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 编辑

金融领域术语

赋税赋税

赋税,以一定的货币量表现则称之为税金。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它属于分配范畴,体现着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赋税指田赋及各种捐税的总称,依照法律或习俗征收的款项,尤指应付给政府的费用。如:唐韩愈《潮州祭神文》之二:“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

基本信息

编辑

中文名:赋税

读音:fùshuì

基本解释:田赋及各种捐税的总称

出处:清·洪亮吉《治平篇》

基本解释

编辑
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清·洪亮吉《治平篇》

中国最初的赋税是统治者向下属征取土产、劳役和其他实物。稍后渐变为按丁口征收军役及军需品,称为“赋”;按土地及工商经营征收财物称为“税”。春秋战国以后,私有经济不断发展,授田制的创建,特别是“初税亩”、“初阻禾”的推行、国家向农民份地征收实物,故赋、税逐渐混合。唐宋时代按田亩征课的又称为田赋(或田租)。清代“摊丁入亩”后,从而完成了赋役合并征收。辛亥革命后,漕粮、芦课和官田征纳均称“田赋”,“税”则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概称或其他征课之名。

详细解释

编辑
1.田赋和捐税的合称。

《管子·山至数》:“古者轻赋税而肥籍敛。”

唐韩愈《潮州祭神文》之二:“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

曹禺等《胆剑篇》第四幕:“减赋税,省刑罚,开沟洫,选贤能,轻徭役,叫百姓先富足起来。”

2. 征收或缴纳租税。

《汉书·西域传上》:“赋税诸国,取富给焉。”

《明史·食货志二》:“粮长者,太祖时,令田多者为之,督其乡赋税。”

《清史稿·食货志二》:“自世祖定赋税之制,正杂欵繁多。”

下一篇 征收

上一篇 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