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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学会 编辑
中国图书馆学会(Library Society of China,简称LSC),成立于1979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以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图书馆行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中国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图书馆学会设有16个分支机构。
中文名:中国图书馆学会
外文名:Library Society of China
简称:LSC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登记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属性: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社团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内)
法定代表人:熊远明
现任领导:理事长:熊远明、秘书长:王雁行
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135XE
性质:社会团体
成立时间:1979年
1927年,该协会成为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的发起单位之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未能参与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的活动。
1979年7月9至16日,中国图书馆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山西太原召开;8月,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1981年5月,恢复了在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IFLA)的合法席位。
1983年10月31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建厦门举行。
1987年11月5至8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于在深圳召开。
1992年4月25至27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
1997年7月30至8月3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
2001年9月23至26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
2005年7月18至19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桂林召开。
2009年7月6至9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4月9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0年11月25日,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国家图书馆召开。
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现场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和热心学会工作且从事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理事会组成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1/3。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决定名誉职务设立及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组织机构
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图书馆学会设有16个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 ||
学术研究委员会 | 图书馆学教育委员会 | 阅读推广委员会 |
编译出版委员会 | 交流与合作委员会 | 公共图书馆分会 |
高等学校图书馆分会 | 专业图书馆分会 | 中央国家机关图书馆分会 |
医学图书馆分会 | 高职院校图书馆分会 | 中小学图书馆分会 |
党校图书馆分会 | 团校图书馆分会 | 未成年人图书馆分会 |
工会图书馆分会 | ―― | ―― |
组织会员
会员分类
学会的会员种类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入会条件
凡拥护并同意遵守学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经学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会员条件:
(一)个人会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1.具有3年以上图书馆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者;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1年以上图书馆工作经历者;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图书馆及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工作者;
4.具有馆员、讲师、工程师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图书馆工作者;
5.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其他行业或机构人士。
(二)单位会员:凡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和发展的各级、各类图书馆或信息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其授权办事机构颁发会员证。
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优先或优惠参加学会组织的中国国内外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四)优惠或免费取得学会有关资料;
(五)优先在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单位会员可要求学会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相关服务。
会员的义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自觉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完成学会委托的工作;
(四)向学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退会说明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凡触犯刑法和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
学会围绕图书馆工作及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促进学科发展;
(二)普及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与信息素养;推动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三)开展国际和地区间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外、境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图书馆学文献,促进专业信息传播;
(五)尊重会员的劳动和创造,维护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按照规定介绍、评定和推广图书馆学科研成果,促进学术成果的应用;
(七)为中国国家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以及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服务,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九)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促进图书馆事业社会化发展;
(十)促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
(十一)开展其他与图书馆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活动交流
2013年8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和云南省文化厅主办,云南省图书馆学会和云南省图书馆承办的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一届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论坛在昆明翠湖畔召开,该届论坛的主题是“阅读与圆梦”。论坛包含开幕式、主旨报告、优秀案例展示评审和图书馆新技术专题发言、学术分会场、嘉宾演讲等几大板块。
2017年10月12日,由中国图书馆学会主办,武汉图书馆和武汉市图书馆学会承办,超星集团支持的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七届青年学术论坛在最美基层图书馆——武汉图书馆汤湖分馆开幕,该届论坛的主题是“转型与创新:新时代图书馆员的使命与责任”。
2018年9月18至19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暨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六届百县馆长论坛在浙江省德清县召开,来自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百余名县级公共图书馆馆长齐聚一堂,学习《公共图书馆法》,分析新时代背景下县级公共图书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探讨现阶段县级图书馆的目标任务和重要工作,形成如下共识。
2020年10月27日,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和大英图书馆共同举办了“2020中英图书馆论坛”视频会议。诙次论坛围绕“疫情响应——针对挑战提出的解决方案”“如何在后疫情环境中平衡到馆服务和数字服务”等热点问题展开交流。
2022年10月31日,由中国图书馆学会主办,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宁波图书馆承办的2022年“书香城市(区县级)”论坛成功举行。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樱,浙江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浙江图书馆馆长褚树青,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江武吉等出席开幕式,来自全中国各个城市的文化主管单位负责人、图书馆馆长等100余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论坛。
学术刊物
《中国图书馆学报》创刊于195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国家图书馆和中国图书馆学会主办的图书情报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办刊宗旨是:以发表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成果,开展学术讨论,提高学术水平,发现和培养人才,促进中国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为宗旨,以图书馆学、目录学、文献学领域的专题论文为主,适当介绍相邻学科的知识。
《中国图书馆学报》
荣誉表彰
2021年12月3日,入选中国科协发布的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180万元。
奖项设置
文津图书奖
中国图书馆学会的统一奖项为文津图书奖。
文津图书奖是国家图书馆主办并联合全国图书馆界共同参与的公益性图书奖项。参评图书分为社科类、科普类和少儿类3类,侧重于能够传播知识、陶冶情操,提高公众人文与科学素养的非虚构类(少儿类除外)普及性图书。评选范围是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以版权页记载时间为准),由中国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出版机构在中国国内正式出版、公开发行(包括限中国国内发行)的汉文版图书,不包括重印本和已获过文津图书奖的再版图书。
培训教育
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由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主办的2021“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提升计划”线上专题培训班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图书馆600余名未成年人服务工作者参加培训。该次培训采取线上形式,充分利用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在线学习平台,安排了一系列在线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2年8月1日至5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主办,中国图书馆学会、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承办,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黑龙江省图书馆协办的全国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示范性培训——第十四期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培训班在黑龙江哈尔滨举办,来自全国30余名县级图书馆馆长参加了该次培训。
第十四期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培训班活动现场
形象标识
中国图书馆学会的会徽为绿色,上方为中国图书馆学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Library Society of China,中央为甲骨文“图”字。
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徽
学会方针
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图书馆及其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全民阅读,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提高国民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学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职务 |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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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 熊远明 |
副理事长 | 刘小琴、孙坦、陈超、陈锐、陈樱、陈传夫、陈建龙、程焕文 |
秘书长 | 王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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