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穆 编辑

明朝右佥都御史

艾穆(1533-1600年),字和甫,号熙亭,岳州府平江人。嘉靖辛酉科举人。官至右佥都御史。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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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艾穆

字:和甫

号:熙亭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人

出生地:岳州府平江县

出生日期:1533年

逝世日期:1600年

主要作品:《终太山人集》

主要成就:平反冤狱

功名:举人

墓冢:县西十里澄潭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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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穆(1533-1600年),字和甫,号熙亭,湖广岳州府平江县东阳乡二十五都羊坊里(今大坪乡庄楼村)人。嘉靖四十年(1561)辛酉科举人。初授阜平县(今属河北保定)教谕,主讲恒阳书院,高邑赵南星、临城乔璧星皆出其门。隆庆四年(1570)聘充河南同考官。隆庆五年(1571)迁国子监助教。祭酒马自强,司业王锡爵非常器重他。首辅张居正欲用为中书舍人,未答应。

万历二年(1574)擢刑部主事,晋员外郎。奉命审查陕西囚犯,只决议二人,御史担心名额太少会降罪于身,穆曰:“我终不以人命博官也。”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丧父夺情,穆抗疏极论请令终制。忤旨,廷杖八十,关在诏狱中。过了三天,由于伤势严重,用木板抬出城门,旋谪戍州。方受杖时,都人聚观者数万,致坏垣折槛,是日晴,忽阴云起,天鼓大鸣,日色如晦。戍边六年,纵游终南、太华名山,自号“终太山人。”

居正死,起用为户部员外郎。转四川佥事。平反疑狱,开脱蒙冤被判死刑者数十名。晋光禄卿。母忧,庐于墓。万历十九年(1591)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下车禁一切馈遗。平定羌番诸寇,全蜀帖然。万历二十一年(1593)因病乞归,家居七年卒,年六十七。祀乡贤祠。著有《终太山人集》。

明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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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穆,字和父,平江人。以乡举署阜城教谕,邻郡诸生赵南星、乔璧星皆就学焉。入为国子助教。张居正知穆名,欲用为诰敕房中书舍人,不应。万历初,擢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录囚陕西。时居正法严,决囚不如额者罪。穆与御史议,止决二人。御史惧不称,穆曰:“我终不以人命博官也。”还朝,居正盛气谯让。穆曰:“主上冲年,小臣体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揖而退。

及居正遭丧夺情,穆私居叹息,遂与主事沈思孝抗疏谏曰:“自居正夺情,妖星突见,光逼中天。言官曾士楚、陈三谟甘犯清议,率先请留,人心顿死,举国如狂。今星变未销,火灾继起。臣敢自爱其死,不洒血一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动曰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纲常。而元辅大臣者,纲常之表也。纲常不顾,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为之者,例也;而万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今弃先王之制,而从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颜就列矣。异时国家有大庆贺、大祭祀,为元辅者,欲避则害君臣之义,欲出则伤父子之情。臣不知陛下何以处居正,居正又何以自处也!徐庶以母故辞于昭烈曰:‘臣方寸乱矣。’居正独非人子而方寸不乱耶?位极人臣,反不修匹夫常节,何以对天下后世!臣闻古圣帝明王劝人以孝矣,未闻从而夺之也。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闻为所夺也。以礼义廉耻风天下犹恐不足,顾乃夺之,使天下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爱于其父,常纪坠矣。异时即欲以法度整齐之,何可得耶!陛下诚眷居正,当爱之以德,使奔丧终制,以全大节;则纲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万民莫不一于正,灾变无不可弭矣。”

中行、赵用贤请令居正奔丧,葬毕还朝,而穆、思孝直请令终制,故居正尤怒。中行、用贤杖六十,穆、思孝皆八十加梏堣,置之诏狱。越三日,以门扉舁出城,穆遣戍凉州。创重不省人事,既而复苏,遂诣戍所。穆,居正乡人也。居正语人曰:“昔严分宜时未有同乡攻击者,我不得比分宜矣。”九年,大计,复置穆、思孝察籍。

及居正死,言官交荐,起户部员外郎。迁西川佥事,屡迁太仆少卿。十九年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故崇阳知县周应中、宾州知州叶春及行义过人,穆举以自代,不报。既之官,有告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者,贵州巡抚叶梦熊请征之。蜀人多言应龙强,未易轻举,穆亦不欲加兵,与梦熊异。朝命两抚臣会勘,应龙不愿赴贵州,乃逮至重庆,对簿论斩,输赎,放之还。穆病归,未几卒。后应龙复叛,议者追咎穆,夺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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