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半夏 编辑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特产

清水半夏清水半夏

清水半夏,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清水县地域广阔,地形复杂,高寒、阴湿、干旱、温差大、太阳辐射强等气候特征明显,适宜种植半夏。清水半夏呈类球形,有的稍偏斜,直径1.2-1.6厘米,一二极品率占60%以上,表面光洁白色,较光滑,质坚实,富粉性,粒大,无粗皮。表白色或浅黄色,质坚实,断面白色,富粉性。气微,味辛辣,麻舌而刺喉 。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清水半夏”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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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清水半夏

产地名称: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

品质特点:类球形,质坚实

地理标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国家农业农村部第40号公告

批准时间:2018年7月3日

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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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特性

清水半夏呈类球形,有的稍偏斜,直径1.2-1.6厘米,一二极品率占60%以上,表面光洁白色,较光滑,质坚实,富粉性,粒大,无粗皮。表白色或浅黄色,质坚实,断面白色,富粉性。气微,味辛辣,麻舌而刺喉 。

营养价值

清水半夏经检测:水分≤12.8%、总灰分≤2.1%、浸出物≥10.0%、含量(以干燥品计算,含总琥珀酸(C4H6O4)计)≥0.30%。各项药效成分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半夏标准要求 。

清水半夏清水半夏

产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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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地貌

清水县地域广阔,地形复杂,高寒、阴湿、干旱、温差大、太阳辐射强等气候特征明显,不仅孕育了独特的种质资,也造就了中药材的高品质。清水县药材产区塬地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土地资源比较丰富,土壤类型、土壤质地适宜,便于开发利用种植不同种类药材。生产地域的沙质壤土(土壤酸碱度在7.1-8.1之间),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质量GB15618-1995二级以上标准。野生甘草、柴胡、半夏等中药材分布广泛,良好的地理特征加之没有工矿企业的污染,造就了清水半夏的独特品质。同时,药材产区畜牧业发达,有机肥源充足,发展无公害甚至绿色、有机药材生产优势明显 。

水文情况

清水半夏主产区位于牛头河流域,牛头河流域是清水县主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地,其源头在山门镇,该镇属小陇山林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水质十分良好,农田灌溉水质达到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二级以上标准。牛头河流域所辖的白沙、永清、红堡三镇没有工矿企业,不存在排污现象,因此,该产区水文情况良好 。

气候情况

清水县气候温和,属陇中南部温带半湿润区,年平均气温9.8℃,地面平均气温12.7℃,年降水量561.9毫米,日照时数2011.7小时,全年无霜期204天,四季分明,气候宜人,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其中中药材品种繁多,适宜于种植的中药材品种占全国统一普查的53.4%。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二级以上标准。清水半夏生长喜冷湿润,最适宜的生长气候是18-24℃,温度过高容易抽薹,过低容易发生冻害,因此,牛头河流域及浅山区气候环境极适宜于半夏种植 。

清水半夏清水半夏

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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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半夏清水半夏

半夏在清水县人工种植最早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

2002-2004年,清水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扶贫项目组的帮助下。开展了半夏丰产栽培试验总结 。

2018年,清水县成立半夏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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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清水县半夏种植面积达到131.47公顷,产值在20.1万元/公顷 。

2017年,清水半夏生产规模为1400公顷,年产清水半夏干品9000吨 。

清水半夏清水半夏

产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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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清水县半夏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 。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清水半夏”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

清水半夏清水半夏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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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保护范围

清水半夏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天水市清水县所辖永清镇、红堡镇、白沙镇、秦亭镇、山门镇、白驼镇、黄门镇、新城乡、土门乡、王河镇、松树乡、贾川乡、远门乡、丰望乡、草川乡、陇东乡、金集镇、郭川镇共计18个乡(镇)24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5′-106°30′,北纬34°32′-34°56′ 。

质量技术要求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

清水半夏在长期野生生态环境条件下,形成了喜温和湿润气候和阴蔽环境,怕高温、干旱和强光照射,能耐寒的特性。因此,清水半夏种植地应选在靠近水源,背阳的塬台、梯田地或缓坡地的砂壤土。土壤土质要求疏松、肥沃、排水良好。前茬以玉米或油菜为好。

2、整地

选好地后,结合秋耕翻整平地,用旋耕机旋2次,每亩施入腐熟腐熟农家肥60000千克/平方公顷,磷酸二铵750千克/平方公顷。于播前精整地作畦,畦宽1.5米-1.8米,畦长4.5米-5.0米,畦埂高15厘米-20厘米,一般将栽培畦整为并列的两行,长度方向最好与当地风向垂直,并在畦宽埂侧作一条宽40厘米的灌水畦沟,畦块适宜20米一段。

3、种茎选择

栽培半夏应选择野生地采挖的或单留种地收获的种茎。应在8月下旬窄叶形野生半夏成熟大量采挖时,及时采购高山地区直径1.0厘米大小的野生半夏块茎,用多菌灵300倍液浸种后晾干,精选后放在O-8℃房间内越冬,定期检查,剔除霉烂种块,播种前严格挑选种块1次。用种子筛分级筛选,筛选直径0.8厘米-1.2厘米规格的作为种茎。

4、种茎处理

播种前,要对播种的块茎进行人工筛选。除去质软、破损、腐烂、有气味的种茎。然后要在尽量不破坏种皮的情况下,用低浓度农用赤霉素浸泡1-2天,晒干后,可用高浓度高锰酸钾浸泡1-2天,或300倍多菌灵、代森锰锌、百菌特等药物拌成药泥,对种子进行包衣,在药泥中可适当加入低浓度的微肥。

5、播种时期

清水半夏春、秋季均可播种,一般春播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秋播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6、播种量

播种量以3000千克/平方公顷左右最为适宜。

7、播前催芽

春播前催芽,苗期覆膜。播前可在室内用温床,如用25-35℃的热炕进行种茎催芽,催芽温度保持在20℃左右,15天便可出芽;也可在室外将种茎置于20℃-25℃的塑料大棚内,连续处理15天,发现芽鞘发白后播种。

8、播种方法

主要采用条播法。条播按行距10-15厘米开沟,沟深5厘米,沟宽10厘米,在沟内交错种植两行,株距7-10厘米。播种时,将第1播种畦内10厘米厚的土壤铲出堆放地边,把畦底整平,将种籽均匀撒播在畦内,并在畦内立放2-3个高10厘米的木制播深限高板。然后将第2小畦10厘米厚的土壤铲起均匀覆盖在第1播种畦内,结合覆土可用多菌灵进行土壤消毒,覆土深度以不超过限高板为准,取出限高板耙细整平。按此方式第2畦下种后用第3畦铲出土壤覆盖,依次类推,直到第1畦铲出的土壤覆在最后1畦中播种结束。最后用木条将覆土刮平。

9、早春覆膜

清水半夏在早春灌水后覆膜有利于提高地温,利于出苗,早出苗有利于前期抗旱。地膜覆盖在栽有种茎的行间,可以是普通农用地膜(厚0.014毫米),也可以用高密度地膜(0.008毫米)。地膜宽度视畦的宽窄而选。盖膜三人一组,先从畦的两埂外侧各开一条8厘米左右深的沟,深浅一致,一人展膜,二人同时在两侧拉紧地膜,平整后用土将膜边压在沟内,均匀用力,使膜平整紧贴畦埂上,用土压实。一般覆膜在春分时进行,不宜过早,早覆膜能早出苗但易受晚霜冻害,造成减产,覆膜后待田间有50%出苗即可揭去地膜。

10、田间管理

10.1拱棚管理

每厢搭建一个小拱棚,用直径1.5厘米的毛竹竿作拱杆,1个/平方米拱杆,小拱棚高度1米左右,顺厢长两头要用直径10厘米左右的木棍作项柱,拉一道铁丝作檩,铁丝两端打地锚埋入土中。以加固小拱棚,棚膜用0.008毫米厚,宽2.5米的薄膜即可,扣严拱棚四周。一畦或两畦盖一膜,便于管理。

清水拱棚半夏播种后,不放风,30天后,约4月中下旬即可陆续出苗,到时要经常观察,待10%苗子出土时,要注意放风,白天打开小拱棚两头,夜间关严,当夜间最低温度达到10℃时,可不关棚,昼夜通风。苗子出齐后可灌水1次,并及时拔除杂草。

半夏不耐旱,一但缺水,叶即萎黄,影响块茎生长,但土内水分太多,则又出现烂块现象,所以每次灌水不能太多,应小水勤浇,保持土表见干见湿,小拱棚可不拆除,到了秋季可以防雨涝,使半夏生长在水分适宜的土壤内,半夏不耐强光,在七八月份光线强烈的季节,可用泥浆喷洒棚膜,为半夏遮阳。半夏在生长过程中倒苗3次,每次倒苗后长出新苗时可随水追施尿素150千克/平方公顷。在每年5月1日出苗齐全后可去掉棚膜,不取膜时一定要控制好棚内温度,其有效措施一是覆盖遮阳网;二是揭风口通风,注意一定要在大棚四面通风,形成冷热空气对流,保持棚内的凉爽。

10.2中耕除草

半夏属于浅根系植物,要适当密植,除草时尽量不使用锄头等工具,采用人工除草的方式。一般进行2-3次,重点放在幼苗期,要求除早、除小、不伤根,深度不超过5厘米,并分别在4月苗出齐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第1代株芽形成时,7月下旬第2代株芽形成时,及时拔除。

10.3追肥培土

清水半夏需肥以前中期最多,生长期追肥2-3次,第一次于4月下旬至5月初,当叶柄下部内侧长出株芽时,于行间亩泼施1:3腐熟人畜粪肥水15000千克/平方公顷;第2次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子半夏露出新芽、母半夏脱壳重新长出新根时,施1:3的人畜粪水30000千克/平方公顷,土杂肥15000千克/平方公顷,并培土以盖住肥料和珠芽。30天后再看苗情进行灌水施肥一次,7月下旬灌水一次,收获前30天内不得追施肥。

10.4及时排灌

半夏喜湿怕涝。当温度在20℃时,土壤适宜湿度是15-20%;当超过20℃时,特别达到30℃及以上高温,土壤适宜湿度是20-30%。在不同的温度情况下,如果低于适宜土壤湿度,就要及时进行灌溉,可采用渗透法、喷灌法、或沟灌法,浇透既可。灌溉时间除开春1次灌足并及时耙松土层外,其它应选择日照强度低,水汽蒸发量少时为宜,可以在上午9时之前,或者下午3时之后进行灌溉操作;如果干旱,土壤湿度过低,及时采用沟间排水。

10.5病虫害综合防治

10.5.1土壤消毒

用生石灰对种植土壤消毒。

10.5.2保持田间清洁

病害发生初期,及时摘除病株,清除病源,并在病株四周撒生石灰消毒;保持田间清洁,及时清除杂草。

10.5.3科学施肥、灌溉

施用的有机肥以充分腐熟的农家肥为主,禁止把未腐熟带有大量病菌的农家肥直接施入田间,禁止大量使用化肥。土壤干旱时提前倒苗,应及时灌溉;土壤湿度过大易发生根腐,雨后及时排水,防止土壤湿度过大,必要时进行中耕,使土壤疏松,创造半夏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

10.5.4化学防治措施

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倡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合理混用、轮换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制或具有负交互抗性的药剂,防止病虫害抗药性的产生;严格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剧毒、高毒、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品种及其它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砷、铅类农药。主要病虫害化学防治方法,见表1。

表1半夏常见病虫害防治表

病虫害

施用药剂

稀释倍数和使用方法

最多施用次数(次)

安全间隙期

(天)

根腐病

根宝

原液浸根

1

7

75%甲基托布津WP

600倍液灌根,喷雾

3

7

1%硫酸亚铁

2千克,灌根

3

10

叶斑病

50%代森锌WP

500倍液喷雾

2-3

7

波尔多液

1:1:120,喷雾

2-3

15

15%速克灵WP

800倍液喷雾

3

7

病毒病

15%病毒A

400倍液喷雾

3-4

7

1.5%植病灵乳剂

800倍液喷雾

3-4

7

83增抗剂

100倍液喷雾

3-4

7

红天蛾

高效BT杀虫剂

1000倍液喷雾

3

15

1.8%爱福丁乳油

1000倍液喷雾

3

7

20%杀灭菊酯乳油

1000倍液喷雾

3-4

7

11、采收

11.1采挖时间

采用块茎种植的一般1年就可采挖,珠芽种植的2年后采挖。采挖时期是在10月地上茎叶枯萎倒秧后。收获时,如土壤湿度过大,可把块茎和土壤一齐先刨松一下,让其较快的蒸发出土壤中水分,使土壤尽快变干,以便于采收。

11.2采挖方法

采收时,从畦一头顺行用爪钓或铁镐将半夏整棵带叶翻在一边,细心地拣出块茎。边挖边抖落半夏块茎上的土,把抖土后的半夏堆到一起,方便搬运。倒苗后的植株掉落在地上的珠芽应采收前拣出。采收后地中遗留的枯叶和残枝应检出烧掉,以减轻第二年病虫害的发生。同时注意剔除畸形和发软以及损破的块茎。

12、初加工

12.1采挖后处理

抖去泥土,堆放室内或筐内盖好,堆闷2-3天;忌曝晒,否则不易去皮。

12.2净选

用分级筛对半夏进行分级筛选,作为分别以直径大于2.0厘米,1.0-2.0厘米,小于1.0厘米。除了小于1.0厘米可留作做种外,其余2种规格均按商品药材来处理。用水清洗浸泡10分钟-15分钟,反复揉搓,除去浮灰、霉点、杂质,至表面为洁白为止;然后捞出晒干即可。切忌用竹筛等器物筛选种材,因极易损伤半夏块茎种皮,致使病菌污染。

12.3退皮

将分级的半夏分装麻袋、编织袋中,先在地上轻轻摔打几下,然后浸入流水中或倒入清水缸中,穿胶靴在袋上用脚踩揉搓或者用带上橡胶手套的手来回揉搓,进行多次脱皮。然后倒出漂洗,除去碎皮,表面除皮不尽,继续装入袋中在流水中去皮,直至块茎无表皮残存,颗粒洁白为止。如有较大块茎或形状不规则去皮后还留下小块硬皮,用手揉搓或用小刷子刷掉。严禁使用任何洗涤剂漂洗。

12.4干燥

人工干燥有晾晒和烘干二种方法。加工人员和厂房设施,应符合GAP生产加工相关要求。晾晒 将退好皮的半夏块茎,摊放在席子上、水泥地上或者其他便于收集的地方,晒干,并不断翻动,晚上收回平摊室内晾干,反复再取出晒至全干。晾晒时,不能放在室外采露水,不能堆放,以防发霉。晾晒场地应干净清洁,禁止用硫磺等药剂熏蒸。烘干烘干温度不宜过高,控制在35℃-60℃。要微火勤翻,燃烧物气体要用管道排放,避免污染半夏。切忌用急火烘干,造成外干内湿,会致使半夏发霉变质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清水半夏生产严格按照《NY5318 无公害食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要求执行,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田间投入物,严格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剧毒农药,严格使用植物生长激素,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产品质量引用标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GAP)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专用标志使用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注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等内容。

1、包装

销售的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

2、标识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清水半夏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3、其它

运输、贮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4、标志使用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清水半夏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5)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使用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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