐 隋 大唐) | 卷八 食货八 钱币上(周 秦 汉 后汉 晋) |
卷九 食货九 钱币下(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 卷十 食货十 漕运(秦 汉 魏 晋 后魏 隋 大唐)盐铁(周 汉 后汉 陈 后魏 后周 隋 大唐) |
卷十一 食货十一 鬻爵(汉 后汉 晋 后魏 大唐) 榷酤(汉 陈 隋 大唐) 算缗(汉 晋 宋 齐 梁 陈)杂税(汉 后汉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大唐)平准(均输 附○ 周 汉 后汉) | 卷十二 食货十二 轻重(平籴 常平 义仓 ○周 战国 汉 后汉 晋 宋 齐 后魏 北齐后周 隋 大唐) |
选举典
卷十三 选举一 序 历代制上(周 秦 汉 后汉) | 卷十四 选举二 历代制中(魏 晋 东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
卷十五 选举三 历代制下(大唐) 考绩 | 卷十六 选举四 杂议论上 |
卷十七 选举五 杂议论中 | 卷十八 选举六 杂议论下 |
职官典
卷十九 职官一 历代官制总序 | 卷二十 职官二 三老五更 三公总叙 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官属 |
卷二十一 职官三 宰相并官属 门下省中书省 | 卷二十二 职官四 尚书上 尚书省并总论尚书 |
卷二十三 职官五 尚书下 六部尚书 | 卷二十四 职官六 御史台 |
卷二十五 职官七 诸卿上 总论诸卿 太常卫尉宗正太仆大理 | 卷二十六 职官八 诸卿中 鸿胪司农太府 秘书殿中 |
卷二十七 职官九 诸卿下 内侍 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 | 卷二十八 职官十 武官上 将军总叙 南北衙军 |
卷二十九 职官十一 武官下 大将军并官属 重号将军 监军 中郎将 三都尉 | 卷三十 职官十二 东宫官 东宫官叙 太子六傅宾客詹事庶子家令率更令仆 东宫诸率府 太孙官署 |
卷三十一 职官十三 王侯总叙 历代王侯封爵(公主并官属) | 卷三十二 职官十四 州郡上 司隶校尉 州牧刺史 总论州佐 都督 都护 |
卷三十三 职官十五 州郡下 京尹 郡太守 总论郡佐 县令 总论县佐 乡官 镇戍关市官 致仕官 | 卷三十四 职官十六 文散官 武散官 勋官 后妃(内官命妇) 唐外命妇 |
卷三十五 职官十七 俸禄 禄秩 致仕官禄 职田公廨田 | 卷三十六 职官十八 秩品一(唐、虞、夏、商、周、秦、汉 后汉、魏) |
卷三十七 职官十九 秩品二(晋、宋、齐、梁) | 卷三十八 职官二十 秩品三(陈、后魏、北齐) |
卷三十九 职官二十一 秩品四(后周、隋) | 卷四十 职官二十二 秩品五(大唐) |
礼典
卷次目次 | 卷次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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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十一 礼一 沿革一 | |
吉礼部分(14卷) | |
卷第四十二 礼二 沿革二 吉礼一 | 卷第四十三 礼三 沿革三 吉礼二 |
卷第四十四 礼四 沿革四 吉礼三 | 卷第四十五 礼五 沿革五 吉礼四 |
卷第四十六 礼六 沿革六 吉礼五 | 卷第四十七 礼七 沿革七 吉礼六 |
卷第四十八 礼八 沿革八 吉礼七 | 卷第四十九 礼九 沿革九 吉礼八 |
卷第五十 礼十 沿革十 吉礼九 | 卷第五十一 礼十一 沿革十一 吉礼十 |
卷第五十二 礼十二 沿革十二 吉礼十一 | 卷第五十三 礼十三 沿革十三 吉礼十二 |
卷第五十四 礼十四 沿革十四 吉礼十三 | 卷第五十五 礼十五 沿革十五 吉礼十四 |
嘉礼部分(18卷) | |
卷第五十六 礼十六 沿革十六 嘉礼一 | 卷第五十七 礼十七 沿革十七 嘉礼二 |
卷第五十八 礼十八 沿革十八 嘉礼三 | 卷第五十九 礼十九 沿革十九 嘉礼四 |
卷第六十 礼二十 沿革二十 嘉礼五 | 卷第六十一 礼二十一 沿革二十一 嘉礼六 |
卷第六十二 礼二十二 沿革二十二 嘉礼七 | 卷第六十三 礼二十三 沿革二十三 嘉礼八 |
第六十四 礼二十四 沿革二十四 嘉礼九 | 卷第六十五 礼二十五 沿革二十五 嘉礼十 |
卷第六十六 礼二十六 沿革二十六 嘉礼十一 | 卷第六十七 礼二十七 沿革二十七 嘉礼十二 |
卷第六十八 礼二十八 沿革二十八 嘉礼十三 | 卷第六十九 礼二十九 沿革二十九 嘉礼十四 |
卷第七十 礼三十 沿革三十 嘉礼十五 | 卷第七十一 礼三十一 沿革三十一 嘉礼十六 |
卷第七十二 礼三十二 沿革三十二 嘉礼十七 | 卷第七十三 礼三十三 沿革三十三 嘉礼十八 |
宾礼部分(2卷) | |
卷第七十四 礼三十四 沿革三十四 宾礼一 | 卷第七十五 礼三十五 沿革三十五 宾礼二 |
军礼部分(3卷) | |
卷第七十六 礼三十六 沿革三十六 军礼一 | 卷第七十七 礼三十七 沿革三十七 军礼二 |
卷第七十八 礼三十八 沿革三十八 军礼三 | |
凶礼部分 | |
卷第七十九 礼三十九 沿革三十九 凶礼一 | 卷第八十 礼四十 沿革四十 凶礼二 |
卷第八十一 礼四十一 沿革四十一 凶礼三 | 第八十二 礼四十二 沿革四十二 凶礼四 |
卷第八十三 礼四十三 沿革四十三 凶礼五 | 卷第八十四 礼四十四 沿革四十四 凶礼六 |
卷第八十五 礼四十五 沿革四十五 凶礼七 | 卷第八十六 礼四十六 沿革四十六 凶礼八 |
卷第八十七 礼四十七 沿革四十七 凶礼九 | 卷第八十八 礼四十八 沿革四十八 凶礼十 |
卷第八十九 礼四十九 沿革四十九 凶礼十一 | 卷第九十 礼五十 沿革五十 凶礼十二 |
卷第九十一 礼五十一 沿革五十一 凶礼十三 | 卷第九十二 礼五十二 沿革五十二 凶礼十四 |
卷第九十三 礼五十三 沿革五十三 凶礼十五 | 卷第九十四 礼五十四 沿革五十四 凶礼十六 |
卷第九十五 礼五十五 沿革五十五 凶礼十七 | 卷第九十六 礼五十六 沿革五十六 凶礼十八 |
卷第九十七 礼五十七 沿革五十七 凶礼十九 | 卷第九十八 礼五十八 沿革五十八 凶礼二十 |
卷第九十九 礼五十九 沿革五十九 凶礼二十一 | 卷第一百 礼六十 沿革六十 凶礼二十二 |
卷第一百一 礼六十一 沿革六十一 凶礼二十三 | 卷第一百二 礼六十二 沿革六十二 凶礼二十四 |
卷第一百三 礼六十三 沿革六十三 凶礼二十五 | 卷第一百四 礼六十四 沿革六十四 凶礼二十六 |
卷第一百五 礼六十五 沿革六十五 凶礼二十七 | |
开元礼纂类 | |
卷第一百六 礼六十六 开元礼纂类一 序例上 | 卷第一百七 礼六十七 开元礼纂类二 序例中 |
卷第一百八 礼六十八 开元礼纂类三 序例下 | |
卷第一百九 礼六十九 开元礼纂类四 吉礼一 | 卷第一百十 礼七十 开元礼纂类五 吉礼二 |
卷第一百十一 礼七十一 开元礼纂类六 吉礼三 | 卷第一百十二 礼七十二 开元礼纂类七 吉礼四 |
卷第一百十三 礼七十三 开元礼纂类八 吉礼五 | 卷第一百十四 礼七十四 开元礼纂类九 吉礼六 |
卷第一百十五 礼七十五 开元礼纂类十 吉礼七 | 卷第一百十六 礼七十六 开元礼纂类十一 吉礼八 |
卷第一百十七 礼七十七 开元礼纂类十二 吉礼九 | 卷第一百十八 礼七十八 开元礼纂类十三 吉礼十 |
卷第一百十九 礼七十九 开元礼纂类十四 吉礼十一 | 卷第一百二十 礼八十 开元礼纂类十五 吉礼十二 |
卷第一百二十一 礼八十一 开元礼纂类十六 吉礼十三 | |
卷第一百二十二 礼八十二 开元礼纂类十七 嘉礼一 | 卷第一百二十三 礼八十三 开元礼纂类十八 嘉礼二 |
卷第一百二十四 礼八十四 开元礼纂类十九 嘉礼三 | 卷第一百二十五 礼八十五 开元礼纂类二十 嘉礼四 |
卷第一百二十六 礼八十六 开元礼纂类二十一 嘉礼五 | 卷第一百二十七 礼八十七 开元礼纂类二十二 嘉礼六 |
卷第一百二十八 礼八十八 开元礼纂类二十三 嘉礼七 | 卷第一百二十九 礼八十九 开元礼纂类二十四 嘉礼八 |
卷第一百三十 礼九十 开元礼纂类二十五 嘉礼九 | 卷第一百三十一 礼九十一 开元礼纂类二十六 宾礼 |
卷第一百三十二 礼九十二 开元礼纂类二十七 军礼一 | 卷第一百三十三 礼九十三 开元礼纂类二十八 军礼二 |
卷第一百三十四 礼九十四 开元礼纂类二十九 凶礼一 | 卷第一百三十五 礼九十五 开元礼纂类三十 凶礼二 |
卷第一百三十六 礼九十六 开元礼纂类三十一 凶礼三 | 卷第一百三十七 礼九十七 开元礼纂类三十二 凶礼四 |
卷第一百三十八 礼九十八 开元礼纂类三十三 凶礼五 | 卷第一百三十九 礼九十九 开元礼纂类三十四 凶礼六 |
卷第一百四十 礼一百 开元礼纂类三十五 凶礼七 | (参考资料 ) |
乐典
卷第一百四十一 乐一 | 卷第一百四十二 乐二 |
卷第一百四十三 乐三 | 卷第一百四十四 乐四 |
卷第一百四十五 乐五 | 卷第一百四十六 乐六 |
卷第一百四十七 乐七 | (参考资料 ) |
兵典
凡十五卷
刑典
凡八卷
州郡典
凡十四卷
邉防典
凡十六卷
附录
附录一 御制重刻通典序
附录二 奉旨开列校刻通典诸臣职名
附录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附录四 通典考证覈实
《通典》取材博综古今,广采群经、诸史、地志,汉魏六朝文集、奏疏,唐国史、实录、档案、诏诰文书、政令法规、大事记、《大唐开元礼》及私家著述等,皆按时间顺序分类纂次。各典于历代制度多究其原本,明其始末,并引前人议论,参以己见,见其得失,其中以食货、职官、边防各典较为精到。为中国典制文化专史的首作,对后世史书编纂影响甚巨。
《通典》内容略古详今,唐代部分约居全书的四分之一,多属原始数据,其价值不在《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之下。惟记事偶有遗漏,兵典叙兵法而不载兵制,礼典一门竟全书之半,于体例殊未允当。亦已窜入宪宗朝数事。书约初刊于北宋。
《通典》是中国第一部典章制度的百科全书。作者杜佑曾任唐朝节度使和宰相等职,对中央及地方制度极为熟悉,他采录历代典籍,溯寻制度的因革变迁,希望为在唐帝国写下一幅臻于理想的政治蓝图。《通典》就是一部古代与现代的对话,理想与实际的结合。
《通典》全书200卷,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九门。它的结构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联系。杜佑在《通典·自序》里对此作了明白的说明:“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皆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这个逻辑构成,体现了杜佑对封建制度的全盘理解。在每一门目之中,杜佑又细分子目,每事以类相从。他叙述各种制度及史事,大体按照年代顺序,原原本本详细介绍。在有关事目之下还引录前人的有关评论,或写下自己对此的看法。评述结合的写作方法,提高了《通典》的学术与经世致用价值。从总体看,全书编排得整齐有序,条理井然,眉目清楚,很便于读者阅读、查考。
《通典》在历史编纂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专史的开创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在史实容量和撰述体例上都有诸多的限制,无力承担完整记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展变化历史的任务,落后于社会的客观需要。《通典》把这一体裁独立出来,为这一体裁的成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此以后典制史成为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门类,出现了一系列典章制度史的专书,丰富了传统史学的表现能力,也促进了史学服务于社会这一优良传统的发展。
《通典》所记上起远古时期,下至唐代天宝末年,唐肃宗、代宗以后的史实多以夹注的形式补入。它基本包罗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方面。它的《食货典》12卷,叙述历代的土地、财政制度。对历代土地形态的变迁,租税的轻重,户口的盛衰,货币的变革,盐铁的管理,杂税的兴起等等情况都作了详尽的考察。《职官典》22卷,叙述历代官制的沿革变化。把从中央到地方,从文官到武官,从员额到官阶的情况,也都叙述得清清楚楚。《兵刑典》23卷,叙述兵略、兵法和历代的刑法制度。它把唐以前所有战争的胜负经验,兵法上的原理原则,统一归纳起来,各标以适当的题目,成了一部有系统的军事理论著作。《边防典》16卷,叙述历代的边防与四境各族政权的情况,交待了丰富的民族地区历史发展变化情况,为民族史和国防史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通典》中《礼典》有100卷,占了全书卷数的一半。它详记了古代礼制情况,材料是相当丰富的。在封建政权建设中,礼是关键环节之一,杜佑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与他的身份地位和他对封建制度的理解,有着直接的关系。《通典》为人们研究、了解典章制度,提供了系统的知识和材料,为封建政权建设提供了一部翔实可靠的参考书。
杜佑在书中除提供了详尽、系统的典章制度史料外,还表述了自己对封建政治、经济的一系列看法,阐发了他进步的历史思想。
他认为社会经济是治乱安危的先决条件与关键因素,治理国家的关键是进行教化,而教化的前提是丰衣足食,不能满足百姓基本的生存需要,安定社会的一切环节都形同虚设。他对经济重要性的强调,对于古代思想观念的发展进步有一定影响。他在书中把食货放在各类问题的首位,在史书中也是没有先例的。杜佑在长期理论实践中体会到粮食、土地和人是治理国家的关键。有了粮食就使国家用度充足,尽地力就使人不愁衣食,人户清楚就使赋役均匀。这三样事情做好了自然会使民富国强。在经济政策上,他提出要处理好国足与家足的关系,他指出家足是国足的基础,家足才能使社会安定,国家富强。他还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提出“薄敛”和“节用”,以减轻百姓负担,保证国家经济机器正常运转。这些主张都是很切实际的。
杜佑在《通典》中阐述了历史发展变化的观点。他反对是古非今之论,指出“汉、隋、大唐,海内统一,人户滋殖,三代莫传。”(《通典》卷31《职官》13)用社会发展进步的事实批驳历史倒退的观点。他还独具慧眼地从当时少数民族的社会状况中,推论古代先民的社会历史状况,指出“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通典》卷85《礼》45),存在着人殉、巢居穴处、茹毛饮血,同姓婚娶等陋习。当时的中华与少数民族落后状况的对比,正生动反映了中华文明从落后走向进步的历程。这个论证已有一定的科学因素,在古代可谓石破惊天之论。
社会发展进步的观念必然导致他因时变革的思想。他强调“随时立制,遇弊则变”(《新唐书·杜佑传》)。要使当世的政策措施,适应历史变化情况,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符合现实的需要。对于历史上的商鞅变法、废封建立都县,以至当时的两税法等改制措施,他都表示了赞赏的态度。
杜佑重人事而非天命。在对历史事件发展原委和政治、经济制度因革变化的分析中,他都把人们的历史活动和历史时势的促成放在重要地位,而很少考虑天命的作用。对于阴阳灾异学说,他基本持否定态度。在叙述历代战例时,他常常选取一些不信吉凶预兆之说而获取胜利的实例,来表明他对此的看法。对于流行已久的星宿分野说,他根据史籍记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批驳。他在《通典》中删掉了纪传体史书志部分的五行、符瑞等内容,使《通典》表现出更强的理性色彩。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杜佑入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历唐顺宗、唐宪宗二朝,均以宰相兼度支使、盐铁使。唐宪宗元和初,杜佑以年老,屡次请求致仕,元和七年(812年)六月,始获准以守太保致仕。十一月病卒。赠太傅,谥曰安简其孙杜悰后来也做到宰相,杜牧为晚唐著名诗人。
杜佑生平好学,手不释卷。公事之余,除《通典》,还撰有《理道要诀》一书,是《通典》的要义,被朱熹称为“非古是今”之书,今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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