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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处俊 编辑
郝处俊(607-681年),字处俊,安州安陆(今湖北省德安县)人。唐朝大臣,滁州刺史郝相贵之子,侍中许圉师外甥。
早年失去父亲,知礼能让,爱好读《汉书》。贞观年间,进士及第,得到吏部尚书高士廉看中,授著作佐郎,袭封甑山县公,人称为郝甑山。唐高宗即位后,迁吏部侍郎,辅佐司空李勣讨灭高丽,拜中书侍郎。上元初年,迁中书令,极力反对唐高宗让位武则天,转侍中、太子中庶子,官至宰相。
唐高宗开曜元年(681年)去世,享年七十五,著有文集十卷,《两唐书 志》传于世。
本名:郝处俊
字:处俊
出生日期:607年
逝世日期:681年
主要作品:《两唐书志》
籍贯: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
曾祖:郝胜,字破敌,北周沔州太守。
祖父:郝某,
父亲:郝相贵,唐朝滁州刺史,封甑山县公。
弟弟:郝处杰。
儿子:郝北叟,司谏郎;郝南容,秘书郎。
孙子:郝象贤,中书舍人。
乾封二年,改为司列少常伯。属高丽反叛,诏司空李勣为浿江道大总管,以处俊为副。尝次贼城,未遑置阵,贼徒奄至,军中大骇。处俊独据胡床,方餐乾粮,乃潜简精锐击败之,将士多服其胆略。总章二年,拜东台侍郎,寻同东西台三品。
咸亨初,高宗幸东都,皇太子于京师监国,尽留侍臣戴至德、张文瓘等以辅太子,独以处俊从。时东州道总管高侃破高丽余众于安市城,奏称有高丽僧言中国灾异,请诛之。上谓处俊曰:“朕闻为君上者,以天下之目而视,以天下之耳而听,盖欲广闻见也。且天降灾异,所以警悟人君。其变苟实,言之者何罪?其事必虚,闻之者足以自戒。舜立谤木,良有以也。欲箝天下之口,其可得乎?此不足以加罪。”特令赦之。因谓处俊曰:“王者无外,何藉于守御。虽然,重门击柝,盖备不虞,方知禁卫在于谨肃。朕尝以秦法犹为太宽,荆轲匹夫耳,而匕首窃发,始皇骇惧,莫有拒者,岂不由积习宽慢使其然乎?”处俊对曰:“此由法急所致,非宽慢也。”上曰:“何以知之?”对曰:“秦法:辄升殿者,夷三族。人皆惧族,安有敢拒者?逮乎魏武,法尚峻。臣见《魏令》云:‘京城有变,九卿各居其府。’其后严才作乱,与其徒属数十人攻左掖门,魏武登铜雀台远望,无敢救者。时王修为奉常,闻变召车马,未至,便将官属步至宫门。魏武望见之,曰:‘彼来者必王修乎!’此由王修察变知机,违法赴难。向各守法,遂成其祸。故王者设法敷化,不可以太急。夫政宽则人慢,政急则人无所措手足。圣王之道,宽猛相济。《诗》曰‘不懈于位,人之攸塈’,谓仁政也;又曰‘式遏寇虐,无俾作慝’,谓威刑也。《洪范》曰‘高明柔克,沉潜刚克’,谓中道也。”上曰:“善。”又有胡僧卢伽阿逸多受诏合长年药,高宗将饵之。处俊谏曰:“修短有命,未闻万乘之主,轻服蕃夷之药。昔贞观末年,先帝令婆罗门僧那罗迩娑寐依其本国旧方合长生药。胡人有异术,征求灵草秘石,历年而成。先帝服之,竟无异效,大渐之际,名医莫知所为。时议者归罪于胡人,将申显戮,又恐取笑夷狄,法遂不行。龟镜若是,惟陛下深察。”高宗纳之,但加卢伽为怀化大将军,不服其药。寻而官名复旧。处俊授黄门侍郎。三年,加银青光禄大夫,转中书侍郎。四年,监修国史。
上元元年,高宗御含元殿东翔鸾阁观大酺。时京城四县及太常音乐分为东西两朋,帝令雍王贤为东朋,周王讳为西朋,务以角胜为乐。处俊谏曰::“臣闻礼所以示童子无诳者,恐其欺诈之心生也。伏以二王春秋尚少,意趣未定,当须推多让美,相敬如一。今忽分为二朋,递相夸竞。且俳优小人,言辞无度,酣乐之后,难为禁止,恐其交争胜负,讥诮失礼。非所以导仁义,示和睦也。”高宗矍然曰:“卿之远识,非众人所及也。”遽令止之。寻代阎立本为中书令。岁余,兼太子宾客、检校兵部尚书。
三年,高宗以风疹欲逊位,令天后摄知国事,与宰相议之。处俊对曰:“尝闻礼经云:‘天子理阳道,后理阴德。’则帝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阳之与阴,各有所主守也。陛下今欲违反此道,臣恐上则谪见于天,下则取怪于人。昔魏文帝著令,身崩后尚不许皇后临朝,今陛下奈何遂欲躬自传位于天后?况天下者,高祖、太宗二圣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陛下正合谨守宗庙,传之子孙,诚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族。伏乞特垂详纳。”中书侍郎李义琰进曰:“处俊所引经旨,足可依凭,惟圣虑无疑,则苍生幸甚。”帝曰:“是。”遂止。
仪凤二年,加金紫光禄大夫,行太子左庶子,并依旧知政事,监修国史。四年,代张文瓘为侍中。处俊性俭素,土木形骸,自参综朝政,每与上言议,必引经籍以应对,多有匡益,甚得大臣之体。侍中、平恩公许圉师,即处俊之舅,早同州里,俱宦达于时。又其乡人田氏、彭氏,以殖货见称。有彭志筠,显庆中,上表请以家绢布二万段助军,诏受其绢万匹,特授奉议郎,仍布告天下。故江、淮间语曰:“贵如许、郝,富若田、彭。”处俊迁太子少保。
开耀元年,薨,年七十五,赠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大都督。高宗甚伤悼之,顾谓侍臣曰:“处俊志存忠正,兼有学识。至于雕饰服玩,虽极知无益,然常人不能抑情弃舍,皆好尚奢侈,处俊尝保其质素,终始不渝。虽非元勋佐命,固亦多时驱使。又见遗表,忧国忘家,今既云亡,深可伤惜。”即于光顺门举哀一日,不视事,终祭以少牢,赠绢布八百段、米粟八百硕。令百官赴哭,给灵舆,并家口递还乡,官供葬事。其子秘书郎北叟上表辞所赠赐及葬递之事,高宗不许。侍中裴炎曰:“处俊临亡,臣往见之,属臣曰:‘生既无益明时,死后何宜烦费。瞑目之后,傥有恩赐赠物,及归乡递送,葬日营造,不欲劳官司供给。’”高宗深嘉叹之,从其遗意,唯加赠物而已。
处俊孙象贤,垂拱中为太子通事舍人,坐事伏诛,临刑言多不顺。则天大怒,令斩讫,仍支解其体,发其父母坟墓,焚爇尸体,处俊亦坐斫棺毁柩。自此法司每将杀人,必先以木丸塞其口,然后加刑,讫于则天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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