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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编辑
国家是政治地理学名词。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领土、政府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学术界对于国家的组成要素有两种说法,常见的观点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3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汉斯·凯尔森在1946年出版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评论说,“传统学说划分国家的三个要素:国家的领土、人民和权力。”在此之后,他在1952年出版的《国际法原理》中说,“传统学说把国家的3个要素概括为领土、人民和由一个独立的和有实效的政府行使的权力。”而美国法学家杰克逊认为,“国际法中普遍接受的国家的定义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领土和有效的政府。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4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克雷文认为国家资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有效的政府和独立。中国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认为国际法中的国家应具备定居的人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四个要素。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地理范畴,国家是指被人民、文化、语言、地理区别出来的领土;被政治自治权区别出来的一块领地;一个领地或者邦国的人民;跟特定的人有关联的地区。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是国家的象征,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国家又是一个政治的、阶级的范畴,国家是一种政治组织,是统治阶级的权力组织,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是上层建筑中最主要的部分,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国家的核心是政权。
起源
关于国家的起源,历史上学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自然说、契约说、武力说、私有制说、氏族说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契约论、神权论、暴力论。
据自然说之倡导者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生来就是政治的动物。”其所述国家之起源,即由于人类繁殖所需的一对男女以及生来就为主人与奴隶的相互保全欲求,自然而然地构成家庭,由此逐步形成一个自然村。人类天性向往美好生活,为了满足这种本性欲望,继而在自然村的基础上自发地建立一个共同体。这一顺其自然发展形成的共同体,就是国家。(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第二章)
契约论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国家学说,契约说之代表人物有胡果·格老秀斯、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等,就中又以卢梭著之《社会契约论》最为典型,契约说概言之,即“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各个家庭成员,一经成年脱离家庭依附关系后,为了维护各自生来具有的自由和平等,确保自身生存的利益,理智地于社会生活中发生一种互相约束。当社会发展需要人们共同协作,“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保障结合的人身和财富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整个集体”,原来的约束就转化成了“社会契约”。结合行为产生的道德与集体之共同体,“过去称为城邦,它的成员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它为主权者”(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一卷)。契约论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神权论认为,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权力来源于神(天、上帝)。这种理论在东西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古代社会,普遍信奉“天道”,说国家的权力来自“天命”,把帝王称为天子。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势力支配了整个思想界,普遍宣扬“一切权力来自神”、“除上帝外,别无权力”的观点。集神权思想大成的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纳是其代表。神权论从16世纪开始衰落,但在一些国家仍然有影响。
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政治上的奴役先于经济发展的过程,国家的产生不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德国哲学家E·K·杜林、奥地利社会学家L·龚普洛维奇和德国理论家卡尔·考茨基都是暴力论者。
氏族说则为中国现代旧史家代表人物梁启超之主张,任公曰:“凡国家皆起源于氏族,族长为一族之主祭者,同时即为一族之政治首领。”(梁启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载《新民丛报》第六十五号)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这就是说,国家不是来自于社会外部的一种存在,而是社会内部活动自身运动所产生的一种矛盾的结果。
规则演进说则是丹溪草在《人类命运:变迁与规则》 一书中,对于国家的出现,作者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基本条件:首先,人类借助工具实现生产创造能力的提升,社会生产力得以发展;其次,父系文明带来人口不断聚居;最后,不同族群部落间的征战和妥协,促进社会阶层的出现。
学术界对于国家的组成要素有两种说法,常见的观点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3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汉斯·凯尔森在1946年出版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评论说,“传统学说划分国家的三个要素:国家的领土、人民和权力。” 在此之后,他在1952年出版的《国际法原理》中说,“传统学说把国家的3个要素概括为领土、人民和由一个独立的和有实效的政府行使的权力。” 而美国法学家杰克逊认为,“国际法中普遍接受的国家的定义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领土和有效的政府。
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4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克雷文认为国家资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有效的政府和独立。 中国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认为国际法中的国家应具备定居的人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四个要素。
本质
“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理论
政治学上的国家(state)一词,最早来自于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里所用的statos一词,该词来自于拉丁文status。
汉语中的“国家”一词,“国”的涵义类似于欧洲观念中的“国家”,而“国”与“家”在最初是有区分的。如《周易》:“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秦汉以后以一国而统天下,由于儒家文化强调“家国同构”,家又指家庭、家族,从而形成了“家”“国”并提的条件,“国家”指一国的整体,如西汉刘向《说苑》:“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公(袁可立)乃抗疏曰:‘则民生休戚、人品邪正,谁复为国家昌言乎。’”《明史》:“国家正赖公耳”。
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出现得比较早,且形式少有变化。秦朝便已经奠定了中国现代国家的基础。
在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大约首先从13世纪的英国、法国开始。其典型特征是王权与教权、封建主权力的斗争。在此过程中,国家相对于市民社会的独立性也日益凸显,其发展有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王权与教权的斗争。
第二个阶段是消除农奴、佃农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全国人民都只有一个上级:国王。在革命之后,这种对国王的忠诚转化为对民族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则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就出现了。
第三个阶段是各种政治机构、行政机构的出现,如市镇议会、如各种咨询机构(逐渐演化成政府各部)等,这是现代官僚政治的开始。
第四个阶段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日益法制化。这个过程可以从英国大宪章算起,而到1628年的Petition of Rihts和 1791年的Bill of Rights初步得以实现。它将政治权力及其运用规范到了一个成文法的框架之内,成为了后来代议制的先声。到美国独立战争,特别是法国大革命,这一过程基本完成——制订了成文宪法,制订了人权与公民权法案,使得个人可以对抗国家的胡作非为。
学术界对于国家的组成要素有两种说法,常见的观点有“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3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汉斯·凯尔森在1946年出版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评论说,“传统学说划分国家的三个要素:国家的领土、人民和权力。” 在此之后,他在1952年出版的《国际法原理》中说,“传统学说把国家的3个要素概括为领土、人民和由一个独立的和有实效的政府行使的权力。” 而美国法学家杰克逊认为,“国际法中普遍接受的国家的定义的必要要素是居民、领土和有效的政府。
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由4个要素组成。例如美国法学家克雷文认为国家资格的必要要素是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有效的政府和独立。 中国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认为国际法中的国家应具备定居的人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四个要素。
第一种思路,是对现代国家三个特点的总结(即国家起源的三个标志):
(1)统治者及官员的专业化。
(2)权力中心的集中化。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金字塔形的法律体系(在法制国家内:宪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或规范体系。
(3)政治权力的制度化、非人格化、非家族化。这首先意味着抽象的公共权力与执政者的分离:执政者不是国家、不是公共权力本身,而只是它的一定时期内的执行者,或最多是代表。它还意味着公共权力的行使应严格限制在法定的范围之内,其运用应严格遵守现行法律,而非统治者的个人好恶,要去除一切不确定性。
第二种思路,指出国家是在市民社会中逐渐生长起来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被人创造出来的。
它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在西方)以希腊城邦为代表的城邦制国家(City—State,Etat—Cité)—帝国(马其顿或罗马)—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 Etat— Nation)。
与此相关联,国家与氏族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区别也不在于是否存在社会规范,而在于社会规范的性质。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因此氏族组织中没有法律,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没有法律。
祖国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更是一个法理概念,带有丰富的感情色彩。祖国是指世代居住、并对所在国文化有着高度文化认同感的并且自己和祖先国籍共同所在的国家。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
在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上,有时国家与政府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时,国家大于政府,尤其是国家是主权者的同义词,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 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的概念比在国内政治中宽泛很多。此时国家是国际法中的主体,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是这个国家全体人民的代表,与国内政治中的政府十分相近。
1、共和国——Republic,民主政体的国家,国家元首为全民选举出来的总统或者主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使用这个名称来体现其政体特点,个别的也称作“民国”。
2、合众国——United States,特指美国,现有的合众国除美国外还有墨西哥。字面上并无“共和国”之意也没有体现出其民主政体的特点,而是侧重表达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可以理解为是由若干“州”联合组成。这里的主题词States是复数,指的是国家的组成单元。
3、王国——Kingdom,以世袭君主国王为元首的国家。
4、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特指英国,可以理解为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历史上还包括有爱尔兰、印度等等)数个地区组成的一个王国。这里的主题词Kingdom是单数,指的是整个国家,与合众国的主题词的用法不同。另外历史上也有过其他的联合王国,例如葡萄牙·巴西·阿尔加维联合王国。
5、公国——Principality或Dukedom,世袭的君主称作公爵而不是国王,按照封建时代的体系,公国的级别比王国要低。
6、大公国——Grand Duchy,以大公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家,和公国同为封建历史的产物。大公是地位介于国王和公爵间的称号。卢森堡为现存的大公国。
7、联合酋长国——United Emirates,特指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可以理解为是由若干个“酋长国”联合组成。这里的主题词Emirates是复数,指的是国家的组成单元,和合众国的表达类似。
8、联邦——Federation,侧重表达国家的组成形式是联邦制,联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和国、邦或州联合组成一个统一国家。邦联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国家联合,其构成的不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
9、城国——City state,顾名思义由一个城市组成的国家。
10、帝国——empire或empery,以世袭君主皇帝为元首的国家。很少见。
11、私人国家——Micronation,声称是独立国家。由个人或家族、小组织建立。以西兰公国为首,通常不被承认。
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在阶级社会中,国家对内的主要职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机关统治被统治阶级,以保证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政治地位和根本利益。对外的主要职能是抵御外来侵略,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犯。剥削阶级国家还担负对外侵略、掠夺的作用。国家除了这些主要职能外,还担负调整国内各阶级阶层关系、维护秩序、组织生产、发展经济、繁荣文化、统一道德、保障公平等职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机器,这是为了实现国家的总任务和总目的的活动方向,或称国家活动的总方向、总作用。西方政治学者通常把国家职能叫做国家功能,或把国家每个组成部分的活动、具体任务和国家活动的形式,说成是国家的职能。如有人把国家职能说成是个别国家机关的功能,说国家有立法、司法、管理的功能。把国家职能说成是国家活动的具体目的,至少有3个目的:①保护国家免受其他国家的侵犯,②保护国内每个人免受他人的侵犯与压迫,③举办个人或少数人不应或不能举办的事情。
政治制度
任何国家都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所谓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哪个阶级掌握政治权力;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掌握政治权力的阶级用什么方式来行使政治权力。
中央与地方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局部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各个地区如何组成的问题
要素
国家是由国土、人民和政府三个要素组成的。
国家三要素理论可以如此概括:当在一个固定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着一个人民,而在这个人民中又行使着一个合法的政治权力时,便存在着国家。
所谓领土,是三维的:领土、领海、领空。
作为国家的基本要素,领土并不只是供人居住的一片土地,它同样构成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记忆的一部分,是这个国家的象征,是联系人民、使他们自我认同及互相认同的纽带。
最理想的领土边界当然是自然边界:高山大河。但在更多情况下,现代国家的边界是条约边界。在19世纪—20世纪,边界的神圣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成为了国家主权的载体。而20世纪末年,随经济的发展及各国间的相互依赖和交流,边界的重要性又有变化的新趋势。
所谓人民,在现代,则是指所有服从于一个主权权力的人民。它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包括若干民族;可以是本国人,即通过血缘关系得到此地位的人,也可以是归化了的外国移民,当他们离开自己的国土时,并不失去本国人民的资格。
人民不是国家的臣民。在现代国家中,它首先是政治中的一个最重要角色,是一个国家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是一国的主权者。按照自然法理论及现代民主理论,人民在国家权力出现之前便已存在,或者说国家是他们的创造物。在国内政治的领域中,人民更多地是被定义为公民,即有权参加政治事务的人。“公民”超越了人们在经济地位、文化、职业上的不同,使人们有了一个新的共同身份。
合法的政治权力(政府),是一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一个法人。国家意志因而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不同。在国内事务中,它合法地管理着人民,公正地处理人民之间的冲突,以及作为中央权力处理与其他国内法人的关系。它垄断着合法的强制权,单方面制订法律规范,是一个k。当然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公共权力也必须在它制订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独立权
独立权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
平等权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不论大小强弱,发展水平,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平等地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主要国家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权和投票权;国家平等地享有缔约权;国家平等地享有荣誉权;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等等。
自卫权
自保权指国家采取防御及自卫措施保卫自己生存和独立不受侵犯的权利。它包括国防权和自卫权两方面的内容:
(1)国防权是国家制定国防政策,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犯的权利。
(2)自卫权是国家遭受外国武力进攻时,单独或与其他有关国家一起进行武力反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
管辖权
国家的管辖权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一切不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人、事、物进行管辖的权利(属地管辖权不适用于领域内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或外国财产)。
(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无论位于何地的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特定物进行管辖的权利。
(3)保护性管辖权。特指国家对在该国域外犯有危害该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及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等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一、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二、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双重归罪)。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有两种方式: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4)普遍性管辖权。国家对任何人在任何地域所犯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国际罪行进行管辖的权利。海盗罪、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权的区域行使。
其中193个为联合国会员国。
梵蒂冈,巴勒斯坦,纽埃,库克群岛等4国为国际普遍承认,非联合国成员。其中,梵蒂冈和巴勒斯坦为联合国观察员国。
暂未被普遍承认的:
其中2个未被主权国家普遍承认的,均未加入联合国,不过在国际习惯法中被视为国家:西撒哈拉、科索沃
极少或不为国际社会承认的政权,均未加入联合国: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阿布哈兹、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德涅斯特河沿岸摩尔达维亚共和国、索马里兰、南奥塞梯、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西南索马里、邦特兰、果敢人民共和国、邦萨摩洛共和国,伊斯兰国,高加索酋长国。
个别组织或个人单方面宣布成立的私人国家,通常不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西兰公国、摩洛希亚共和国、埃贝斯菲尔德共和国、赫特河省公国、埃尔加兰-瓦尔加兰王国、尼马克共和国、自由多尼雅公国、威斯塔克迪卡大公国、塞波加大公国、艾尔格兰度瓦加兰特帝国、珊瑚群岛同性恋王国、沙兹尔共和国、雷东达岛、西提王国、瓦依公国、列顿卡伦登堡、自由土地,恩克拉瓦王国。
国家、地区
AD The Principality of Andorra 安道尔
AE United Arab Emirates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AF Afghanistan 阿富汗
AL Albania 阿尔巴尼亚
AG ANtigua and Barbuda 安提瓜和巴布达
AI Anguilla 安圭拉
AM Armenia 亚美尼亚
AN Antilles 安的列斯群岛
AO Angola 安哥拉
AQ Antarctica 南极洲
AR Argentina 阿根廷
AS American Samoa 美属萨摩亚
AT Austria 奥地利
AU Australia 澳大利亚
AZ Azerbaijan 阿塞拜疆
BB Barbados 巴巴多斯
BS Bahamas 巴哈马
BH Bahrain 巴林
BD Bangladesh 孟加拉国
BY Belarus 白俄罗斯
BZ Belize 伯利兹
BE Belgium 比利时
BJ Benin 贝宁
BM Bermuda 百慕大群岛
BT Bhutan 不丹
BO Bolivia 玻利维亚
BA Bosnia and Herzegovina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BW Botswana 博茨瓦纳
BV Bouvet Island 布韦岛
BR Brazil 巴西
BN Brunei Darussalam 文莱
BG Bulgaria 保加利亚
BF Burkina Faso 布基纳法索
BI Burundi 布隆迪
CM Cameroon 喀麦隆
CA Canada 加拿大
CV Cape Verde 佛得角
CF Central African 中非
CL Chile 智利
C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
CX Christmas Island 圣诞岛
CO Colombia 哥伦比亚
COD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刚果民主共和国
CH Switzerland 瑞士
CG Republic of the Congo 刚果共和国
CK The Cook Islands 库克群岛
CR Costa rica 哥斯达黎加
CI Coate d'Ivorie 科特迪瓦
CU Cuba 古巴
CV Cape Verde Islands 维德岛
CY Cyprus 塞浦路斯
CZ Czech 捷克
DK Denmark 丹麦
DJ Djibouti 吉布提
DM 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多米尼克
DE Germany 德国
DO The Dominican Republic 多米尼加共和国
DZ Algeria 阿尔及利亚
EC Ecuador 厄瓜多尔
EG Egypt 埃及
EH West Sahara 西撒哈拉
ES Spain 西班牙
EE Estonia 爱沙尼亚
ET Ethiopia 埃塞俄比亚
ER Eritrea 厄立特里亚
FJ Fiji 斐济
FI Finland 芬兰
FR France 法国
FM Micronesia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FO Faroe Islands 法罗群岛
GA Gabon 加蓬
GQ Equatorial Guinea 赤道几内亚
GF French Guiana 法属圭亚那
GM Gambia 冈比亚
GE Georgia 格鲁吉亚
GH Ghana 加纳
GI Gibraltar 直布罗陀
GR Greece 希腊
GL Greenland 格陵兰岛
GD Grenada 格林纳达
GU Guam 关岛
GT Guatemala 危地马拉
GN Guinea 几内亚
GW Guinea-Bissau 几内亚比绍
GY Guyana 圭亚那
HR Croatia 克罗地亚
HT Haiti 海地
HN Honduras 洪都拉斯
HU Hungary 匈牙利
IS Iceland 冰岛
IN India 印度
ID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IR Iran 伊朗
IQ Iraq 伊拉克
IE Ireland 爱尔兰
IL Israel 以色列
IT Italy 意大利
JM Jamaica 牙买加
JP Japan 日本
JO Jordan 约旦
KZ Kazakhstan 哈萨克斯坦
KE Kenya 肯尼亚
KI Kiribati 基里巴斯
KP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 朝鲜
KR Republic of Korea 韩国
KH Cambodia 柬埔寨
KM Comoros 科摩罗
KN Saint Kitts and Nevis 圣基茨和尼维斯
KG Kyrgyzstan 吉尔吉斯斯坦
KW Kuwait 科威特
KY 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
LA Laos 老挝
LK Sri Lanka 斯里兰卡
LV Latvia 拉脱维亚
LB Lebanon 黎巴嫩
LS Lesotho 莱索托
LR Liberia 利比里亚
LY Libya 利比亚
LI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T Lithuania 立陶宛
LU Luxembourg 卢森堡
LC St. Lucia 圣卢西亚
MG Madagascar 马达加斯加
MN Montenegro 黑山
MW Republic of Malawi 马拉维共和国
MY Malaysia 马来西亚
MV Maldives 马尔代夫
ML Mali 马里
MK Macedonia 北马其顿
MT Malta 马耳他
MH Marshall Islands 马绍尔群岛
MR Mauritania 毛里塔尼亚
MU Mauritius 毛里求斯
MX Mexico 墨西哥
MD Moldova 摩尔多瓦
MC Monaco 摩纳哥
MN Mongolia 蒙古国
MS Montserrat 蒙特塞拉特
MA Morocco 摩洛哥
MZ Mozambique 莫桑比克
MM Myanmar 缅甸
MP 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北马里亚纳群岛邦
NA Namibia 纳米比亚
NR Nauru 瑙鲁
NP Nepal 尼泊尔
NL Netherlands 荷兰
NC New Caledonia 法属新喀里多尼亚
NZ New Zealand 新西兰
NI Nicaragua 尼加拉瓜
NE Niger 尼日尔
NG Nigeria 尼日利亚
NU Niue 纽埃
NF Norfolk Island 诺福克岛
NO Norway 挪威
OM Oman 阿曼
PK Pakistan 巴基斯坦
PF French Polynesia 法属波利尼西亚
PW Palau 帕劳
PA Panama 巴拿马
PG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亚新几内亚
PY Paraguay 巴拉圭
PE Peru 秘鲁
PH Philippines 菲律宾
PM The Islands of St Pierre and Miquelon 圣皮埃尔和密克罗
PN Pitcairn Islands 皮特凯恩群岛
PL Poland 波兰
PT Portugal 葡萄牙
PS Palestine 巴勒斯坦
PR Puerto Rico 波多黎各
QA Qatar 卡塔尔
RO Romania 罗马尼亚
RU Russia 俄罗斯
RW Rwanda 卢旺达
SV El Salvador 萨尔瓦多
SH Saint Helena 圣赫勒拿岛
SM The Republic San Marino 圣马力诺
ST Sao Tome and Principe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SA Saudi Arabia 沙特阿拉伯
SN Senegal 塞内加尔
SC Seychelles 塞舌尔
SL Sierra leone 塞拉利昂
SR Serbia 塞尔维亚
SG Singapore 新加坡
SK Slovakia 斯洛伐克
SI Slovene 斯洛文尼亚
SB Solomon Islands 所罗门群岛
SO Somali 索马里
SD Sudan 苏丹
SS The Republic of South Sudan 南苏丹共和国
SU Surinam 苏里南
SZ Swaziland 斯威士兰
SE Sweden 瑞典
SY Syria 叙利亚
TD Chad 乍得
TJ Tajikistan 塔吉克斯坦
TZ Tanzania 坦桑尼亚
TH Thailand 泰国
TG Togo 多哥
TK Tokela 托克劳群岛
TO Tonga 汤加
TT Trinidad and Tobago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TN Tunisia 突尼斯
TR Türkiye 土耳其
TP East Timor 东帝汶
TM Turkmenistan 土库曼斯坦
TC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TV Tuvalu 图瓦卢
UG Uganda 乌干达
UA Ukraine 乌克兰
UK United Kingdom 英国
U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国
UY Uruguay 乌拉圭
UZ Uzbekistan 乌兹别克斯坦
VA Vatican City 梵蒂冈
VC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VE Venezuela委内瑞拉
VN Vietnam越南
VG Virgin Islands(British)英属维尔京群岛
VI Vigin Islands(US)美属维尔京群岛
VU Republic of Vanuatu 瓦努阿图共和国
WS Samoa萨摩亚
YE Yemen也门
ZA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南非共和国
ZM Zambia 赞比亚
ZW Zimbabwe 津巴布韦
国际
名称 | 成员国 |
金砖国家 (BRICS) | 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沙特阿拉伯、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埃塞俄比亚 |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 |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
阿拉伯国家联盟 (League of Arab States—LAS) | 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科摩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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