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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编辑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是为解决新中国的财政困难而发行的公债面值与物价指数挂钩的债券,它是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发行的一种公债。其目的在于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克服当时的财政经济困难。其还本付息的金额以当时若干种类和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市价加权平均折算,以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此项公债原定分两期发行2亿分,后因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开始好转,实际共发行一期1亿分,每“分”之值,以上海、天津、西安、汉口、广州、重庆六大城市的大米(天津为小米) 6市斤、面粉1市斤半、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的批发价格,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旬公布牌价一次。
图1
1949年,随着三大战役相继告捷,人民革命战争已胜利在望,但此时,日益严竣的经济形势却摆在了我们党的面前。七届二中全会前后,中央决定调陈云入关主持经济工作。当时经济上最突出的问题是通货膨胀、物价飞涨。陈云决定首先解决这一问题。
对于发行公债这种经济手段,陈云并不陌生。他在东北主持财经工作时,为了聚集资金,迅速恢复和发展东北地区的经济,就曾发行过公债,而且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入关后不久,陈云即与中央其他领导人议论过发行公债的问题,但中央对这个问题比较慎重,未作决定。
在就发行公债的问题与各大区负责财经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后,1949年8月8日,陈云在大会上的讲话中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论述。
陈云在陈述了中央财政的困难情况之后指出:“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无非是两条:一是继续发票子,一是发行公债。”“假如只走前一条路,继续多发票子,通货膨胀,什么人都要吃亏。”“少发票子,就得多发公债。”
关于公债的发行数量,陈云在做过认真研究后,认为全国可以发行一亿两千万银元(相当于旧人民币2400亿元)。他说:“中国地方如此之广,发一亿二千万银元的公债,数目并不算多。蒋介石剩下那么一点地方,还要发行两亿银元的公债。”“东北四千万人口,私营经济所占比例较关内低得多,两期发一千二百万银元的公债,第一期已经按期完成了。关内私营经济占的比重比东北要大得多,公债数目可以定大一些。”
为了争取中央尽快批准发行公债,以便在会议结束时各大区的同志将发行公债条例带回去公布实施,上海财经会议尚未结束,1949年8月11日,陈云即将会议关于发行公债问题的讨论意见汇集为四点向中央作了报告:
(一)为了在8月至10月青黄不接时期紧缩一部分货币使物价不过分波动,以便在冬季除财政开支外发行更多票子,以收购棉花及出口土产,经华东局、华中局及西北局到会同志同意,用各区名义分别发行折实公债,总共2400亿元(以7月底物价为基准),计:华东1200亿元、华中700亿元、华北 400亿元、西北100亿元。
(二)发行对象主要是城市工商业家,未经土改的新区之地主亦须推销。
(三)公债条例争取在8月份内尽早公布,发行期间至10 月底截止。收款重点在9月份。
(四)公债款每年还三分之一,分三年还清。次年11月开始第一次还本付息。年利定为四厘。
收到中央电报后,陈云于次日复电中央,对上述五个问题作了详细答复。
关于工商业家对公债的态度,陈云认为,公债以劝购、派购形式推销,工商业家内心中不会积极拥护,但公开积极反对者估计也只有少数。大中城市游资很多,发2400亿元公债数目不算大;另一方面债币下乡,有利于物资交流,又可刺激工业的恢复,这种影响对于工商业、特别是工业资本家是有利的。
关于利率问题,陈云认为,公债用折实办法,利率四厘相当于半年定期折实储蓄利率。而上海许多资本家都看好这种折实储蓄。因此,利率四厘是合适的。
关于三年还本付息时间是否太促的问题,陈云指出,短借短还目的在于树立债信,必要时与第一次还债同时可发行第二次公债。次年秋后还三分之一,因正在秋粮登场,市场需要筹码多的时候,估计国家确能偿还。
在电报中,陈云还特地指出:“解决财政收入的办法,一般国家均用征税、借债、发行钞票三种办法,我们因长期处于农村,对公债办法用得很少,在货币收入不足货币支出的情况下,今后适当应用公债的办法,比单纯发行钞票好。”
接到陈云的复电后,1949年8月17日凌晨二时,毛泽东再次以中央名义致电陈云:“公债问题关系重大,请陈云立即回来向中央报告,加以讨论然后决定。”
遵照中央的指示,上海财经会议结束后,陈云继续在上海和南京逗留了十天左右,与民主建国会和其他工商界人士就公债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回到北京以后,陈云将在上海、南京等地了解的情况向中央作了汇报。因为一些工商业家不赞成发行公债,考虑到战争还在进行,政局尚不稳定,我们与资产阶级的关系不能搞得太紧张,因此,中央决定暂缓发行公债。
这时经济形势却更加严竣,尽管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但国家财政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巨额的财政亏空仍然必须靠发行钞票来弥补。7月底,人民币的发行额为2800亿元,到9月底已达8100亿元,10月底突破10000亿元,11月上旬上升到16000亿元。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发行量增加了近五倍。人民币的大量发行不可避免地要导致物价的猛烈上涨。对此,1949年10月2日,陈云和薄一波在致毛泽东的电报中提出:由于财政赤字仍然很大,且须收购大量物资,货币发行大量增加,故今后物价“有发生剧烈跳跃之可能”。
为了平衡财政收支,从根本上抑制通货膨胀,1949年10月3日,陈云和薄一波在致毛泽东的电报中再次提出了发行公债的问题。说:“如果能够在明年一二三月发行,则对明年的财政经济工作和物价掌握可能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中央仍未能对此做出决定。
事实不出陈云所料,由于财政赤字庞大,货币发行量猛增,自10月15日起,从沪津开始,华中、西北跟着,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半个多月的时间内,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物价上涨了一倍多,有的上涨了近两倍。物价的迅猛上涨,加之投机分子乘机捣乱,使全国市场呈现出一片混乱状态。尽管在陈云主持下,中财委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终于使物价在12月初稳定下来,但这次物价的大幅度上涨却对全国的经济恢复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这次物价大幅度上涨使党中央对于发行公债的紧迫性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物价渐趋稳定之后,党中央决定从1950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公债。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务院正式提出了发行公债的提案。陈云在会上作了《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的报告。
陈云报告后,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决定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总额为2万万分,于1950年内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在1950年1月至3月间定期发行,继续发行时间,由政务院决定。
为避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规定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的大米(天津为小米)3千克、面粉 0.75千克、白细布1.33米和煤炭8千克的批发价 ,用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此项平均市价,每 10 日公布一次。发行总额原定为2亿分,年息5厘,分5年偿还。
由于事先作了周密的测算,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作了认真的研究和布置,这次发行公债总的说来是比较顺利的。第一期公债一万万分超额完成,达到了原定两期发行总额的70.4%。后因国家财政状况已基本好转,第二期公债未再发行。
图1:为协助政府度过困难,工会发动职工踊跃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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