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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戬 编辑
郑戬(992年-1053年),字天休,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北宋大臣。
郑戬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甲科及第,释褐太常寺奉礼郎,签书宣德军节度判官事,移宣城。秩满,召试学士院,除光禄寺丞、集贤校理,通判越州。代还,改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礼院,迁太常丞。逾年,除三司户部判官,奉诏注释《三朝宝训》,迁直史馆。景祐初,同修起居注,改太常博士,为开封府发解官。改判盐铁勾院。出使契丹回,迁知制诰,判国子监。宝元初,知审官院,除起居舍人、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康定初,权三司使,拜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寻改枢密副使。康定二年(1041年),除给事中,改知郓州,为郓齐等九州安抚使,徙知长安。庆历三年(1043年),除陕西四路缘边兵马都 部署,兼经略安抚招讨使,迁礼部侍郎。庆历六年(1046年),除户部侍郎,知并州,兼并代泽潞麟府岚石沿边经略安抚使。次年,除吏部侍郎,仍判并州 事。皇祐五年(1053年),卒。
郑戬著有《制诰》《原武》等,已佚。《全宋诗》卷一七四录其诗 一首。胡宿尝称其“才高而兼 华实,文雄而有风骨,盖人伦之华衮,而材林之杰藻也。攻诗出于馀力,尤极清丽”。
别名:郑文肃
字:天休
所处时代:北宋
民族族群:宋人
出生地:苏州吴县
出生日期:992年
逝世日期:1053年
主要成就:鉏豪绳猾,强善听决
主要作品:《送馀姚知县陈最寺丞》
本名:郑戬
官职:宣徽北院使、奉国军节度使
追赠:太尉
谥号:文肃
早年经历
郑戬石刻像
郑戬早年丧父,因而发奋学习。寓居京城,事奉杨亿,以善写诗文闻名,后又返回吴地。等到杨亿去世,其宾客弟子都四散离去,郑戬却兼程前往参加葬礼。天圣二年(1024年),郑戬中进士一甲第三名,被任命为太常寺奉礼郎、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事,召试学士院,任光禄寺丞、集贤校理、越州通判。回朝后,改任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礼院,为御制的《发愿文》、《三宝赞》作注释,升任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任知制诰。兼掌国子监,挑选明经生讲解经义。迁知审刑院,其后升任起居舍人、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
不惧权贵
小吏冯士元非法谋取私利,有人告发冯士元受贿藏有禁书,郑戬彻底追查。供词牵连到宰相吕夷简、知枢密院盛度、参知政事程琳,郑戬便逮捕吕夷简之子吕公绰、吕公弼,弹劾其情状。不久,冯士元被流放海岛,盛度、程琳因曾与冯士元结交往来而被免职,其它被贬受罚的有御史中丞孔道辅、天章阁待制庞籍等十多人,朝议怕他明白切实。
郑戬精明能干善于决断,喜欢出其不意,独自宽贷平民,如果是豪门大姓,则惩治更加急迫,为政颇有能干的名声。调任权三司使,又任转运使考核官吏的政绩,评定出高低等级。又查对三司的支出与收入,得到余钱四百万缙,以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改任枢密副使。
治理杭州
郑戬与参知政事宋庠因被宰相吕夷简忌恨,都遭罢免,郑戬以资政殿学士知杭州。钱塘湖灌注民田数十顷,吴越曾设撩清军,以疏通淤填之患。吴越归顺后不再治理,葑土堙塞,被豪族僧舍所强占,使湖水益发狭小。郑戬调拨属县丁夫数万人加以整治,百姓得到好处。 此事被上奏仁宗,仁宗诏令本州岛每年按郑戬之法治理钱塘湖。
改知永兴
庆历二年(1042年),升任给事中,迁知并州,路上又改知郫州,又迁知永兴军。郑戬向朝廷建议说:“但凡行军所必需的,希望下发到有关部门审查其轻重缓急,分为三等,不急需的则取消。”从前,衙门中的小官向京师运木材,将其漂流在渭水、黄河上,多有漂汝,到达目的地后,则因不合要求而被斥责,往往倾家荡产也不能赔偿。郑戬奏请每年减少二十多万,又奏请取消括耀,以鼓励百姓存粮。长安是故都,多有强暴凶恶之徒,郑戬对其严加惩处,直至被刺配边地,不法之人都提心吊胆。
出守陕西
不久,任陕西四路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招讨使,驻守泾州,允许其便宜行事,又升任尚书礼部侍郎。 当时庆州知州滕宗谅、渭州知州张亢滥用公款对过往官员请客送礼,郑戬将其依法查处。他巡视边疆到达镇戎军,奔赴莲花堡,天气寒冷,与将士们安排酒食,当时西夏李元昊正拥兵逼近边塞。适逢黄昏尘姻大起,有人报告说敌人的骑兵来了,郑戬说:“这一定是三川的将士巡边返回,不是敌人的骑兵。”随后事情果然如此。
等到边疆战事稍稍平息,仁宗令其返回,知永兴军。当初,静边寨主刘沪计划修筑水洛、结公二城,以使秦、渭的援兵通行,招生羌大王族作为边卫。 郑戬让刘沪与著作佐郎董士廉督办此项工程。适逢郑戬被改任,宣抚使韩琦、知渭州尹洙都认为此举不宜,征召刘沪、董士廉停工返回,二人不肯听命。于是令副将狄青率兵前往,将其解往德顺军监狱。郑戬在朝廷上据理力争,最后二城得以修成。
晚年生活
后升为户部侍郎、资政殿大学士、并州知州。当时辽夏交战,边境奏报交相而上,只有郑戬没有奏报。仁宗派使臣询问原因,郑戬回答说:“敌人自己在互相攻打,中原不值得为之忧虑。”麟、府之间有荒废不用的土地叫草城川,郑戬招募土人为弓箭手,按人口分配田地。 当初,兴兵作战,费用不足。河东一带流通铁钱,山地多产炭、铁,鼓风炼铁铸造钱币的利润丰厚,严厉惩办屡禁不止。郑戬于是奏请钱以三当一。命令既已发布,士兵百姓相互煽动闹事,数千人拦截走马官承受上诉。承受是宦官,面对骚乱不能制止。成群的人在州门前叫嚷不休,守门的士兵拦住他们不得进城。郑戬听说后,将他们全部召至庭前,推出主谋者数十人,刺配他州,此事才得以平定。再升任吏部侍郎,改任宣徽北院使,拜奉国军节度使。
皇祐五年(1053年),郑戬去世,享年六十二岁(一作六十三)。朝廷追赠他为太尉,谥号文肃。
总评
郑戬遇事果敢必行, 但他任性近侠,严刑峻法,士民大多心怀怨恨。
历代评价
叶清臣:议论之敏者,莫如郑戬。
胡宿:公外济以和,内果于断,倜傥以尚,风谊慷慨,而好功名,精力过绝于人,英词鼓动于物,尹都府干大计,二职并剧,万事倚办老吏,持案待决讼者,操契满前,准量锱铢,判别皂白神无滞用,机应不差,旁接谈宾,行答尺牍,毫法俊健,书意婉,文理尽亲疏,体甚闲暇,参以善谑,杳然虚舟,前史称发百函、占十吏,殆无以过也,有一善既称道之不舍,又申以奖拔,故出门下者多台阁名彦,贫贱有旧接之者,驩然有恩,为振其乏。……才高而兼华实,文雄而有气骨,盖人伦之华衮而材林之杰藻也,攻诗出于馀力,尤极清丽。
王称:戬初以文章有声场屋间,性强毅明峻,意所欲必行之,衣冠子有豪纵犯法者,必法外黥配,馀皆惕息云。
脱脱:戬明伟宏放,亦一时之俊。
《全宋诗》录有郑戬诗作《送馀姚知县陈最寺丞》及一断句。
郑戬交结中书官黄元吉。黄元吉被降职外调后,郑戬的同僚对他开玩笑说:“老天不要走却我的爷啊!”郑戬听后笑着说:“你不知道我还有一个爷在。”
妻子:李氏,赠职方郎中李昌言第四女,封丹阳郡夫人。
《文恭集·卷三十六·文肃郑公墓志铭》
《东都事略·卷五十五》
《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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