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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昱 编辑
鲍昱(10~81年),字文泉,上党屯留(今山西长治市屯留县)人。东汉大臣,司隶校尉鲍宣的孙子,兖州牧鲍永的儿子。
建武初年,得到上党太守戴涉举荐,举孝廉出身,起家高郡县长,平定叛乱。迁沘阳县长,政绩卓著,受到荆州刺史的推荐,出任司隶校尉。汉明帝即位,出任汝南太守。永平十七年,担任司徒。
汉章帝建初四年,担任太尉。建初六年,去世,时年七十二岁。历仕光武帝、汉明帝、汉章帝三朝,奉法守正,注意实绩。
北虏围关宠于柳中。这时汉显宗崩,救兵不至,车师复畔,与匈奴共攻耿恭,汉肃宗新即位,关宠上书求救,司空第五伦以为不宜救,司徒鲍昱力排众议,向皇帝建议出兵救援,皇帝采纳了鲍昱的意见,军吏范羌率兵二千人冒大雪救援疏勒城,使十三将士归玉门 。
同时,他还善理狱讼,能够依照法律,公平合理地处理一些繁难大案。东汉初年,由于战争刚刚平定,法治尚不健全,所以不少案件的处理,往往随心所欲。光武帝刘秀也曾说过,当时的情况是“大狱一起,冤者过半”。面对这样的现实,鲍昱十分注意谨慎地处理地方和中央的荆狱。他在汝南时,因楚王刘英谋反,仅涉及在汝南的人就有千数,都被杀头或监禁。后来,他在朝中为司徒,主管刑狱。建初元年(76年),适逢太旱,章帝问他如何消灾,他便乘机进言,说这是冤狱不平所致,要求“蠲除禁锢,兴灭继绝,死生获所。”章帝同意了他的建议,释放了无故被囚禁的人。在他担任司徒期间,为下准确衡量刑狱,平息诉讼,还制定了《辞讼》7卷、《决事都目》8卷,与当时的法令一起颁行。
鲍昱谨守职责,从不越权谋私,欺下惘上。他在做司隶校尉时,光武帝刘秀曾诏他在招降胡人的露布上加封自己的印章,签注姓名。可按照当时的规定,类似这样的露布是由司徒签署盖印的,光武帝让鲍昱签署的目的,只是要让人知道他自己善于对待忠臣,使前司隶的儿子又做了这个官职。但鲍昱认为这是违反常规的怪事,很不情愿接受。所以,范哗说他在职“奉法守正,有父风”。
总之,鲍昱一生治理地方,有仁爱之政,位在朝廷,又能奉法守正,使讼狱息平。这不仅在当时对东汉政权的巩固有着现实意义,而且,对后来的人们也有借鉴意义。
昱字文泉。少传父学,客授于东平。建武初,太行山中有剧贼,太守戴涉闻昱鲍永子,有智略,乃就谒,请署守高都长,昱应之,遂讨击群贼,诛其渠帅,道路开通,由是知名。后为沘阳长,政化仁爱,境内清净。
荆州刺史表上之,再迁,中元元年,拜司隶校尉,诏昱诣尚书,使封胡降檄。光武遣小黄门问昱有所怪不?对曰:“臣闻故事通官文书不著姓,又当司徒露布,怪使司隶下书而著姓也。”帝报曰:“吾故欲今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也。”昱在职,奉法守正,有父风。永平五年,坐救火迟,免。
后拜汝南太守。郡多陂池,岁岁决坏,年费常三千余万。昱乃上作方梁石洫,水常饶足,溉田倍多,人以殷富。
十七年,代王敏为司徒,赐钱帛什器帷帐,除子德为郎。建初元年,大旱,谷贵。肃宗召昱问曰:“旱既太甚。将何以消复灾眚?”对曰:“臣闻圣人理国,三年有成。今陛下始践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异?但臣前在汝南,典理楚事,系者千余人,恐未能尽当其罪。先帝诏言,大狱一起,冤者过半。又诸徙者骨肉离分,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为亏,宜一切还诸徙家属,蠲除禁锢,兴灭继绝,死生获所。如此,和气可致。”帝纳其言。
四年,代牟融为太尉,六年,薨,年七十余。
父亲:鲍永,扬兖二州牧
儿子:鲍德,南阳太守、大司农。
孙子:鲍昂,字叔雅,没有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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