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国 编辑

西汉丞相

于定国于定国

于定国(?-前40年),字曼倩,东海郡郯县(今山东省郯城县)人。西汉丞相

少时从父学习法律,历任狱吏、郡决曹、廷尉史,依法治理谋反者的案件,颇有法治的才能,授侍御史,迁御史中丞。昌邑刘贺即位后,直言进谏谏。汉宣帝即位后,拜光禄大夫、平尚书事,历任廷尉、御史大夫,累迁丞相,册封西平侯。汉元帝时,因灾异免职,卒于家中。

于定国治狱,能够决疑平法,务在哀怜鳏寡,疑罪从轻,审慎之心。朝廷称赞说:“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 民自以不冤 ”。前后为廷尉十八年,经常举冤狱、禁苛察,解决了冤假错案,狱刑号为平兵。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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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曼倩

所处时代:西汉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东海郡郯县

逝世日期:前40年

主要成就:御史大夫、丞相

本名:于定国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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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国,西汉东海郯(今山东郯城西北)人,字曼倩 。少从父习法律。初为狱吏,郡决曹,补廷尉史。以材能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宣帝即位,以曾谏昌邑王,超迁光禄大夫、平尚书事。后任廷尉,决狱审慎,罪有疑者皆从轻处理,时人比之张释之。甘露三年(前51年),为丞相,封西平侯。元帝时,关东连年灾害,民多流亡,遂上书自劾归侯印、辞相位,罢官就第。后卒于家。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郡郯县人。他的父亲于公曾任县狱史、郡决曹等官职,判案公平,触犯法网而被于公依法判刑的人,没有因不服而心怀怨恨的。郡中的百姓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

东海郡有个孝妇,年轻守寡,又无子女,很恭谨地奉养着婆婆,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答应。她的婆婆对邻居说:“我这孝顺媳妇事奉我很勤劳辛苦,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我年纪大了,却这样长时间地拖累年轻人,这可如何是好啊!”后来老太太为了不再拖累媳妇竟自缢身亡。老太太的女儿却上告县官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县吏逮捕了孝妇,孝妇辩解说不是自己杀害了婆婆。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孝妇最后竟屈打成招。

此案上报到郡曹府,于公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母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其婆母。太守不同意于公的分析,于公竭力争辩,最终也未能说服太守,于是他抱着判决书在郡曹府上大哭,并借口有病。太守最终还是以谋杀婆母之罪将孝妇处以死刑。孝妇冤死以后,郡中大旱了三年。后来新太守上任,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说:“那位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灾祸恐怕是由此而生吧。”于是太守杀了一头牛,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前祭奠,并为她立了墓碑,以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当年该郡五谷丰收。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于公。

早年经历

于定国从小就跟随他的父亲学习法律,父亲死后,定国也任过狱史、郡决曹等官职,后补廷尉史,并被推选与御史中丞从事办理谋反者的狱案,因才智出众办案有方升为侍御史,又升任御史中丞。

正值汉昭帝刘弗陵去世,昌邑王刘贺被征召继位,行为淫乱,于定国上书规谏。

后来刘贺被废,汉宣帝刘询即位,大将军霍光任尚书事,他上书分条奏请皇上,凡是当时曾规谏过刘贺的大臣都破格升官。于定国因此而升任光禄大夫,平尚书事,很受重用。几年后,又改任水衡都尉,被破格提升为廷尉。

办案严谨

于定国于是拜师学习《春秋》,亲自手执经书,面北而行弟子之礼。他为人谦虚恭谨,尤其敬重精通经术的士人,即使是地位低下,徒步行走前来拜访的人,定国都以平等礼仪相待,照顾周全,尊崇备至,因此,受到士人的普遍赞誉。

于定国判案公允,尽可能体恤鳏寡孤独之人,不是特别肯定的犯罪,都尽量从轻发落,格外注意保持审慎的态度。朝廷上下都称赞他说:“张释之任廷尉,天下没有受冤枉的人;于定国任廷尉,百姓都自认为不冤枉。”于定国很能喝酒,连饮数石也不会醉,深冬时节请他办案议罪,饮酒后更加精明。做了十八年廷尉后,升任御史大夫。

官至丞相

甘露年间,于定国取代黄霸任丞相,被封为西平侯。三年后,汉宣帝刘询驾崩,汉元帝刘奭即位,因于定国是在职的先帝旧臣,汉元帝刘奭很敬重他。当时陈万年任御史大夫,与定国共事八年,两人议论政事没有相抵触的情况。后来贡禹代替陈万年为御史大夫,与于定国政见多有不和,由于于定国比较明了熟悉政事,所以汉元帝刘奭往往认同于定国的意见。然而,汉元帝刚即位不久,关东连年遭受灾害,百姓流离失所,大批涌入关内,有人上书皇上把责任推到大臣身上。元帝于是多次在听朝之日召见丞相、御史,进宫受诏,逐条用职务责备他们,说:“地方上那些狡诈不忠的官吏害怕因捕拿盗贼不力而遭受责罚,任意怀疑加害良民,甚至使无辜之人冤屈而死,有的官吏发现盗贼后,不立即去追捕,却反而拘禁丢失财物的人家,使得后来百姓再受到盗贼的劫掠也不敢向官府报告,因此使得灾祸和恶劣风气逐渐滋长扩展。

老百姓多有冤屈,州郡官吏却不加处理解决,不断有上书鸣冤的人来到京城。由于二千石的官员选举的下属官吏名不符实,因此,令长丞尉诸官多不称职。农田遭受灾害,官吏不肯减免其赋税,反而催收其租,以致百姓穷困加重。关东流民饥寒交迫,疾病流行,朕已下诏令官吏运输粮食,打开仓廪,拿出库藏之物,救济灾民,向灾民们赐发了御寒冬衣,这些措施恐怕不能够维持到春天。丞相、御史你们打算怎样弥补这些过错呢?你们都要认真地分条陈述我的过失。”定国于是上书谢罪。

永光元年(前43年),春天降霜,夏季寒冷,太阳暗而无光,汉元帝又下诏分条责备说:“一个从东部来的郎官说那里的老百姓因灾荒父子不能相互照顾。这些情况丞相、御史你们这些主管大臣为什么隐瞒不报告呢?或是从东部来的那位官员夸大其词了?两方面反映的情况为什么有这样大的差异,我希望了解其真实情况。收成还尚难预料,一旦有水旱之灾,后果很让人担心。公卿大臣你们有什么可以防患于未然,或救难于已然的办法没有?请各位以实相告,不要有什么忌讳。”定国见此诏书,内心惶恐害怕,于是上书引咎自责,并归还侯印,乞求告老还乡。汉元帝答复说:“您辅佐我治理天下,不敢稍有懈怠休息,国家各种政事,都是由您总揽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现今我汉朝承接着周、秦以来穷困衰敝的局面,民俗教化衰落,百姓缺少礼仪,阴阳失调,灾祸出现,不是单一的原因所引起的,推类考察古之所记圣人言行,尚不敢自己独担过失,更何况是平常之人呢!我曰思夜想,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灾难的,还是没能完全搞清楚。经书上说:‘如果说天下有罪过的话,那么所有的过错都该归在我一国之主的身上。’您虽身居要职,又何必独担责任呢?继续努力监察郡国守相等地方官吏,不称职的不要让他继续在位欺压百姓。请您继续主持国家大政,力求用尽你的聪明才智,还当努力进食,小心养护身体。”定国于是又上书说病情加重,坚决要求辞官归乡,汉元帝便赐给他四匹马拉的可以坐乘的车、黄金六十斤,罢官归家。又过了几年,定国七十多岁时逝世,谥号安侯。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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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于公。

子:于永(承袭了父亲的爵位。于永年少时因嗜酒而多有过失,年近三十时却改变志节修养品行,并依靠父亲的荫泽出任侍中中郎将、长水校尉。于定国逝世时,他遵照礼仪居家守丧,以孝道而闻名。于是以列侯的身份授任散骑光禄勋,官至御史大夫。并娶馆陶公主刘施为妻。刘施是汉宣帝刘询的长女,汉成帝刘骜的姑母,贤惠而有德行,于永也因贤良而被选为驸马。皇上正准备拜于永为宰相时,于永却逝世了)。

孙:于恬(于恬不似其父祖那样贤良,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行为)。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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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高门

当初于定国的父亲于公在世时,他家乡的里门坏了,同乡的父老要一起修理,于公对他们说:“把里门稍微扩建得高大些,使其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我管理诉讼之事积了很多阴德,从未制造过冤案,因此我的子孙必定有兴旺发达的。”后来于定国果然官至丞相,于永也官至御史大夫,并封侯传世。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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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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