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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注 编辑
转注,六书之一,许慎在《说文解字序》指出:“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转注有不同的解释:一是“形转”,二是“义转”,三是“音转”。由于许慎对于转注的定义简单,《说文》九千余字中亦未指出哪些是转注之字例,后世对转注之确切意义莫衷一是,无定论。
中文名:转注
拼音:zhuǎn zhù
解释:汉学六书之一
出处:《说文解字》
性质:词语
注音:ㄓㄨㄢˇ ㄓㄨˋ
基本解释
汉学六书之一。清代学者戴震、段玉裁认为转注就是互训,即意义上相同或相近的字互引解释。
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详细解释
1. 转向流注。《水经注·渐江水》:“ 浦阳江水,又东流南屈,又东廻北转,迳剡县东……江水翼县转注,故有东渡西渡焉。” 宋 · 夏竦 《颍州莲花漏铭》:“金龙转注,下激衡渠。”
2. 辗转相授。 宋 · 苏舜钦 《和永叔琅邪山庶子泉阳冰石篆诗》:“宗臣转注得天法,质虽浑厚气乃振。”
3. 转移集中。 沙汀 《一个秋天的晚上》:“于是他的太太硬把她的忿怒转注在所有的流娼身上。”
4. 六书之一。 汉 · 许慎 《说文解字 · 叙》:“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5. 即酒注子。 清 · 陶炜 《课业馀谈·人事杂解》:“转注,吐酒终日不已,借以拟人之善言也。”
6.又,转注(疰),中医学术语。亦名注病、尸注、鬼注、传尸者等。
李经纬、邓铁涛等主编《中医大辞典》:“转注,古病名。又名传尸。《外台秘要·传尸方四首》:‘传尸,亦名转注。’”
《中医大辞典》云:“疰,古病名。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又称注病。疰有转注和留住的意思,指一些具有传染性和病程迁延的疾病。”
东汉 · 刘熙《释名·释疾病》云:“注病,一人死,一人复得,气相灌注也。”清 · 毕沅疏证:“注,《御览》引作‘疰’。疰字虽见《广雅》,而《说文》无之。此作‘注’字,与训谊正合。叶德炯曰:‘《神农本草经 · 上》:石龙刍味,苦微寒,主风湿、鬼注。’鬼注即此症也。《御览 · 疾病六》引范汪方曰:‘凡九十种寒尸注,此病随月盛衰,人有三百六十余脉,走入皮中,或左或右,如人所刺至于死,死尸相注,或至灭门。”
隋 · 巢元方等《诸病源候论 · 卷二十四 · 诸注候》:“鬼注候,注之言住也,言其连滞停住也。人有先无他病,忽被鬼排击,当时或心腹刺痛,或闷绝倒地,如中恶之类,其得瘥之後,余气不歇,停住积久,有时发动,连滞停住,乃至受于死。死后注易旁人,故谓之鬼注。……转注候:转注,言死又注易旁人。转注之状,与诸注略同。以其在于身内移转无常,谓之转注。”
《太平圣惠方 · 卷五十六》:“转疰者,死又易旁人,转疰之状,与诸疰略同。以其在于身内,移转无常,故以为转疰也。……转相染易,梦寐氛氲,肌体羸瘦,往来寒热,默默烦闷,欲寐不能,手足热,不能食,或欲向壁悲啼,或喜笑无常,宜服牛黄散。治转疰绝门,族族尽,转逐中外,易复亲友,雄黄圆方。”
张纲《中医百病名源考 · 传尸》:“传尸者,古劳瘵一病之又名也。盖劳瘵之病古名传尸者,本谓其尸气病人,而复致人死也。《外台秘要·卷十三·传尸方》引苏游云:‘传尸之疾,本起于无端,莫问老少男女,皆有斯疾。大都此病相克而生,先内传毒气,周遍五藏,渐就羸瘦,以至于死。死讫复易家亲一人,故曰传尸’,即其明证。又同篇引文仲云:‘传尸病……有能食不作肌肤,或二日五日,若微劳即发,大都头额颈骨间寻常微热翕翕然。死复家中更染一人,如此乃至灭门’,亦其义也。因其尸气转注,故又名‘尸注’;或以其病挟鬼邪,故又名‘鬼注’。如《肘后备急方·卷一·治尸注鬼注方》云:‘尸注、鬼注病者,葛(洪)云即是五尸中之尸注又挟诸鬼邪为害也。其病变动乃有三十六种至九十九种。大略使人寒热淋沥,怳怳默默,不的知其所苦,而无处不恶。积年累月,渐就顿滞,以至于死,死后复传之旁人,乃至灭门’,是其例也。”
由此可见,转注(疰)实际是一种传染病,即“一人死,一人复得”、“死后注易旁人”、“死尸相注,或至灭门”之染易者也。西医称肺结核病,即转注、尸注、鬼注→传尸→劳瘵→瘵疾→肺痨(瘵虫感染--肺结核)。
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谓“建类一首”,就是指同一个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几个部首相同的同义字可以互相解释。例如“老”字和“考”字,就是一对转注字,它们都属“老部”(所谓建类一首)许慎对“老”字的解释是“老、考也”,“考、老也”(所谓同意相受)。
转注字有三个条件:两字同一部首、二字声音相近、可以互相解释。
文字不是一人一时一地所造的,可是各种文字的功用同样是纪录语言的,因此,同一意义的语言,甲地造出的字,和乙地造出的字可能不同;起初用的字可能和后来用的字也不同了,这些在不同时间空间造出的“语根相同,语义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文字在某时某地都已经普遍使用,既然很难取消使用,就用转相注释的方法来沟通这些文字。
转注与假借的不同:转注是“一义数文”,也就是“异字同义”;假借是“一字数用”,也就是“异义同字”。就六书的转注来说,转注於“异字同义”之外,还要在声音方面“同一语根”。
(1)形转说,认为“建类一首”指用同类部首作意符,“同意相受”指同类意符的字义连类相承,如“考”“老”同属“老”部而又可以互训(“考,老也。”“老,考也。”)。
(2)音转说,认为“一首”指词源上同韵或同声的字,如“考”“老”同属一韵,“颠”“顶”同属一声,即意义相同而声韵也相同或相近的字。
值得介绍的有三家:
第一家是江声,他认为所谓的“建类一首”是指《说文》部首,而《说文》的每一部首下都说凡某之属皆从某(如“凡木指属皆从木”)那就是“同意相受”。
第二家是戴震,他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说文》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就是互训的例子。
第三家是朱骏声,他在《说文通训定声》里说:“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转注的定义,而且更换了转注的例字。按照朱骏声的说法,当古人从某一本义引申出另一意义时,不另造一字,那就是转注,他认为令长不是假借,而是引申,所以举为转注的例字。朱的说法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不迷信古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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