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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黄犬 编辑
东门黄犬(拼音:dōng mén huáng quǎn)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
东门黄犬原为秦丞相李斯,因赵高诬以谋反而腰斩,临刑时所说的追悔之言。后泛指官吏遭祸时,悔恨自己没及时引退,与家人一起过逍遥自在的日子。偏正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宾语、定语。
中文名:东门黄犬
拼音:dōng mén huáng quǎn
近义词:东门逐兔
出处:《史记·李斯列传》
注音字母:ㄉㄨㄙ ㄇㄣˊ ㄏㄨㄤˊ ㄑㄨㄢˇ
语法属性:作宾语、定语
语法结构:偏正式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东门黄犬”。
李斯打成冤屈招供,他亦曾想过自杀,但他自以为能言善辩,有功劳,无反心,通过上书辩解,而能打动二世,获得救免。他在狱中精心构思上书的内容,历述了自己在秦为相三十余年的七方面功绩,又故意用反话说是“七条罪状”,他用精美的小篆抄写好后交给了赵高,此后,便满怀希望等好消息。
谁知李斯的精心杰作赵高根本没有上报,他说:“囚犯怎么能上书!”过了几天,赵高又派他的十多个门客伪装成御史、竭者、侍中,轮番拷问李斯。李斯如果翻供、讲出实情,就受到更惨重的毒打。以后二世派人去验证李斯的口供,李斯以为又跟以前一样,终究不敢更改口供,在供词上承认了全部罪状。一方面,这里审问李斯;另一方面秦二世派人调查三川郡守李由的罪状。可是那时李由已经被项梁杀死了。使者回来,赵高就胡乱编造了李由谋反的罪状。最后论定李斯须受五刑惩处,被判决腰斩在咸阳市。
李斯被押解出狱的时候,回头对押解在一起的次子说:“我想跟你再牵了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还办得到吗?”说罢,父子二人相对而哭。最后,李斯的三族人都被处死。
“东门黄犬”原为秦丞相李斯,因赵高诬以谋反而腰斩,临刑时所说的追悔之言。后泛指官吏遭祸时,悔恨自己没及时引退,与家人一起过逍遥自在的日子。偏正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宾语、定语。
运用示例
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东门黄犬,固以长悲;南阳白衣,何可复得!”
宋·朱熹《水调歌头》词:“请看东门黄犬,更听华亭清唳,千古恨难收。”
明·陈汝元《金莲记·廷谳》:“恨奸邪把忠良禁持,心中事惟有天知。谁着你指凤为鸱,做不得醉陶潜霜篱酒卮,拼则个笑东门黄犬难携。”
清·王嗣槐《新安胡孺人寿序》:“东门黄犬之伤,华亭鹤唳之叹,贻所生以忧戚者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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