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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和议 编辑
庆历和议是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七年)与西夏达成的和议。宋夏战争爆发后,宋朝屡遭失败,损伤惨重,朝野震惊。且军费开支浩大,人民负担加重。西夏在对宋战争中损耗也颇严重。又因双方停止互市,西夏国内物资日见匮乏,故遣使与宋议和。庆历四年(1044年)十月,双方定议:①西夏首领元昊答应取消帝号,而由宋朝册封为夏国主;②宋每年赐予西夏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二万斤。另有其他岁时赏赐,合计绢十五万匹、银七万两、茶三万斤;③重开保安军(今陕西志丹)、高平寨(今宁夏固原)等沿边榷场贸易。史称“庆历和议”。
中文名:庆历和议
别名:宋夏和议,宋夏合约
签订国:北宋、西夏
结果:暂时结束宋夏战争,两国设立榷场
发生时间 :1044年
宋宝元元年(1038年)十月,北宋藩属西平王元昊(又名曩霄)称帝,国号大夏,年号天授礼法延祚,史称西夏。翌年,宋仁宗下诏褫夺元昊所受宋朝官爵和赐姓,以定难军节度使悬赏其首级。元昊则出师攻宋,挑起宋夏战争,自康定元年(1040年,天授礼法延祚三年)至庆历二年(1042年,天授礼法延祚五年)先后在三川口之战、好水川之战、定川寨之战战胜宋军,俘宋将刘平、石元孙,杀任福、葛怀敏。宋朝无力消灭西夏,主和意见占上风,而西夏在进一步攻击时被宋朝知原州景泰挫败,无法实现“亲临渭水,直据长安”的目标。
元昊作为军事上占优势的一方,其决定停战议和,主要出于三点:
:连年战争使西夏本身就很脆弱的经济难以再承受继续大规模作战的重负,上下困乏;
由于宋知延州范仲淹等人的经略,宋方的军事防御能力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并且坚壁清野、严守城寨,不与西夏正面交锋,使西夏难有新的作为。
契丹借宋夏战争之机向宋索取更多岁币的要求得到满足后,接着对西夏施加压力,元昊与契丹交恶,西夏面临两大国夹击的危险境地。
西夏在宋夏战争中掳掠所获财物与先前依照和约及通过榷场贸易所得物资相比,实在是得不偿失。在建国称帝之前,西夏每年都可以从宋朝得到“岁赐”的白银万两、绢万匹、钱2万贯,这是夏国的一项重要经济来源。在沿边榷场,党项人还以境内所产的青白盐及畜产品换取宋朝的粮食、茶叶和其他手工业产品,这些物资都是夏国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如今,宋朝实行经济封锁政策,停止“岁赐”,关闭榷场,不准青白盐入境,禁止双边贸易,从而给夏国的经济以致命的一击。在夏宋战争中,虽然夏国取得了胜利,但是本国也伤亡了很多人马,正如常言所说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致使元昊为发动战争而点集人马越来越困难。按照西夏的兵制,各部落青年平时从事生产,战时人人都是兵,不是当正军,就是从事杂役。一声点集,由部落首领带领,立即出动,还要自备马匹和粮食。元昊称帝后,连年对宋用兵,使田地无人耕种,牛羊无人放牧。连不少部落首领也反对再战。
总之,由于连年征战,人力、物力、财力损失惨重,致使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西夏“财用不给”,严重地阻滞了西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外,由于民间贸易中断,使得西夏百姓“饮无茶,衣昂贵”,怨声载道,以致民间有“十不如”之谣。 加上西夏与契丹之间又出现了嫌隙。所以西夏愿意议和。
康定二年(1041年,天授礼法延祚四年)正月,元昊派人到泾原乞和,又派归塞门寨主高延德到延州,与知延州范仲淹约定正月二十九日至保安军。范仲淹看到高延德后,发觉元昊并无诚意,且无表章,不敢上报宋廷,于是派监押韩周携带自己写的劝和信,同高延德一起送到元昊那里。 二月,元昊一面发动好水川之战,一面让亲信野利旺荣回信范仲淹,言辞更加傲慢,范仲淹当着西夏使者的面焚烧书信,并将副本上报宋廷,随即因私通书信被降职,并调知耀州,宋仁宗以庞籍知延州。
庆历二年(1042年,天授礼法延祚五年),庞籍报告元昊被唃厮啰打败,野利家族叛乱,而且又有旱灾和鼠灾,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想要求和。于是让知保安军刘拯写信劝降野利旺荣,野利旺荣假装派浪埋、赏乞、媚娘等三人到青涧县请降,知青涧城种世衡也派部下王嵩携蜡书谒见野利旺荣,试图离间元昊和野利旺荣的关系,野利旺荣上报元昊。元昊本来就防范野利家族,由此更怀疑野利旺荣,一面将王嵩囚禁于窖中,一面派教练使李文贵出使宋朝,表示西夏国力疲敝,愿意和谈。庞籍不信其言,将李文贵扣押在青涧城数月。定川寨之战后,宋廷“益厌兵”,无意再战,契丹使臣也说“元昊欲归款南朝而未敢,若南朝以优礼怀来之,彼宜洗心自新”。于是宋廷在十月下旬命庞籍招纳元昊,让元昊向宋称臣。庞籍乃放回李文贵,向元昊传话“悔过从善,称臣归款,以息彼此之民,朝廷所以待汝主者,礼数必优于前”。元昊不愿由自己提出讲和,看到宋方先去和,便释放了王嵩,一个多月后又派李文贵带着野利旺荣、野利旺令、嵬名环、卧誉诤等的书信来延州,与庞籍议和,但表示“如日之方中,止可顺天西行,安可逆天东下?”仍不肯去帝号。但宋廷还是允许和谈,于是庞籍围绕“僭号”问题,与西夏使臣李文贵反复谈判,但始终没有破裂,双方约定元昊去帝号,才能将其国书转达宋廷。
庆历三年(1043年,天授礼法延祚六年)正月,元昊派六宅使兼伊州刺史贺从勖携国书出使宋朝,自称为宋帝之子,即“男邦泥定国兀卒曩霄上书父大宋皇帝”。宋廷批准他来开封,并同意册封元昊为夏国主,开放榷场,提供绢、茶等“岁赐”。四月,派签书保安军判官事邵良佐以著作郎头衔出使西夏。 七月底,西夏使臣吕你如定、幸舍寮黎等与邵良佐来到开封,宋仁宗在紫宸殿接见了他们。 西夏方面提出十一项要求,包括:
1.求和;2.
求宋割土;3.
求宋割属户;4.
求至开封贸易;5.
求宋罢修沿边城寨;6.
求宋派朝臣接待夏使;7.
求称男而不称臣(保留“僭号”);8.
求卖青盐;9.
求进奉乾元节(宋仁宗生日)及贺正;10.
求岁赐;11.
求颁誓诏。
宋朝群臣对元昊的多数要求都反对,尤其是“称男而不称臣”一款。八月,宋朝派大理寺丞张子奭、右侍禁王正伦出使西夏。 十二月,元昊又派张延寿出使宋朝。 此时元昊面临契丹威胁,遂对宋做出妥协,同意称臣。其后主要围绕岁赐数额展开谈判。庆历四年(1044年,天授礼法延祚七年)五月以后连续派尹舆则、杨守素出使宋朝,敲定条件,九月派杨寿素向宋呈上誓表,遵守和议内容,宋仁宗于十月初二日赐誓诏,标志着庆历和议的达成。
庆历和议的内容是:
元昊去帝号,对宋称臣,宋册封其为夏国主;
宋给西夏岁赐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二万斤,加上乾元节和贺正回赐及仲冬赐时服,合计绢十五万匹、银七万两、茶三万斤,此外西夏国主生日时赏银器二千两,细衣着一千匹,杂帛二千匹作为生日礼物;
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
从此以后,如宋夏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
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上栲栳、镰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边境蕃汉居住区全部从中间划界;
宋夏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
庆历和议达成后,宋仁宗于当年十二月派张子奭、张士元为正、副册礼使,封元昊为夏国主,赐金涂银印的“夏国主印”。但此后元昊奉行外王内帝的政策,并且为了撑持一方独尊的皇帝地位,不愿在夏国民众面前用客礼接待宋朝使节,暴露自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将宋朝派来的使臣挡在宥州(今陕西靖边东),设馆安顿,不让他们到夏国都城兴庆府。
与此同时,宋朝政府还决定在保安军(今陕西志丹)和镇戎军(今宁夏固原)的安平皆设置两处榷场,恢复了双方贸易往来,但禁止西夏售卖青盐。
宋夏和平维持不到二十年,到宋仁宗嘉佑年间,西夏再次犯边,宋朝则停止岁赐。宋神宗以后,宋夏和战无常,庆历和议往往难以落实。南宋以后,宋夏不接壤,庆历和议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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