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瑀 编辑

宋代政治人物

程瑀程瑀

程瑀(1087~1152)字伯寓,号愚翁,宋饶州浮梁(今江西景德镇)人。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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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愚翁

字:伯寓

号:愚翁

所处时代:宋饶州浮梁

民族族群:汉

出生地:今江西景德镇

出生日期:1087年

逝世日期:1152年

主要作品:《饱山集》

本名:程瑀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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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进入开封太学读书,考试为第一名,在校内小有名气。后参加进士考试,金榜题名。历官校书郎、兵部员外郎。金兵南下,宋朝廷物色使者人选,程瑀毛遂自荐,请求当此重任。尚未成行,钦宗赵桓即位。朝廷议论割让北方三镇给金国,派遣程瑀前往河东,秦桧前往河中,进行交割。程瑀上奏说:“臣愿奉命作为使者交涉,不愿前往割地。”朝廷不允许,程瑀迫不得已,去到中山(治今河北定州),诸将守城抗金,不言割地事。回朝,除左正言。指斥当时政治的最大弊病,就是苟且之习和结党营私之风,主张任用主战的李纲。因论蔡京罪咎,被贬官,监漳州(治今福建漳州市)盐税。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南宋高宗赵构即位,召为司封员外郎,迁光禄少卿、国子司业。累官给事中兼侍讲,屡次上书言事。后任兵部侍郎兼侍读,又出京为地方官,升迁兵部尚书。秦桧力主和金人议和,程瑀认为不能一味讲和,要坚持斗争,为秦桧所不容,出知信州(治今江西上饶市西北),子孙也遭受禁锢。后来程瑀因和李光通书事,被牵连,降为朝义大夫。1152年病故,享年66岁。留有奏议6卷。

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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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瑀,字伯寓,饶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妇,养瑀为子,姑没,始复本姓。少有声太学,试为第一,累官至校书郎。为臧氏父母服,服阕,除兵部员外郎。适高丽使回,充送伴使。先是,使者往返江、浙间,调挽舟夫甚扰,有诏禁止。提举人舡王珣画别敕,遇风逆水涩许调夫。瑀渡淮,见民丁挽舟如故,遂劾珣,珣反奏瑀违御笔。诏命淮南提举潘良贵核实,良贵奏珣言非是。

金人入侵,求可使者,瑀请往。未行,会钦宗即位,议割三镇,命瑀往河东,秦桧往河中。瑀奏:“臣愿奉使,不愿割地。”不报。至中山,诸将已得密谕,城守不下。瑀与金使王汭俱至燕山。还,除左正言,即言股肱大臣莫肯以身任天下事,且论:“欲慕祖宗而遹追无术,欲斥奄宦而宠任益坚,欲锄奸恶而薄示典刑,欲汰滥缪而苟容侥幸,兼听而不能行其言,委任而不能责其效,苟且之习复成,党与之私浸广,最时病之大者。”帝曰:“朕非不知此,虑有未尽,决意行之有失耳。”瑀曰:“事固当熟虑,然优柔不断,实隳事功。”帝问:“李纲宣抚两路,外议谓何?”瑀曰:“佥论固以为宜。然纲前与大臣议论不合,须赖圣明照察其心,任之无疑可也。”

金酋斡离不、粘罕争功,故斡离不欲和,粘罕欲战,朝廷遣人赍蜡书约余睹,皆为粘罕所得。瑀因言:“金兵围我重镇,数月不能解,岂能出塞共谋人之国。莫若遣使议和,然谨饬边备,徐观其变。”使未行。瑀复言:“徐处仁庸俗,敏昏懦,唐恪倾险,政事所以不振。请尽黜免,别选英贤,共图大计。”帝嘉纳之。

时御史李光言星变,帝疑以问瑀,对言:“陛下毋问有无,第正事修德,则变异可消。”瑀尝论蔡京罪,帝因言吴敏庇京,又疑光党京,谓瑀曰:“须卿作文字来。”瑀辞。改屯田郎官,谪添监漳州监税。

高宗即位,召为司封员外郎,迁光禄少卿、国子司业。请祠,主管亳州明道宫。寻召赴行在,疏十事以献。除直秘阁、提点江东刑狱,召为太常少卿,迁给事中兼侍讲。

建修政局,其目曰省费裕国、强兵息民。瑀条上十四事,皆切时务。时三衙单弱,五军多出于盗,瑀言:“李捧、崔增辈各将其徒,张俊、王燮本无兵机,今吕颐浩出征,即捧、增辈便可使隶戎行。”帝因言:“颐浩熟于军事,在外总诸将,桧在朝廷,庶几内外相应,然桧诚实,但太执耳。”瑀曰:“如求机警能顺旨者,极不难得,但不诚实,则终不可倚。”帝然之。

权邦彦除签书枢密院,瑀言邦彦五罪,疏三上,不报。求罢,除兵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阁待制知信州。待御史江公跻、左司谏方公孟卿言瑀不可去,复以为给事中。久之,复命知信州。胡安国、刘一止言:“瑀忠信可以备献纳,正直可以司风宪,不宜去。”遂复留。颐浩荐席益,既得旨,以御批示后省官。瑀曰:“益为人公岂不知,何必用?”颐浩曰:“给事不见御批耶?”瑀曰:“已见矣。公不能执奏,乃先示瑀辈,欲使不敢论驳耶?然益之来,非公福也。”颐浩赧然,即劾益。未几,以言者罢,提举亳州明道宫,寻复徽猷阁待制、知抚州,无何,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居父母丧,服除,知严州,徙宣州,复奉祠。俄召赴行在,除兵部侍郎兼侍读。因论:“邓尝言‘兴衰在德厚薄,初不论大小’。光武不数年定大业,禹言如合符契。今英俊满朝,岂无为陛下画至计者,愿厉志而已。”寻迁翊善。论:“金人入侵,未尝一大衄,有轻我心,岂可保其不背盟。宜省费抑末,常赋外一毫不取于民,民日益厚,兵日益强,使金人不敢窥为长计。”帝曰:“且作十年。”瑀再拜曰:“十年之说,愿陛下早夜毋忘。”除兵部尚书。

秦桧既主和,瑀议论不专以和为是,桧忌之,改龙图阁学士、知信州。会大水,桧见瑀奏牍,谓同列曰:“尧之洪水,不至如是。”瑀遂称疾,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坐通书李光,降朝议大夫,卒,年六十六。

瑀在朝无诡随,尝为《论语说》,至“弋不射宿”,言孔子不欲阴中人。至“周公谓鲁公”,则曰可为流涕。洪兴祖序述其意,桧以为讥己,逐兴祖。魏安行锓版京西漕司,亦夺安行官,籍其家,毁版。桧死,瑀子孙乃免锢云。有奏议六卷。(节选自《宋史·列传·卷一百四十》)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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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瑀有《饱山集》六十卷,已佚。另有《论语讲解》,绍兴年间被禁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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