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政务处 编辑

清官中央办事机构

督办政务处,清官中央办事机构,主要是为施行“新政”而设置,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4月成立,负责办理学校、官制、科举、吏治、财政、军政等事务。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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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督办政务处

成立时间:光绪二十七年(1901)4月

撤销时间:宣统三年(1911)

产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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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署名。简称改务处。是清末清政府为施行“新政”而设置的中央办事机构。

光绪二十七年(1901)4月成立,由奕劻、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鹿传霖瞿鸿禨等人担任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等人为参预。下设提调二人,章京若干人。

1906年后易名为会议政务处,属内阁。

宣统三年(1911)后撤消。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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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订“新政”的各项措施,接受各地官吏章疏,办理全国学校、官制、科举、吏治、财政、军政、商务、邦交、刑律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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