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阐 编辑

宋朝官员

张阐(1092—1165),字大猷,永嘉城区人。自幼天资聪颖,博闻强记。任严州兵曹掾,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兼、益王府教授等职。

基本信息

编辑

本名:张阐

字:大猷

所处时代:宋朝

出生地:永嘉城区

出生日期:1092年

逝世日期:1165年

个人简介

编辑

绍兴十三年(1143)升任秘书郎兼国史院检讨官。隆兴元年(1163)拜工部侍郎。时台谏数易,他力请增广谏员,旋升工部尚书兼侍读。乾道元年(1165),张阐引疾告老,回家后一月即病故。特赠端明殿学士。张阐一生刚正不阿,忧国忧民,受到当时和后世很高评价。遗著有《奏议》及《藩邸圣德事迹》等。

史料记载

编辑

永嘉人

事见《文忠集·卷61·张公阐神道碑》。《宋史·卷381·列传140·张阐》有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张阐》据《闽书》为作传。

道光《晋江县志·张阐》:“张阐,字大猷,永嘉人。”

《宋史·张阐》:

“张阐,字大猷,永嘉人。

幼力学,博涉经史,善属文。

将命名,梦神人大书‘阐’字曰:‘以是名尔。’父异之,力勉其为学。

未冠,由舍选贡京师。”

登进士第,调严州兵曹掾兼治右狱,辟置李、席幕下,历鄂州、台州教授。

《宋史·张阐》:

“登(北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进士第,调严州兵曹掾兼治右狱。

时方腊作乱,阐倡守御计。有义士请身督战,既战,稍却,州将怒,付阐治,将杀之,阐力争曰:‘是士以义请战,官军却,势不得独前,非首奔者,杀之何罪?’州将意解,士得免。

李回帅江西,席益帅湖南,皆辟置幕下。

群盗据洞庭,官军多西北人,不闲水战。阐建策造战舰,以大舰为营,小舰出战,乘水涸直捣贼巢,贼势以衰。

诸司交荐,改秩,吏部以微文沮之,阐弗辩,求岳祠归。历鄂、台二州教授。”

知泉州

道光《晋江县志·张阐》:“靖康(1126—1127年)中知泉州,有治声。”

召对,试馆职,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兼吴、益王府教授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为虔州州学教授。

绍兴四年(1134年),辟湖南安抚司干办公事。

《宋史·张阐》:

“(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诏侍从各举所知,给事中林待聘以阐闻,召对。时金人议和,归关中地。阐首言:‘关中必争之地,古号天府,愿固守以蔽巴蜀,图中原。’次言监司、郡守荐举之弊。又乞严禁遏籴,以济江、浙水患。

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吴、益王府教授。

时诸将恃功邀爵赏,有过则姑息,又兵布于外,禁卫单寡,阐上疏极论之。后稍进退诸将必当其实,且召诸道兵以益禁旅,皆如阐言。”

秘书郎兼国史院检讨官,主管台州崇道观,历泉州、衢州通判。

《宋史·张阐》:

“(绍兴)十三年(1143年),迁秘书郎兼国史院检讨官。

秦桧每荐台谏,必先谕以己意,尝谓阐曰:‘秘书久次,欲以台中相处何如?’阐谢曰:‘丞相见知,得老死秘书幸矣!’桧默然,竟罢。

主管台州崇道观,历泉、衢二州通判。”

道光《晋江县志·张阐》:“绍兴(1131—1162年)中通判泉州军州事。”

南宋·宝庆王象之《舆地纪胜》载:泉州治中张阐《赵都官契雪录序》云:“泉之为郡,风俗淳厚,其人乐善,素号‘佛国’。”

提举两浙路市舶,御史台检法官,吏部员外郎,祠部兼建王府赞读,将作监,宗正少卿。

《宋史·张阐》: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冬,帝躬揽万机,起阐提举两浙路市舶,入为御史台检法官,升吏部员外郎。

孝宗在王邸,帝妙选宫僚,谓‘庄重老成无逾阐者’,改命祠部兼建王府赞读。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春,大雨,无麦苗,荆、浙盗起,诏侍从、台谏条陈弭灾、御盗之术。

阐上疏曰:‘和议以来,岁有聘币,民不堪命,臣愿陛下毋以金人困中国可乎?归正人时有遣还之命,怨声闻道路,臣愿陛下毋使金人得以甘心可乎?州县吏职卑地远,渔夺之祸被于编籍,臣愿陛下严脏吏之诛可乎?蠲租之令,已赦复征,宽大之泽例为虚文,臣愿陛下申诏令之禁可乎?是数者能次第行之,则足以动天地,召和气,灾异、盗贼不足虑也。’

又言:‘金主·亮将入侵,宜守要害,防海道,三边不可无良将,督视不可无大帅。’

疏奏,帝嘉纳,面谕曰:‘ 卿所言深中时病,但遣人北归,已载约书,朕不忍渝也。’

迁将作监,进宗正少卿。”

权工部侍郎兼侍讲。

《宋史·张阐》: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即位,阐权工部侍郎兼侍讲,入谢,言:‘诸将以败为捷,冒受爵秩,州厢禁军因覃霈鼓噪,希厚赏,不可不正其罪。’时悉为施行。

金主·亮死,葛王·褒复求和,再议遣使。

阐言:‘宜严遣使之命,正敌国之礼,彼或不从,则有战尔。如是,则中国之威可以复振。’

帝曰:‘使者报聘,故事也,旧约不从,朕志定矣。’

是冬,给札侍从、台谏条具时务,阐上十事皆◇ (上“髟”下“方”)切。

当时应诏数十人,惟阐与国子司业王十朋(参见《泉州人名录·王十朋》)指陈时事,斥权幸,无所回隐。

明日,召两人对内殿,帝大加称赏,赐酒及御书。

时进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册宝,工部例进官,阐辞。或曰:‘公转一阶,则泽可以及子孙,奈保辞?’阐笑曰:‘宝册非吾功也,吾能为子孙冒无功赏乎?’”

工部侍郎

《宋史·张阐》:

“隆兴元年(1163年),真拜工部侍郎。

阐奏:‘臣去冬乞守御两淮,陛下谓春首行之,夏秋当毕,今其时矣。’帝曰:‘江、淮事尽付张浚,朕倚浚为长城。’

会督府请受萧琦降,诏问阐,阐请受其降。

俄报王师收复灵壁县,阐虑大将李显忠邵宏渊深入无援,奏请益兵殿后。已而王师果失利,众论归罪于战。阐曰:‘陛下出师受降是也。诸将违节度且无援而败,当矫前失,安可遽沮锐气。’帝壮其言,益出御前器甲付诸军,手诏劳浚,军声复振。

时数易台谏,阐力言之,请增广谏员。帝曰:‘台谏好名,如某人但欲得直声而去。’阐曰:‘唐德宗疑姜公辅为卖直,陆贽切谏,愿陛下深以为鉴。’帝再三嘉奖。

金人求和,帝与阐议,阐曰:‘彼欲和,畏我耶?爱我耶?直款我耳。’力陈六害不可许。帝曰:‘朕意亦然,姑随宜应之。’”

工部尚书兼侍读

道光《晋江县志·张阐》:“累官工部尚书。”

《宋史·张阐》:

“帝记‘卖直’之语,谓:‘胡铨亦及此。朕非拒谏者,辨是非耳。’阐曰:‘圣度当如天,奈何与臣下争名。’帝曰:‘卿言是也。’

顷之,除工部尚书兼侍读。

金副元帅纥石烈志宁以书谕通好,所请三事,国书、岁币之议已定,惟割唐、邓、海、泗未决,将遣王之望、龙大渊通问,而众言纷纷不已。

阐谓:‘不与四州乃可通和,议论先定乃可遣使,今彼为客,我为主,我以仁义抚天下,彼以残酷虐吾民,观金势已衰,何必先示以弱。’朝论韪之。

帝用真宗故事,命经筵官二员递宿学士院,以备顾问,阐入对尤数。”

显谟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卒

《宋史·张阐》:

“屡引疾乞骸骨,帝不忍其去。

(隆兴)二年(1164年),阐请益力,乃除显谟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

陛辞,帝问所欲言,阐奏:‘许和则忘祖宗之仇,弃四州则失中原之心,遣归正人则伤忠义之气。惟陛下毋忘老臣平昔之言。’其指时事尤谆切,帝眷益笃。谕以秋复召,加赐金犀带,特许佩鱼。

居家逾月卒,年七十四。特赠端明殿学士。”

道光《晋江县志·张阐》:“赠端明殿学士,谥忠简。”

张阐墓在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河头村。

评价

《宋史·张阐》:“朱熹尝言:‘秦桧挟敌要君,力主和议,群言勃勃不平。桧既摧折忠臣义士之气,遂使士大夫怀安成习。至癸未(隆兴元年,1163年)和议,则知其非者鲜矣。朝论间有建白,率杂言利害,其言金人世仇不可和者,惟胡右史铨、张尚书阐耳。’ ”

下一篇 洪拟

上一篇 程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